逃荒是不可能的

第104章 非洲兽园

李砚斜倚在紫楠木躺椅上,指尖漫不经心地划过扶手雕刻的缠枝纹。午后的阳光透过雕花窗棂,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衬得他眉宇间的慵懒更添几分随性。阶下,三只形态各异的角兽正趴在阴凉处打盹——一只似鹿非鹿,头顶生着螺旋状的七彩角,皮毛像流动的月华;一只似狮非狮,鬃毛如燃烧的赤焰,尾尖却拖带着蓬松的雪白毛球;还有一只似熊非熊,通体漆黑,唯有四爪泛着金属般的冷光,正抱着一块半人高的冰晶啃得欢实。

“陛下,非洲那边送来了传讯,说赤焰狮群昨日夜里又掀了三个部落,把缴获的象牙堆在营前,像是在邀功。”内侍躬身禀报,声音压得极低,生怕惊扰了阶下的“主子们”。

李砚眼都没抬,唇角勾起一抹淡笑:“知道了,让那边的人别干涉。赤焰性子野,就得找地方撒欢。”

这三只角兽是他特意留下的“心头好”——七彩鹿是角兽军团里最温顺的一只,善通人性;赤焰狮是族群首领,凶悍却极护主;黑晶熊则是力量的代名词,能轻易掀翻铁甲战车。其余的近百只角兽,连同那些被他从小养到大的异种猛兽,早在半年前就分批送往了非洲腹地。

那里才是它们该待的地方。

李砚的目光掠过窗外,落在远处围栏里那只正用巨爪拍打着岩石的铁甲犀牛身上。这犀牛是早年征战时收服的异种,皮厚如精钢,独角能喷吐酸液,如今却被圈养得眼神呆滞,拍石头的力道都透着股有气无力。

“再温顺的狼,关久了也会变成狗。”李砚低声自语,指尖在躺椅扶手上轻轻敲击,“非洲的草原、雨林、荒漠,才是磨爪子的好地方。”

非洲腹地的传讯兵半个月前带回的画面还在眼前:成群的角兽奔腾在稀树草原上,七彩鹿的角在阳光下折射出虹光,赤焰狮群的鬃毛连成一片火海,黑晶熊一掌拍碎了半座小山,引得周围的野象群落荒而逃。那些被他放养的异种猛兽——会喷冰息的巨蟒、长着翅膀的羚羊、能在沙地里高速穿行的沙蜥——早已融入了这片土地,成了新的顶级掠食者。

“陛下,昨日非洲都护府奏报,说南部雨林的土人又在聚集,似乎想偷袭咱们的兽园营地。”内侍又递上一份折子。

李砚接过,漫不经心地翻了两页。折子上画着简易的地图,用朱砂标出了土人部落的位置,旁边批注着“约三千人,持长矛弓箭,有巫术加持”。

“巫术?”他嗤笑一声,将折子扔回案上,“让铁卫营去‘犁’一遍,别留活口。”

“犁地”是李砚定下的暗语——凡有反抗者,格杀勿论,片甲不留。非洲的土人早已被“犁”得学乖了,只是总有些零星部落仗着熟悉地形,时不时冒出来挑衅。

“对了,让他们把俘获的壮丁都送去矿场,老弱妇孺……”李砚顿了顿,“没用的,处理干净。”

内侍低头应是,不敢多问。他知道陛下对这些“土人”向来没什么耐心。非洲大陆上的部落太多太杂,语言不通,习俗各异,还信奉着原始的图腾崇拜,屡次袭击运送兽粮的队伍。与其费心教化,不如用最简单的方式清除障碍——这是李砚的逻辑,简单,却高效。

去年冬天,一支负责给角兽送补给的商队被土人伏击,三十名护卫全被钉死在图腾柱上。李砚得知后,直接调了一个营的火枪兵,连带着十只最凶悍的铁甲狼,把那片雨林犁了三遍。据说大火烧了三天三夜,最后连秃鹫都盘旋不去。自那以后,沿途的部落再没敢靠近过兽园营地半步。

“陛下,兽园的食料消耗太大了。”内侍又禀报,“那边说,黑晶熊族群一周就要吃掉五十头野牛,赤焰狮更是咬死了两头长颈鹿,说是不合口味。”

李砚闻言,坐直了些:“让畜牧营扩大养殖规模,再从美洲运些野马过来。告诉那边的驯兽师,别总喂现成的,把活物扔进兽园,让它们自己捕猎。”

这才是他把兽园设在非洲的真正目的。

圈养的猛兽只会越来越懒,只有在追逐猎物时,才能唤醒它们骨子里的凶性。上次传讯兵带回的影像里,几只铁甲狼正围猎一头成年象,它们没有直接扑杀,而是像最有经验的猎手般轮番骚扰,直到大象精疲力尽才一拥而上——那股子狡黠与狠劲,比在长安兽栏里只会等着投喂时鲜活多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明第一战神
大明第一战神
元朝末年,民不聊生。农家少年常遇春不甘命运,凭一身蛮力与胆气,从绿林闯荡,寻访明主。初遇朱元璋,虽遭疑虑,却在采石矶一骑当千,以血肉之躯撕开敌阵,一战封神!自此,他成为朱元璋手中最锋利的矛,所向披靡。鄱阳湖上,他弯弓射敌酋,救主于危难;东征西讨,他摧枯拉朽,扫平割据;北伐铁骑,他七日克大都,追敌千里,令元军闻风丧胆。“常十万”之名,震彻中原。一生百余战,从未败绩,忠心赤诚,唯主是从。他不仅是战场
韦景腾
大秦:始皇一不小心就薅羊毛了
大秦:始皇一不小心就薅羊毛了
始皇首次东巡,来到北地,不小心发现了九子赢锋三年建造的北地壮观的新城。从此踏上动不动薅儿子羊毛的道路。
神轩之源
三国我是袁公路
三国我是袁公路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烽火戏诸侯者
A24美利坚合众国
A24美利坚合众国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杰克琼斯
苟在明末之自古英雄出少年
苟在明末之自古英雄出少年
一个来自后世的烂好人,一个现实生活中超级万金油。自称“天下技能七十二行,自己会七十三样,但无一精通”的自由职业者。投胎到了四百多年前的大明万历四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的灵魂,历经天启朝,崇祯朝,没有随身空间,也没有金手指,唯一有的是前世的记忆。什么古人都食古不化,问题不大,天下无家可归的儿童多得很,咱从儿童开始,自己培养几万、几十万有新思想的新兴人才不好吗?老古懂们食古不化,不用就是。没有机床?问题
心慈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