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战三国之争霸召唤

第111章 战

第111章战

无论是大汉朝廷的反应,还是黄巾张角的反应,李翔现在暂时都不清楚,现在的李翔正在巨鹿郡与常山国两郡之间的交界之地正在晃荡呢。

虽然三国正史没有看过,但李翔三国演义可是没少看。一些历史名人的大概位置他也是多少知道点的,因此,李翔由巨鹿前往常山的意图不言而喻。

越是靠近常山国,李翔的心情越是有些急迫。但没的办法,李翔虽然在整编出一支新军后,部队人数迅速增加,但新军却皆是步兵。

因此,李翔现在是以步卒前进的速度前进的,比不得之前骑兵奔驰,一日百里。

可惜,还不待李翔率军正式进入常山国,浮水房的密报就传到了李翔的手中。

张角派出黄巾渠帅李自成,并大将李过、褚飞燕、吴广、武臣、张耳、管承、吴霸、张伯、梁仲宁、周仓、裴元绍等大将率十万大军直奔李翔所在方向而来。

这还不止,为了以防万一,张角直接连用来戒备董卓的那一万骑兵也派了过来。

如今李翔虽然经过一轮扩军之后,士卒人数已经上升到了三万三千,共有一万八千骑兵和一万五千步兵。以三万余兵力对阵十万大军,却是有些难呀。

同样是对战十万黄巾,但这两次的情况可是截然不同,此次黄巾的将领阵营明显远远不是上次能比的。

而大战之中,将领的能力恰恰极为重要,毕竟一将无能,累死三军可不是说说的,而是确有其事。

而李自成的能力可不算差,虽然他建立的大顺政权仅仅只是昙花一现,但毕竟此人曾经击败了当时的明帝国。

虽然李自成已经出世数年之久,李翔已经对李自成的属性状况已经有些记不清了,但大概范围李翔还是有印象的。

李翔依昔还模糊地记着李自成的属性中有不止一项过了90,其他几项即便未过90,但也超过了80。这个水平已经在诸多出世的农民起义者中算是佼佼者了。

虽然这一战可能不好打,但李翔却并不想退避。

一则现在冀州到处都是黄巾,三万多大军行军很难不被发现,即便李翔想要退避也不见得效果有多明显。

再则,实在是此战的诱惑太大了。先前李翔已经覆灭了黄巾十万大军,若可以再消灭此次前来的黄巾兵马,那冀州战局将会瞬间发生翻转。

若真做到这一点,大汉在冀州战场就可以计划着开始进入反攻阶段了。

“看看吧,这是我军线报传来的消息。”李翔对着刚刚赶来的苏烈与贾诩等人说道。

“主公,此战我军须战,而且须战胜才是。此战若胜,则整个冀州战场形势将直接发生剧变。”田丰在浏览过李翔递过的情报后,一脸沉凝地说道。

“元皓所言有理,此战我等不得不打。”或许是此战的影响确实不小,贾诩这只老狐狸也不在刻意保持沉默了。

眼见两位军师的想法和自己相同,李翔的决心瞬间更加坚定了。

“既然要战,那此次又该如何出战,此次我等所要面临的敌手可不是上次所能相比的。”李翔再次发问道。

闻言,田丰与贾诩两人也是微微皱起了眉头,显然他们一时间也想不到什么好办法。

“主义,末将有一计,或许可行。”此次,却是苏烈率先开口了。

这苏烈也不愧是整个唐朝时期,都有数的大将,一生南征北战数十年,都难逢一败的人物。

就连田丰、贾诩二人一时间也想不出该如何击败黄巾,但苏烈却率先有了办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