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诸天万界的人

第61章 这算是蜜月吧,太不容易了

办公室的空调风带着恰到好处的凉意,吹散了连日来的燥热。

我看着许半夏指尖在报表上划过,嘴角噙着一丝难得的松弛笑意,连带着窗外的阳光都温柔了几分。

公司的新项目顺利落地,回款进度比预期快了近三成,连一向挑剔的合作方都发来消息称赞团队效率,这大概是我们创业以来最省心的一个阶段。

“说起来,”许半夏忽然抬头,指尖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还记得前两年在至真园那顿饭吗?你非要点那道秃黄油拌饭,说是招牌。”

我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那时候,我经营好了后路,心情高兴,又考虑到许半夏一直在忙碌中,一定很疲劳,就想让她放松一下。

于是我在当时魔都最贵的至真园订了一桌子菜要她来吃。

她原本是不要来的。

听说了我花的钱,顿时气得不肯罢休,怕浪费,这才忍着怒气来这里吃了饭,为此,她前前后后没少打我,也没少用这事做筏子对我口诛笔伐,说我太浪费了什么的。

可她当时吃得很慢,连最后一点汤汁都拌着米饭扒干净了,只是放下筷子时叹了口气。

“这样实在是太浪费了,以后不能有了。哪天咱们真正有钱了,才考虑来吃。”

原来她一直记着。

我看着她眼下淡淡的青黑,那是无数个熬夜改方案、跑工厂盯进度留下的痕迹,心里忽然一动:“那现在,算不算站稳脚跟了?”

许半夏挑眉,眼里闪过一丝狡黠:“你想说什么?”

“赵垒刚发消息说,后续的流程他盯着就行,让咱们俩‘暂时解放’。”

我晃了晃手机,看着她眼里的光芒一点点亮起来。

“魔都的至真园已经改新店了,不过味道没怎么变,据说环境更好。要不要去试试?”

她先是一怔,随即眼里的笑意漫了出来,像揉碎了星光:“走!”

从高铁站出来,晚风带着魔都特有的湿润气息扑面而来。

我们没有直奔餐厅,反而沿着南京路慢慢晃荡。

许半夏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摘掉了平日里雷厉风行的气场,像个普通的游客,指着街边橱窗里的模型飞机眼睛发亮:“这个童骁骑肯定喜欢,他上次还说想给车队的兄弟弄个摆件。”

我们钻进老字号的点心铺,她认真地挑着蝴蝶酥,说小陈胃不好,吃这个不刺激。

看到橱窗里的钢笔,又念叨着赵垒总丢笔,得给他来支耐用的。

转进丝绸店,指尖拂过顺滑的料子,轻声说田玲上次聚会穿旗袍好看,给她挑块衬肤色的花色。

连带着高幸夷喜欢的香水、阿姨念叨了很久的真丝围巾,都一一记在清单上。

最后在珠宝柜台前,她盯着一条细巧的珍珠项链看了半天,我悄悄让柜员包起来,塞进她手里时,她脸颊微红:“我就是看看……”

“给自己买礼物,不用看价格。”

我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

“许总也该好好犒劳自己了。”

路过玩具店时,她忽然停住脚步,指着橱窗里的毛绒兔子:“这个可爱吧?给我来一个,家里缺个软乎乎的摆件。”

阳光透过玻璃落在她脸上,我忽然发现,原来那个在酒桌上能和男人拼酒、在谈判桌上寸土不让的许半夏,也有这样柔软的一面。

直到暮色四合,我们才走进原本名叫至真园的红鹭新店。

靠窗的位置能看到外滩的夜景,江风徐徐吹进来,带着饭菜的香气。

服务员端上秃黄油拌饭时,许半夏拿起勺子的动作轻得像怕惊扰了什么,金黄的蟹膏拌着热米饭,香气瞬间弥漫开来。

她吃了一口,抬起头时眼睛亮晶晶的:“这次的味道,好像真的比上次好。”

我知道,不是味道变了。

是此刻身边没有催命的电话,没有待处理的紧急文件,身后有靠谱的团队托底,眼前有喜欢的人陪伴,连带着食物都变得格外香甜。

她终于可以放下所有紧绷的神经,安心地做回自己,而不是那个必须时刻竖起铠甲的“许总”。

晚风穿过餐厅的落地窗,吹起她耳边的碎发。

我看着她认真吃饭的样子,忽然觉得,所有的奔波和辛苦,都在这一刻有了最温柔的答案。

生意上了正轨,朋友都在身边,而我们终于有机会,在晚风里慢慢享受属于自己的时光。

夜色像融化的墨汁,晕染开和平饭店的轮廓。

饭后的暖意在胃里沉落,我和许半夏并肩走在走廊上,地毯吸走了所有脚步声,只剩下彼此呼吸的轻响。

她今天换了条酒红色的裙子,领口的珍珠在壁灯下闪着柔光,路过露台时,晚风卷着黄浦江的潮气扑过来,她下意识往我身边靠了靠。

“你在这地方住了多少次,还是觉得不一样吗。”

她仰头看水晶吊灯,声音轻得像怕惊动了时光。

“我都不知道,你以前所谓的出差,是住得这么好的。”

我握住她的手,掌心的温度熨帖又踏实。

房间里早备好了香薰,雪松混着柑橘的气息漫在空气里,浴缸的水冒着热气,窗外是外滩的灯火,像打翻了的星子落进人间。

我们没多说什么,只是靠在沙发上听老唱片,周璇的歌声咿咿呀呀,把时间拉得又慢又软。

和平饭店的老房间里,夜已经很深了。

窗帘拉得严实,只留壁灯晕开一圈暖黄,把家具的影子投在地毯上,像老照片里的晕影。

我和许半夏并排躺在床上,被子盖到腰际,她的头发散在枕头上,发梢蹭过我的手臂,带着洗发水的清香。

“还记得王全吗?”

她忽然开口,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清晰。

我笑了笑,指尖划过她的手背:“怎么不记得。当年他在厂门口堵你,捧着束蔫了的玫瑰,说要跟你处对象,还是我把他气走的。”

“你当时坏得很。”

许半夏侧过身看我,眼里闪着光。

“抢在他前面向我表白,把他都快要气疯了,还说他的脾气不好,以后一定会家暴我,我站在旁边脸都红透了。”

那时候的事像电影片段在眼前晃。

王全是厂里的人,长得人模狗样的,算是一根厂草,哪懂许半夏心里的野。

我那时候处心积虑,真是手段用尽了,才好不容易截得糊。

从某种意义上,当时的许半夏是被我磨得没脾气,终于才点头,这得亏是当时的社会风气。

女孩子一大学毕业,除了工作,就考虑结婚。

再加上许半夏因为生活上的经历,内心对于一个家庭的渴望,这才便宜到的我。

换到了现在,许半夏早一巴掌把我拍到一边去了。

她就是个搞事业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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