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兄长别闹,你怎么会是曹操

第21章 龙骨水车

这的确是死结。

无数良田,只因地势稍高,便只能望河兴叹,靠天吃饭。

郭嘉沉吟道:“我曾闻灵帝时,毕岚造翻车,以洒南北郊路,或可一用。”

翻车这玩意儿,是水车的雏形。

当初在灵帝在位时期,毕岚造出这么个玩意儿。

先洒水,后扫地。

这翻车为的是把河沟里的水引上来,方便让百姓舀着去洒扫道路。

出发点,也是节约人力。

如果拿它来灌溉,那还是显然不够的。

效率太低。

提及翻车,林阳点头:“奉廉兄有见识,不过那翻车需得改进,方堪大用。”

他说着,手中枯枝在地上画出一个奇异的轮廓。

那是一个巨大的轮子,轮缘装着一排木板,轮轴穿过,下半部浸入代表河流的线条,上方则连着一条长长的、倾斜的木槽,直通代表田地的方块。

“此为何物?”曹操身体前倾,紧盯着地上的图形。

“子德兄不知,我惯于偷懒。这便是因‘懒’而在闲暇时琢磨出的。”林阳的语气轻描淡写,“姑且称之为‘龙骨水车’。二位请看,只要让这大轮转动,这些木板便如龙骨,一节一节将水从河中刮起,送入高处的木槽。水顺槽而下,无水之难便就此解决?”

图画简陋,原理却清晰得可怕。

曹操和郭嘉的视线,如同被钉子钉死在地上那粗糙的图形上,连呼吸都忘了。

在汉代,翻车、筒车之类的器物,的确已经初见雏形。

并且构造繁复,效率低下,难以普及。

可林阳画出的这个“龙骨水车”,结构一目了然,逻辑无比清晰,其核心,是“连续不断”地提水!

效率,比当今任何提水之物,高出何止十倍!

这是因为偷懒所以“闲暇时琢磨”的东西?

开玩笑!

这分明是一件足以改变天下农事的国之神器!

有了它,无数因地势而抛荒的旱地,皆可化为良田!

“如何……令其转动?”郭嘉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林阳摊开手,一副“这还用问”的神情。

“用脚踩。”他理所当然地道,“轮轴两侧装上踏板,寻两人上去,如登楼梯,轮子自然转动?总好过一担一担挑水。若建在水流湍急之处,甚至可于轮上再装叶片,借水流之力驱动,连人力都省了。”

那就是水车的简易版本了。

人力、水力……

一个完整的、具备高度可行性的水利灌溉体系,就这么被林阳用一种“我因为偷懒而闲暇时随便琢磨琢磨”的语气,轻飘飘地说了出来。

曹操看着地上的图,再抬头看看林阳那张懒散的脸,心中已是惊涛骇浪。

他原以为林阳只是政略上的奇才,未曾想,在这利国利民的农桑大道上,此人同样有鬼神莫测之能!

“澹之……”曹操一时激动,恨不得当场表明身份,下令丢个任命给林阳,让他掌管司农。

“子德兄,我曾言明,我所说皆是胡言,当不得真。”林阳看出曹操激动,连忙摆了摆手。

曹操一时语塞,话终究没说出口,轻轻叹了口气。

也罢!

“澹之可否将此龙骨水车之图,画于绢布,我替兄台择日献于司空大人,少不了封赏!”

“哎,这有何难,不过,子德兄莫说是我所作,只当是偶遇山乡之人所得。封赏我也不要,有兄送我此处小院足以!切记切记!”林阳唤人拿来笔墨,重新仔细绘制交予曹操。

见林阳又是如此嘱咐自己,曹操和郭嘉对视一眼,再次叹息一声。

只能无奈告辞离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