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飞锁定余北后,把付微拍摄的相片让技术部的人进行反复比对后,发现外形身高和余北本人高度吻合,但这些不足以定余北的罪,必须找到更有力的证据。 照片只是拍到疑似余北的人站在死者王军山的前面,并不能证明是余北推的王军山。显然,靠贪污的三十万和这一张模糊的相片,并不能够认定余北是凶手。
李鹏飞又亲自找了余北,开门见山的就问余北,“在查王军山电脑账目时,发现你贪污公司的三十万,是不是因为被王军山发现这件事,你还不上钱,你害怕名誉扫地,所以你杀人灭口。”
可余北对天发誓说不是他干的。
李鹏飞又问道,“不是你,那你为什么案发当天,你会出现在王军山踏青的山湖村的后山?”
余北对李鹏飞说道,“警察同志,我是去那里找过他,但我绝对不会伤害我的最好的朋友。你听我说,我真的不是故意要隐瞒这笔钱的,整件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下班后,王军山以讨论一个新项目方案为由,让我留了下来。等其他同事都离开,办公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人时,王军山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王军山没有绕圈子,他打开笔记本电脑,将屏幕转向我,上面正是那张被修改过的审批单和银行流水记录的对比图。
然后问我,“这笔和广告费,合同是八十万,发票是八十万,为什么公司只收了五十万?另外那三十万,去哪了?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所有的事情都是你经手办的。”
我当时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我想辩解,但在王军山那洞悉一切的目光和铁一般的证据面前,任何谎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我不得不承认。我对王军山说道,“是我做的,我对不起公司,我也对不起你。”
王军山又问我,“为什么?你明明知道我是公司的财务主管,你这么做,让我怎么和公司交代,你以为你就这么简单的动一下手脚,就没人知道吗?这么大一笔钱?”
我回答他,“炒股亏了,一开始只是想赚点快钱,补上窟窿,结果越陷越深,我实在没办法了,那三十万,我想的是,我先挪用了公司那三十万,等股票涨了,我再还回去,可没想到股市还是继续一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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