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陈明共诈骗197名被害人,诈骗金额高达500万元,其中不乏老年人将养老钱全部投入,部分被害人因资金被骗导致家庭破裂、负债累累,甚至有一名老人因突发脑溢血去世。警方历经三个月侦查,在境外将陈明抓获归案,追缴赃款200余万元,但大部分资金已被陈明用于赌博和挥霍,无法追回。庭审中,陈明对诈骗事实供认不讳,但辩称自己并非故意诈骗,只是投资失败。法院认为,陈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投资项目,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另一名壮汉名叫曹勇强。囚犯编号2971。
曹勇强今年30岁,无固定职业,因好逸恶劳,自1997年起多次实施抢劫犯罪,且专门选择凌晨时段入户抢劫,作案手段残忍。2000年7月11日凌晨3时许,曹勇强携带水果刀,通过攀爬阳台的方式进入市区某小区独居老人严某家中,用刀架在严某脖子上,威逼其交出财物,抢走现金3000元及黄金项链一条。期间,严某反抗时被丙划伤手臂,构成轻微伤。
2000年9月8日凌晨,曹勇强又以同样方式进入另一小区居民刘某家中,抢走现金1000元、手机两部。刘某试图报警时,被曹勇强用板凳砸中头部,导致颅骨骨折,构成重伤二级。1997年3月至2001年7月,曹勇强先后在七个小区实施入户抢劫7起,共抢走财物价值共计25万余元,造成1人重伤、2人轻微伤。警方通过小区监控、现场遗留的dna痕迹等线索,最终将曹勇强抓获。
庭审中,检方指出,曹勇强多次入户抢劫,且抢劫致人重伤,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其行为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社会危害性极大。
法院审理认为,曹勇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具有法定加重处罚情节。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
李鹏飞心道,自己刚进来,这几个人为什么会盯着我。因为李鹏飞并不知道,他自己的人头已经被明码标价。现在的价格是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