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中童生:凡女重走仙路

第530章 烹调银鳞鱼

顺江而下,一帆风顺。

秦云心情轻快,只因安庆港已近在眼前。

天未破晓时,他便起身眺望,晨间空气清冽,料想是个晴天。

长江东方,曙光隐隐浮现,四下里静悄悄的,唯有江浪拍船的轻响,不见半艘舟楫,晨曦前的江面,平和得像一面镜子。

这时,曹春禾也起身了。

这段时日,曹春禾格外勤勉,每日清晨都在甲板上扎马步、练火灵诀。

只是今日,她却换了木灵诀来练,招式间还有些生涩。

船行甚速,碧波间的晨雾渐渐散尽,天光刚破开一丝缝隙。

秦云便撒下渔网,不多时便捕上许多活蹦乱跳的鲜鱼。

他朝曹春禾招招手:“你来看,这是什么鱼?”

曹春禾虽长在江边,识得青鲤、红鲤、刁子鱼与银鱼,却认不出眼前这鱼。

只见它通体银白,鳞片上灵光闪闪。

她迟疑着猜测:“这……是银鱼?”

“这是银鳞鱼,性子平和,最宜清蒸。”

秦云答道,“但不可用辣椒这类燥热的调料,清煮也不妥,会破坏它的营养。”

他指着鱼鳞上流转的灵光。

“你瞧,这鳞片上有水灵气的纹路,这是上品。”

曹春禾应了一声,不多时,便被秦云叫进了厨房。

天光大亮时,船舷边的晨雾已荡然无存,江水被初升的朝阳染成一片暖金。

秦云挽着袖子立在灶台前,曹春禾认真的看着,鼻尖早被那股清鲜之气勾得发痒。

她的心跟随着秦云的手法移动着。

盆里的银鳞鱼还在蹦跶,银白鳞片上灵光流转,触手冰凉水润。

秦云取细毛刷轻刮鱼鳞,尖尖的手指甲,顺着鱼腹划开小口,掏出不要的内脏和鱼胆。

鱼泡他也没扔掉,他还是挺喜欢吃的。

这鱼肉很娇嫩,取时要细心轻取。

“如破了胆汁就不好吃了,而且这鱼胆是一味丹药里要用到的,一定要存放好。”

秦云循序耐心教导。

“看好了,这鱼最忌重油重火。”

秦云声音清亮,从竹篮里拣出几片姜片、小葱葱白。

“清蒸是最佳做法,去腥提鲜全靠这几样,其余调料皆可不用。”

他将姜葱垫在盘底,把处理干净的银鳞鱼摆上去,鱼身划几道浅纹,好让热气透入。

蒸锅的水早已沸腾,白汽袅袅升腾,秦云稳稳将鱼盘放入,盖紧了锅盖。

曹春禾看得入神,忽然想起方才炼木灵诀时,指尖凝聚的灵气总轻易消散。

便问道:“师父,这鱼身上的水灵气,和我练的木灵诀能互通吗?”

秦云闻言失笑。

“万物灵气本就同源,你练不好,只因心太过于急躁了。”

说话间,锅里的水汽愈发浓郁,淡淡的鲜香混着葱姜气息漫溢开来,勾得船上的人都开始叫饿。

曹春禾吸了吸鼻子,真嫩,好鲜。

秦云拉着曹春禾道:“这鱼先放一放,咱们先煮米。”

说罢取出一个小袋,倒出十几斤米搁进大锅,又注入灵泉水。

随即对着灶台布下一座小型聚灵阵,指尖一点,灶火便腾地燃起。

大船身虽微微摇晃,对那火苗却没半点影响。

曹春禾握着青木勺,依着秦云的吩咐淘米调水。

船身一晃,她身子也跟着踉跄了一下。

秦云见状开口提点:

“在船上掌厨,得学会以气御物。你要调匀自身灵气,让它跟着船的摇摆同频共振,切不可与之相冲,心稳手才能稳。”

曹春禾听得纳闷,盯着那米看了半晌,想问又没吭声。

秦云一眼看穿她的心思: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