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县城中心,林振把车停在新华书店门口,对林浩初说:“哥,你先去供销社逛逛,我进去找几本书,待会儿我出来找你。”
“哎,好。”林浩初应了一声,心怦怦直跳,迈开步子就朝对面的供销社走去。
他的脚步有些虚浮,像是踩在棉花上。脑子里一遍遍回想着娘说的话:“买支钢笔也行,买个好看的本子也行……”
供销社里人来人往,很是热闹。林浩初径直走向卖文具的柜台。
柜台里,穿着蓝布工作服的女售货员正低头打着毛衣,看到有人来,懒洋洋地抬了抬眼皮:“要点啥?”
“同……同志,我想买支钢笔。”林浩初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
“钢笔在那边,自己看。”售货员用下巴指了指柜台的一角,又低下了头。
林浩初凑过去,只见玻璃柜台里,整齐地摆放着十几支钢笔。有便宜的塑料杆的,几毛钱一支。也有贵一点的,笔杆上带着金属花纹,看起来就很气派。
他的目光,很快就被一支暗红色的钢笔吸引了。
那是一支英雄牌的钢笔,笔杆光滑温润,像一块美玉,金色的笔尖在灯光下闪着光。旁边的小标签上写着:英雄100型,壹元贰角。
一元二角!
林浩初倒吸一口凉气。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够乡下普通人家好几天的嚼用了。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娘给的那两块钱和布票。那钱被他捂得热乎乎的。
他犹豫了。是不是太贵了?李老师会收吗?
可他又转念一想,李老师是高中生,是文化人,用好一点的笔,也是应该的。娘说了,不能小气。
想到这里,他一咬牙,指着那支暗红色的钢笔,对售货员说:“同志,我就要这支。”
售货员见他指着最贵的那支,这才抬起头,正眼打量了他一下。看他穿着崭新的中山装,虽然人看着有点愣,但不像是个穷哈哈。她的态度稍微好了一点:“要这个?壹元贰角。”
“嗯,就要这个。”林浩初从口袋里掏出钱,递了过去。
售货员收了钱,找了他八毛,然后才慢悠悠地拿出那支钢笔,用一张草纸包了包,递给他。
林浩初小心翼翼地接过钢笔,感觉像是捧着什么宝贝。
他又看到旁边还摆着一些日记本,封面是淡雅的碎花图案。他想起娘的话,又指着一个本子问:“这个多少钱?”
“两毛。”
“那……那也给我拿一个。”
他又付了两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