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女子竟是红袖舫花魁白芷。
无弃早听花娘和薇姐提过。
白芷身姿傲人容貌美艳,擅长媚术特别懂男人,出道五年,追捧她的客人不减反增,多到不可胜数。
预约饭局排到三个月后,想过夜嘛,至少提前半年。
一直是红袖舫头号摇钱树。
去年花神祭选美,屈居榜眼,差一点夺得百花之主。
无弃正准备开口询问。
白芷匆匆穿上衣服,急不可待下床,打开柜子拉开抽屉,上上下下翻找,神色焦急万分。
无弃十分好奇:“你在找什么呢?”
“镜子……奴家要赶快收拾一下。”白芷用手比划头脸,神色焦急。
抓她的男人没一个要脸的,除非辟邪,屋里哪会放镜子啊。
“白姑娘,要不咱们先离开这儿,回红袖舫慢慢梳洗打扮。”
“不行不行,不照过镜子,奴家肯定不能出门。”
“再耽搁绑匪就回来啦。”
“哪怕绑匪回来,奴家也要先照过镜子。”
白芷直摇头,态度坚决。
无弃忽然有些感动。
啧啧啧,啧啧啧……这就是素质……这就是素质啊!
这才是每位花魁该有的职业操守,合欢坊那些莺莺燕燕根本没法比。
花都不愧是花都,且不论相貌穿着,单单素质这一块,绝对冠绝天下。
将来自己开妓馆,一定要找这样的人才。
他从靴筒里抽出玄晶匕首,递给白芷:“你要不用它先凑合一下?”
白芷接过匕首,满眼感激,声音轻柔略带颤抖:“多谢恩人,一日救了奴家两次。”
两次?
他先是一愣,随后恍然大悟。她的意思是,我救了她一次身子,救了一次脸。
恐怕在她心里,脸比身子更重要。
白芷竖起匕首,用平面对准自己上下打量,虽是湛蓝色,也勉强堪用,打量了一会儿,眼神掠过一丝厌恶。
她迅速从床上捡起一只黄色真丝手帕,应该是她随身带的,拎起柜子上的茶壶,倒出一点水浇湿手帕。
捏住手帕一角,一点点、一点点蹭干净脸上花掉的口红、眉线,伸出小指,将唇上剩余的口红抹抹匀。
弄完妆容,她散开乌黑长发如瀑布披下,没有梳子,张开纤纤五指,蘸点水一下下梳理顺滑。
在头顶盘个结,转头四望,找到自己的金簪插上。
……
不一会儿功夫,没有镜子、没有梳子、没有胭脂花粉……随便捯饬几下,居然完全变了样。
果然天生美人坯子,肤如凝脂雪白炫目,媚眼如丝春光无限。
现在仅是素颜而已,若是妆造齐全,简直……
无弃看在眼里,内心大受震撼。
他脑中再次浮现两个字。
素质……素质啊……
白芷凑过来,笑吟吟在他眼前挥挥手:“恩人……公子……”
无弃顿时回过神。
“嘻嘻,公子怎么了?”
“没、没什么。”无弃换个话题:“我听薇姐说,你不是陪富商出去玩了嘛?”
据说这名富商出手阔绰无比,身份还神神秘秘,一直都是管家负责安排,本人从不露面。
“嗯,奴家今早刚从外地回来,下船雇了一辆哒哒车行的马车,准备返回红袖舫。”
“没想到车夫竟是这帮混蛋一伙的,半道上把奴家绑了。”
“别的倒没什么,最气人的是,奴家前两天在锦华堂定制的衣服,满满一大箱,全被这帮不识货蠢蛋扔进河沟里了。”
“这些可都是今年最新款式,古天驰大师亲手缝制,每一件都是独一无二的孤品。”
“奴家本来还想靠它们在花神祭上出彩呢,这下全泡汤了,真是气死奴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