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修真,开局练成遁地术

第174章 民间捞尸人

也有人不服气,说是哪有那么神秘,就是喝多了马尿瞎溜达,一不小心掉进去了。

还有一些阴谋论者,怀疑徐开明潜逃了,这会儿早就逃到国外去了。

流言止于智者,恰巧这边的老百姓大部分都没什么文化,识字的都很少,自己关起门来喝大酒的时候还不是随便吹?

正当公社领导焦头烂额的时候,南岭屯大队的支书老黄推荐了个人,一个下放到他们屯子劳动的中年人。

中年人姓黄,名叫水根,家里是捞偏门的,祖传的手艺,那种不在三教九流的偏门——捞尸。

欺山莫欺水,欺水变水鬼。

山在明处,多高,多险,人能看到,心里能有个防备。

水就不一样了,有的水看似不深,下去就淹过头顶了。还有的水浑浊不堪,压根就看不清下面啥情况,一个不小心命就没了。

所以捞尸这个职业自古就有,特别是靠着大江大河的,一直到新世纪都依然存在。

最着名的恐怕就是黄河捞尸人了,甚至作为灵感被改编出很多作品。

其实别的地方也是存在这种人的,过去农村水塘多,又没有空调电视和手机,夏天时下河洗澡就成了一种不可多得的消暑方式。

游野泳出事的多了去了,路平安小时候,他们隔壁村的水塘每年都要淹死几个人,其中不乏会水的。

加上自杀、醉酒失足落水和各种原因,被淹死的人多了去了。

一些身怀绝技的能人把主意打到了这个上面,靠着这个挣钱,就是所谓的捞尸人。

没有能耐是干不了这个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一不小心,尸体没捞出来,钱没挣到,反倒把自己的小命搭进去了,得不偿失。

路平安就认识一个过去一直靠捞尸为生的孤寡老头子,他倒是跟路平安透露过其中一些内幕。

说穿了也没那么神奇,什么捞尸人必须五行属水、阴时出生,什么穿黑衣,腰缠避煞红腰带,手持泡过黑狗血的麻绳,统统不存在。

当捞尸人只需要具备三个基本技能——会水、胆大、穷的要死。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穷,不是因为穷,谁干那个啊?

国人对死者向来是忌讳的,死者为大么,干了捞尸人,连娶媳妇都难,谁愿意跟一个整天和尸体打交道的人生活在一起?

别说过去思想保守的年代了,就是现代,从事法医、殡葬行业的人依然很难被大众接受。

路平安认识的这孤寡老头捞尸一般都不下水,他最擅长的就是拿着一根绑着铁钩的长竹竿在水里拉来拉去的,勾住水里的尸体拖出来。

当然,有时候他还会故意拖延时间,夸大难度。装神弄鬼也是有的,只不过都是为了能要个好价钱。

对他来说,最难的反而是和家属要价砍价,总是有些家属在尸体打捞上来后变卦,明明说好的价钱,又不作数了。

乡里乡亲的,又不好再把尸体扔回水里去,一般最后都是他妥协。

那个叫黄水根的也是这种民间捞尸人,只不过他运气不好,玩神秘的时候玩脱了,被人举报说是搞封建迷信,这才来了这边。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后我将敌人拖进火海
重生后我将敌人拖进火海
既然我已重生,已经不在乎谁喜欢我、谁讨厌我,我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如果你爱我,我也爱你;如果你支持我,我也支持你。如果你恨我,我必拔刀相向,对那些伤害我的人,我要让你们付出百倍千倍的代价。爱谁谁,东北话,无所顾忌,一路平推。十五年前,大一新生李星野被学生会干部蛊惑陷害,在火灾中失去了左眼右腿,在图书馆中过了十三年鬼一般的面壁生活。在大仇得报后,李星野重生回了十五年前的火灾当晚,这一次,他依然选择
二老肥
分手又失业,我做起了两界倒爷
分手又失业,我做起了两界倒爷
当动感的音乐响彻朱雀广场,在“砸金蛋”与“脑筋急转弯”的引爆下,乐趣多超市盛大开业!通透的玻璃门,光洁的地砖,清凉的空调,明亮的吊灯,舒缓的音乐......天气太热???那就来瓶冰镇可乐!胃口不好???简单!卤味加烧烤!亚历山大?没事!来根华子解解压!。。。。。。罗皓凭借华夏商品的「降维打击」,完成了从地下室穷小子到跨时空商业巨鳄的蜕变。
鸣谦君
做最狠的那个
做最狠的那个
谁说小人物有朝一日不能登天梯那是一个混乱的时代,是一个有大好机会的时代,更是一个谁拳头硬就能填饱肚子的时代莫欺少年穷,也不要随便欺负老实人,否则你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破洞裤子
日记中的为情所困
日记中的为情所困
这部小说以日记体的形式,细腻地描绘了职场生涯中一个男性对一位年轻女同事的复杂情感。小说通过第一人称的叙述,深入刻画了主人公内心的挣扎、矛盾与痴迷,展现了一段跨越年龄、身份和道德界限的情感纠葛。
细水流沙
全球高武,我却是旧日之主
全球高武,我却是旧日之主
我曾是世上第一位超凡者,是奔赴未知的先驱,当我从两百年的迷失中归来时,时过境迁,强者横行。他们说,我不过是被时代抛弃的遗族,是无知狂想残留的产物。新的世界没有我的位置。他们不知道——我见证过最疯狂的恐怖和最宏大的陨落。我体内沉寂的,是令规则崩解的至高位格!
夜光浮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