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南洋

第40章 护国战争

1915年冬,袁世凯称帝的消息像颗炸雷,震得西南大地动荡不安,蔡锷将军潜回昆明举旗讨袁,护国战争的烽火一夜之间燃至滇川边境。楚阳捏着唐继尧的手令,指节因用力而泛白——手令上字迹潦草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着镇南保安团楚阳部,即刻编入龙云麾下,率部驰援攀枝花。”

校场上,1500名士兵已列队完毕,可队列前的装备却让几个营长红了眼。本该架着哈奇开斯轻机枪的位置,换成了锈迹斑斑的老式轻机枪;马克沁重机枪的阵地,只孤零零立着四挺裹着破布的“战利品”——那还是去年清剿匪帮时缴获的,枪身布满弹痕,连枪管都有些变形;至于那6门德制m1904山炮,早被楚阳连夜拆成零件,和李恩菲尔德步枪其他轻机枪重机枪机枪一起,装在60辆驮马的油布包里,由商队分批秘密运往永仁隐蔽山洞,只留了几门木头仿制的炮架,摆在营区角落做样子。

“团长!就带这些破烂去打仗?北洋军手里都是日式三八枪,还有重机枪连!”一营营长楚强急得嗓门发颤,他手里的老套筒枪栓都拉不顺,枪托上的裂纹用铁丝缠着,“咱们的李恩菲尔德呢?那枪打500米外的靶心都准得很!”

楚阳按住他的肩膀,目光扫过队列里士兵们紧绷的脸。他知道,这些士兵习惯了军工厂生产的精良武器,突然换了老套筒,心里难免发慌。可他更清楚,去年升任团长时,唐继尧只拨付了200条老套筒和1万发子弹,不到一年,若是带着每班一挺轻机枪、每营四挺重机枪的阵容去见龙云,不等北洋军动手,滇军先得把他当“私藏军械的反贼”抓起来。

“慌什么?”楚阳的声音沉得像校场的红土,“老套筒怎么了?压低声音凑近楚强,“真家伙都让商队秘密运送到永仁了。现在咱们得先过龙云的眼。记住,咱们是‘保安团’,不是正规军,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藏住锋芒,才能活下去,才能打胜仗。”

出发前一夜,杨金秀悄悄摸进了营区。她裹着件黑色斗篷,手里提着个沉甸甸的布包。“我让人在攀枝花的商栈留了记号,要是缺弹药、缺药品,就让人去取。”她的声音压得很低,眼里满是担忧,指尖不经意看到楚阳旁边的老套筒,眉头皱得更紧,“就带这枪去?我在果敢给你些好东西,比这玩意儿好用。”

楚阳笑着把布包推回去,从怀里掏出个翡翠平安扣——那是上次杨金秀送他的,此刻被体温焐得温热。“不用,等打了胜仗,缴获了北洋军的武器,咱们就用他们的家伙。”他把平安扣塞进她手里,“你在镇南等着,等我回来,带你去看军工厂新造的山炮。”

杨金秀攥着平安扣,指尖传来的温度让她稍稍安心。她知道楚阳的性子,决定的事不会改,只能叮嘱道:“龙云那人眼尖得很,你少说话,多观察。要是打不过,给我发电报我让阿木阿其叔公给你接应。”

第二天清晨,保安团的队伍蜿蜒出镇南。士兵们背着老套筒,腰间别着磨得发亮的刺刀,看起来和滇西的杂牌军没什么两样。只有楚阳知道,队伍后方的驮马队里,藏着200支拆成零件的李恩菲尔德步枪,还有10挺哈奇开斯轻机枪的枪管——这些都是他的底气,也是他藏在暗处的“尖刀”。

三天后,队伍抵达龙云的驻地。龙云穿着笔挺的滇军制服,站在营门口迎接,左眼下方的疤痕在阳光下格外扎眼。他的目光扫过保安团的队列,看到那些老套筒和两挺破旧的重机枪时,眼里闪过一丝了然,随即又堆起笑容:“楚兄,好久不见!没想到你这保安团,倒真是‘朴实’得很。”

楚阳脸上却堆着谦逊的笑:“志舟兄说笑了,我们是地方保安团,比不得正规军的装备,能凑齐这些家伙,已是不易。不过弟兄们敢打,上半年清剿杨天福部时,硬是用这些老套筒把匪兵清剿了干净。”

龙云挑了挑眉,没再多问,只是挥挥手让人带他们去扎营。楚阳跟着士兵走进营地,目光却悄悄记下了周围的布防——龙云的部队装备确实精良,队列里的士兵大多背着李恩菲尔德步枪,重机枪连的马克沁排列整齐,炮营的山炮虽然是老式的,却也擦拭得锃亮。

当晚,楚阳趁着夜色,让楚强带着一营悄悄去秘密山洞运武器。月光下,驮马队的油布包被一一打开,士兵们熟练地组装着李恩菲尔德步枪,哈奇开斯轻机枪的枪管泛着冷光,马克沁重机枪的水筒被灌满水,随时可以投入战斗。“团长,龙云的哨兵在营区外围巡逻,咱们的动作得快点。”楚强压低声音,手里的扳手飞快地拧着螺丝。

楚阳点点头,目光望向攀枝花的方向。攀枝花市滇军北进的中大门,那里的北洋军有一个旅,装备精良,占据着有利地形,龙云让他打头阵,到底是什么意思?虽然他不怕,他手里藏着的这些家伙,还有训练有素的士兵,足以让北洋军吃个大亏——更重要的是,只要打了胜仗,缴获了北洋军的武器,他就能光明正大地把自己的装备摆上台面,谁也不会再怀疑这些“战利品”的来历。

第二天,北洋军的战线上,黑洞洞的机枪口在雾中若隐若现,像蛰伏的野兽。天刚蒙蒙亮,“哒哒哒”的马克沁重机枪声就撕破了雾霭,子弹带着尖锐的啸鸣,扫过楚阳一营的阵地——战壕前的红土被犁出一道道深沟,溅起的泥块混着碎石,砸在士兵们的钢盔上,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

楚强趴在战壕的掩体后,手里的老套筒步枪枪管已经烫得能烙熟鸡蛋。他啐了口带血的唾沫——刚才一颗流弹擦过他的颧骨,划出一道血痕。“狗娘养的北洋军!火力倒挺凶!”他骂完,猛地探出头,对着碉堡的方向扣动扳机,“砰”的一声,子弹不知道飞到了哪里。老套筒的射程只有三百多米,现在双战线还有六百米远,这样的射击,不过是聊胜于无的泄愤。

身边的士兵大多缩在战壕里,脸上沾着红土和汗水,眼里带着几分慌乱。他们习惯了军工厂生产的李恩菲尔德步枪,那枪能在六百米外精准命中靶心,可现在手里的老套筒,枪托缠着生锈的铁丝,枪栓拉起来都费劲,有的士兵甚至得用脚蹬着枪身才能上膛。“营长,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弟兄们的枪打不到敌人,只能挨揍!”一个年轻的士兵趴在楚强身边,声音发颤。

楚强拍了拍他的肩膀,目光却望向阵地后方的指挥部——那里插着一面灰色的团旗,楚阳就在里面。他知道,团长肯定有后手。“慌什么?跟着团长打仗,啥时候吃过亏?等着!”

此时的指挥部里,楚阳正趴在一张简陋的地图前,手指在北洋军后备阵地之间划着弧线。地图是士兵们连夜绘制的,标注着每一道山沟、每一棵老松。他的耳边回荡着机枪声,却丝毫没有慌乱,反而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楚风那边怎么样了?”他头也不抬地问身边的通信兵。

“回团长!二营离北洋军侧翼不到两百米,晨雾还没散,没被发现!”通信兵的声音带着兴奋。

楚阳点点头,拿起桌上的望远镜,走到指挥部门口。镜头里,前线清晰可见——机枪手正趴在枪后,身体随着射击的节奏微微晃动,根本没注意到南侧山坡上的动静。他放下望远镜,对通信兵说:“给楚风发信号,按计划行事。”

通信兵立刻掏出信号枪,对着天空“砰”地射出一发绿色的信号弹。信号弹在晨雾中划出一道弧线,像一颗流星,落在了野猪沟的方向。

楚风正趴在一棵三人合抱的老松树上。他背着一把组装好的李恩菲尔德步枪,枪身的烤蓝在雾中泛着冷光——这是军工厂上周刚送来的新枪,枪管用的是从沪海进口的优质钢材,枪托是本地的硬木,握在手里沉甸甸的,透着一股踏实。他的身边,150名二营士兵呈扇形散开,每个人手里都握着同样的李恩菲尔德步枪,枪口对准了鹰嘴崖的碉堡。

“看到信号弹了?”楚风低声问身边的副营长。

“看到了!”

“瞄准机枪手,听我命令!”楚风深吸一口气,将瞄准镜对准了阵地里的机枪手。镜中,那家伙的侧脸清晰可见,甚至能看到他嘴角得意的笑容。他调整了一下呼吸,手指扣在了扳机上。

“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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