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广告带来的热度尚未完全消退,品牌方销量捷报频传,李萱却因为戴言工作室那边提醒的合同细节问题,心里悄悄敲响了警钟。
她坐在临时办公室的沙发上,面前摊开着那份厚厚的辣条代言合同。阳光照在纸面上,上面密密麻麻的条款和那些“包括但不限于”、“视情况而定”的模糊字眼,此刻在她眼里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可能潜藏着陷阱的迷宫。
“赵姐,”她抬起头,看向正在核对行程的执行经纪人,“戴言工作室那边具体是提醒了哪些条款有问题?”
赵姐推了推眼镜,拿出平板电脑调出记录:“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后续肖像权使用,合同里写的是‘品牌方有权在合作期内及合作结束后合理期限内,于全球范围内使用代言人肖像进行产品推广’,这个‘合理期限’没有明确界定,存在被无限期使用的风险。二是竞品限制条款,写的是‘代言期间及结束后两年内,不得代言与本品牌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但‘直接竞争关系’的定义很宽泛,如果对方想卡我们,后续接同类食品甚至调味品都可能被找麻烦。”
李萱听得眉头越皱越紧。她之前签公司合同的时候懵懵懂懂,全靠公司把关(虽然公司也没怎么真心为她着想),现在自己当家了,才意识到这里面水有多深。一份看似光鲜的代言合同,背后可能藏着这么多弯弯绕绕。
“也就是说,如果当初我们没注意,可能我人到中年,形象还得给这辣条站台?或者我想接个酸奶代言,都可能被告违约?”李萱捏着合同纸张,指尖有点发白。
“理论上存在这种风险。”赵姐点点头,“虽然大品牌一般不会做得这么绝,但合同条款本身对我们不利是事实。戴言工作室那边建议我们尽快和品牌方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把这些模糊地带明确下来。”
李萱深吸一口气,把合同合上,眼神里透出一股倔强:“补充协议要签,但这个亏不能白吃。赵姐,帮我找几本靠谱的《合同法》入门书籍,还有那种针对艺人的经纪合同、代言合同风险解析的案例集。”
赵姐有些惊讶:“萱萱,你是想……?”
“我要自己学。”李萱语气坚定,“不能总指望别人提醒。这次是戴……是合作伙伴好心,下次呢?自己的刀,得能削自己的把儿。”
说干就干。李萱立刻让助理小杨去书店和网上搜罗了一堆法律入门书籍,从《漫画合同法》到《娱乐法实务详解》,堆满了她临时办公室的角落。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李萱除了跑工地、上表演课,又多了一项固定活动——啃法律书。
晚上,她盘腿坐在公寓的地毯上,面前摊开一本厚厚的《合同法通则》,旁边放着笔记本和五颜六色的记号笔。台灯温暖的光晕笼罩着她,表情是前所未有的严肃和……困惑。
“什么叫‘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区别?”她咬着笔头,眉头拧成了疙瘩,“这‘不可抗力’条款怎么感觉像个万能免责金牌?”
“显失公平……这个词我认识,组合起来怎么这么难理解……”
她看得头晕眼花,感觉自己像个试图理解高数的小学生。好几次都想把书扔了,但一想到合同里那些可能存在的坑,又咬着牙捡回来。
手机嗡嗡震动,是戴言发来的消息。这次不是闲聊,而是直接发来了一个文档。
【戴言:这是一些整理过的,艺人常见合同陷阱案例和解析,比较浅显。或许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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