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北洋军

第36章 杀人得偿命

城南码头,一条体型庞大的福船占据了码头最好的泊位,立于船头上那面硕大的刘字旗猎猎作响。

如今虽是兵荒马乱,建奴随时都可能打过来,却也无法阻挡商人做买卖谋取利润的野心。

这条大福船长约十五丈(约45米),宽三丈有余(约9到10米),是一条以上好铁力木精心打造的一号福船,吨位大致有六千石(约合450吨),载重大致在三千石(约合200到220吨)左右。

说它商船,船上的水手船员的穿戴与官军水营一般模样,而且船艏竟配有两门红夷大炮(即12磅长管加农炮),以及数量更多的千斤弗朗机炮,从这个角度而言,这条大福船更像是某处官军水营正经的战船。

实际上,它就是一条战船,它的主人是登州水师把总刘坚的座船。不过这条船并不在登州水师名册之中,但是船上绝大部分水手兵丁却又在登州水师兵丁名册之中。

早些时候,船和船上的人都属于登州水师,刘把总通过虚报损耗、打点上司等“技术手段”,将这艘战力一流的战船“变”成了刘家的私船。平常,他多把这条船用于走私,时而还会伪装成海盗倭寇,在海上抢掠落单的商船。

在专属的舱室内,刘把总喝的醉醺醺,袒胸露乳,透过窗口瞄向码头。

只见,十多架满载货物的大车停在码头上,一旁还有许多人丁,这显然是要乘船前往天津或者登莱。这让醉眼惺忪的刘把总垂涎欲滴。

这一趟带着几条船私自外出,本以为能像往那般大获丰收,孰知在海上飘了个把月,只弄了两条船,不得已跑来旅顺做个停歇,这才刚刚停泊,就见到那一车车粮食物资。

难道,东江镇又击败建奴了?

刘把总朝窗外啐了一口,骂道:狗入的东江兵,狗入的辽东蛮子!

然后大喊一声:“来人!”

家丁头子马石一溜烟的跑过来,拱手道:“把总,有何吩咐!?”

“走,带几个人跟着老子到码头上看看去!”刘把总嚷嚷道。

通过栈桥上了岸之后,刘把总脚下有些踉跄,漫无目的,只觉得心头有团火似的,得宣泄出来。

逃难的辽民们见到这伙披甲携刀之人,知道不好惹,也不敢招惹,于是纷纷远远躲开。

刘把总虽然想要搞事情,但此处毕竟是东江军的地盘,不敢轻易惹是非,毕竟毛文龙素来护犊子。

索然无味,便准备返回船上。

可就在这时,迎面走来一老二小,一个老妇人带着带着两个小的,那男孩儿约莫有十二三岁大,女孩儿约有十六七岁。

刘把总的目光一下子就锁定在了那个女孩儿身上,只瞧着这女子虽穿的是粗布衣,头上只有一根木簪子,可长得实在是漂亮,那脸蛋,就像是剥了壳的水煮蛋一样白白嫩嫩,身段儿比妓院的头牌姑娘还要好上三分,一颦一笑,宛若天仙下凡。

刘把总看得直流口水,只说这样标志的人儿,怎么以前没有见到过,双腿好像不是自己的一般,朝着那女子就走了过去。

老妇人看到刘把总这副模样,尽管知道对方不好惹,可依旧将少女挡在身后,那少女也忙埋下头,躲在老妇人身后面。

“小娘子,这是哪里去?”刘把总却不管那么多,胳膊一用力就把老妇人推到一旁,满脸堆笑问女子。

少女低着头,不敢回话,吓得浑身发抖。老妇人稳住身形后急忙上前:“老妇人给老爷请安了,我们这是要去码头……”

“去你娘的老杂碎!”刘把总一把将老妇人推倒在地,骂骂咧咧,“老子能看上这个小娘子了,是你们家的福气……往后就跟着老爷我吃香的喝辣的。”

说罢,他那张肥脸上的那个笑,真是放荡不羁。

几个家丁围了过来,将少女前后左右统统堵住,让她无路可逃。

那小男孩是少女的弟弟,想要过来救自己的姐姐,被家丁头子一拳打倒在地,口角流血,哀嚎不止。

那老妪挣扎着扑过来一把抱住刘把总的小腿,哀求着放过自己的孙女,言道自己儿子是辽东军,与建奴血战而死,为国捐躯,求这位老爷发发善心。

酒劲上头,刘把总不耐烦的抬脚将老妪踹倒在地,一边大骂,一边狠踢,直将老妪踹得口吐鲜血,仍旧踹个不停。

“砰……”

一声清脆的爆竹声在在码头上空乍然响起,让正在施暴的刘把总登时清醒过来。他拼命睁大被美酒扰得迷蒙的眼珠子,只见一群奇怪的人跑着步冲了过来。之所以说这群人“怪”,一是他们穿戴怪异,脑袋上顶着个铁锅似的东西,衣服更是从未见过,既不同于大明,也与金人蒙鞑子迥然有异。

与绝大部分剧本一样,为首的正是浑身冒着主角光彩的潘老爷。

领着一帮步枪兵到海边搞实弹,看到附近有码头,于是就顺道过来瞅瞅,却没想到竟然撞见某人恃强凌弱,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

离得不近,大声喊“住手”,费嗓子不说,对方未必愿意听,于是都没多想,便打开枪套,拔出那支勃朗宁m1935式自动手枪,打开保险、拉动套筒,子弹上膛后,朝天“邦”的就放了一枪。

只是效果似乎不太明显,眼前这个为非作歹的胖子居然睁着满是血丝的眼睛,充满挑衅的瞅着他,似是在做经典一问:你瞅啥?

躺倒在地上的老妇人已经没了动静,不远处满身灰尘并且满嘴是血的男童,还有被几个狗腿子架着的貌美少女,不用问都知道这正在上演狗衙内当街强抢民女并打死老人的人间惨剧。

在穿越前,潘浒不过一个屌丝大叔,若是当街碰到这种勾当,肯定早扭头走了,哪还敢多管闲事,甚至被打死了都未必能得到一声感激。

可眼下是明末,人如草芥的乱世,他不再是一个想管却力有不逮的屌丝大叔,他穿越了,他有“星河”,他有枪,他还有一支上百人用先进步枪武装起来,并且杀了成百上千建奴及蒙鞑子的家丁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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