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棠棠好似回到了少时,在澄州的日子。
她同陆归临默契太甚,时日久了,一班玩伴逐渐琢磨出,他二人关系非比寻常,此事虽不敢在明面上提及,大家伙十分有眼力见,经常给他二人独处的机会。
那是一个暖阳照身的秋日,大家约好去城外摘柿子。城外有一小片柿子林,据传上头结的柿子,格外甜蜜。孙棠棠早就想着,多摘些回来做成点心,余下的还可做成柿饼,保存得当,能放好些日子。
众人聚齐后,四散开去。走着走着,孙棠棠发现身边只余陆归临一人。
“他们人呢?”孙棠棠小跑了一路,挑了棵果子最多的柿子树,刚要回头惊呼,愣了眼。
“许是去旁的柿子树下了。”陆归临猜到些许,一手负于身后,一本正经。
“你是不是跟夫子学的,你自己听听,这话说了同没说,有何区别?”孙棠棠眨着眼,晃着脖颈,学那些学堂里,摇头晃脑的学生。
“那依你看,他们去了何处?”陆归临嘴角勾起,抬眸看着孙棠棠,眸中也是笑意。
“我辩不过你。”孙棠棠撇着嘴,装作生气,转过身去,几息后,又转了回来,“那我问你,你可知,柿子有多少种吃法?”
陆归临亦装作冥思苦想,半响憋出三个字:“百事吉。”
“不算。那算什么吃法,柏树叶,柿子,还有橘子,一起置于盘中,过年守岁时放在那,只是取个好兆头。”孙棠棠煞有介事。
“还请棠棠妹子赐教。”陆归临满脸宠溺,言语轻柔。
“我最近新学的,取柿子果肉,同糯米和在一道,再用红糖裹了油炸,外酥里糯,光是那甜味,就有好几层,焦甜油香混着果香,还没有涩味,一口下去,口齿生香。”孙棠棠说着说着,轻舔嘴唇,杏眸微瞪,“先不说了,改日再细说。咱们先摘柿子。快!”
陆归临笑着点头,孙棠棠早已从草地里寻了根长棍子,应是好心之人留下的。
“老规矩,我来戳柿子,你捡。”孙棠棠将襦裙扎入腰间,刷起衣袖,露出洁白的小臂,晃得陆归临挪不开眼。
“你为何总是抢着干辛苦之事?”陆归临其实想说,不如让他来,可他心知,孙棠棠从不因她是女儿身,就认为应该处处被让着被护着,他也乐得尊重她所想。只是这长棍看着不沉,但一直举着,还要对准柿子,需得一番臂力。
果然,孙棠棠大声道:“当然是练臂力。阿爹说了,要精进厨艺,臂力不可或缺。而且不能是蛮力,需得精巧控制。平日在孙府,我自是没有这番机会。还有……”
“还有什么?”陆归临站在孙棠棠身后不远处护着,好奇问道。
“没什么!”孙棠棠略微侧目,瞧了身后的陆归临一眼,面上泛起些微红晕。
她微垂着头,嘴角泛起羞赧笑意。
? ?我决定去吃个柿饼,解解馋。太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