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力急忙跑上楼去办公室找张大财和豆小芳:“张总、豆总,出大事了......”
张大财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额头上的皱纹挤成了深深的沟壑。经营汇通典当行四年多,一直用这种方式操作,从未出过问题。车辆抵押贷款实际上做车辆买卖,这是行业内心照不宣的做法。一辆市场价80万的车,贷款30万给客户,一旦逾期就直接吞掉,转手就能赚50万。如此暴利,谁能抵挡这种诱惑?
但如果杜丹梅这个案子胜诉,所有做过类似交易的客户都可能回来起诉,汇通典当行将面临巨额赔偿,甚至破产。
“小芳,流质条款是什么意思啊?我不了解。”
“大财哥,流质条款,即绝押条款,是指当事人之间关于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取得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所有权的约定内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流质条款因违反担保的原则而被法律认为无效,其不仅与设立抵押、质押的目的相悖,还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债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不过,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并不因流质条款的部分无效而全部失效。我们公司的抵押贷款合同都是这样的制式合同。到处都是这样的,极少有人提出不同意见,所以我也没有提出修改意见。”
“当事人双方签字的也不行吗?”
“是的,法律上是不行的。为什么民法典要制定法律条款斩钉截铁的禁止流质条款呢,就是为了堵住人性上趁火打劫,避免为了救命钱自己反成案板上待宰的羔羊。有一个5万套走50万的案例,老张患癌需5万手术费。押了价值50万的房,黑心债主在合同中埋雷,逾期一天,房子归我,老张筹钱慢了两日,债主立刻翻脸收房。也就是说,债主想用5万借款套走50万资产,这就是人性陷阱。人在绝境之中时,由于环境的影响和压迫,很容易不知不觉的签订卖身契,债主为了趁火打劫,可能故意拖延收款或制造违约。如突然要求用现金还款,想方设法将救命钱变成夺命器,我们可以控制自己不做这种事,但我们不能不防这种人设计的陷阱。还有,就是防止价值掠夺,避免用小债权强夺高资产。延边法院有一个2.8万吞价值8万的车的例子。合同约定逾期不还,债主可直接卖车,结果债主次日就以8万将车转卖,而且还一分余款都不退。司法实务中人在危难之际用来做担保物的价值常常远超债务。如果允许债主直接取得担保物所有权,等于用小额债权抢夺高额资产。才说的这个用2.8万抢8万的车,债主净赚5.2万。为了堵住这个暴利的黑洞,法律强制就要求拍卖清算,多退少补。现在明白了吗?”
“明白了,你的意思是你大财哥现在就是黑心债主。”
“我刚才是给你举例。”
“一个意思,一个意思。”
“生气了吗?大财哥。”
“叫他们等等,小芳,你先下去和他们理论一下,拖延时间,我和你哥电话商量一下。”张大财对豆小芳说。
豆小芳深吸一口气,快步走下楼。她来到杜丹梅面前,强装镇定道:“丹梅女士,咱们先别着急,这事儿不是在商量吗?”
杜丹梅双手抱胸,冷笑一声:“有什么好商量的,你们就是想黑我的车。”庹军尧也在一旁帮腔:“合同条款属于流质企契约,是违法的,你们必须把车还给杜丹梅女士。”豆小芳努力保持着微笑,开始和他们摆事实讲道理,试图稳住局面。
她说:“当时约定了时间的,到期了我们这边也反复打电话催你们来结账取车的,是你们自己没有来啊。”
庹军尧说:“听说你也是一个律师,少给我扯这些,条款违法,我们有理由取车回来。至于说,你们要算一些违约费用,那是可以商量的。”
楼上,张大财焦急地拨通了陈大安的电话,把情况做了简略说明。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传来陈大安的声音:“先别慌,你和豆小芳先商量一下,看看怎么应对这个‘流质契约’的问题。你在下面尽量安抚好他们,我一会儿联系车管所一起过来协商解决。”张大财挂断电话,心里稍微安定了一些,他整理了一下情绪,下楼和豆小芳一起与他们协商。
张大财走到杜丹梅面前,诚恳地说:“杜女士,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僵。这样,违约费用我们可以少算一些,您看能不能通融通融?”杜丹梅哼了一声:“少来这套,我就要我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