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到豆小芳提问时,她抓住这个机会:“检察官先生,请问您提到的‘噪音问题’争吵,有相关证据吗?”
检察官愣了一下:“这是警方调查中获得的信息。”
“但在案卷中没有相关记录。能否请具体说明证据来源?”豆小芳追问。
检察官含糊其辞:“可能是口头上报的,我需要核实。”
豆小芳感到不对劲。休庭时,她急忙找到早餐店大婶,问她是否知道林天明和死者有过争执。
“哎呀,哪是什么争执啊!”大婶说,“就是老陈嫌小明晚上敲键盘声音大,上门说过一次。小明当即答应会注意,还送了老陈一个静音键盘呢!两人后来还挺好的,有时候还一起下棋。”
豆小芳眼睛亮了。这完全不是检察官暗示的有作案动机的争吵!
再次开庭时,豆小芳请大婶出庭作证,详细说明了所谓“争吵”的真相。接着,她又请出医院的医生证明林天明受伤的程度——足以让他无法用力挥动凶器击打他人。
检察官开始显得有些慌乱。豆小芳乘胜追击:“法官大人,我要求传唤原办案民警出庭,解释为什么重要证人的证词没有被收录在案卷中!”
法官同意了请求。令人意外的是,出庭的民警表现得很配合,甚至暗示某些证据“可能被选择性记录”。豆小芳感到事情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然而就在她以为胜券在握时,检察官突然抛出了重磅炸弹:
“法官大人,我方刚刚接到新证据——在被告家中搜出的血衣检测结果,上面不仅有死者的血迹,还有被告的指纹!”
全场哗然。豆小芳愣住了,这完全出乎她的意料!案卷里根本没有提到什么血衣!
林天明激动地站起来:“不可能!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件衣服!
法官敲槌维持秩序,宣布休庭一小时,让有关各方有时间研究新证据。
豆小芳急忙查看检察官提交的所谓“新证据--一件深色夹克,标签上写着是从林天明家中搜出。但豆小芳敏锐地注意到,标签日期显示是案发后第三天进行的搜查,而案卷中记录的第一次搜查是在案发第二天,根本没有提到这件衣服。
“这证据有问题!”豆小芳对法官说:“搜查记录不一致,我怀疑证据是伪造的!”
检察官立刻反驳:“法官大人,这是合法搜查所得的证据,有完整记录可查。
双方争执不下时,豆小芳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法官大人,我请求对这件衣服进行更详细的检测,包括检测上面的指纹留存时间。”
法庭再次哗然。检察官的脸色明显变了:“法官大人,这是不必要的拖延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