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宇琛眼前一亮,脚下步伐不自觉地快了几分。
“师姐!”
他扬声唤道,声音里带着熟稔的亲近。
女子闻声抬起头,看到宋宇琛,脸上露出一抹温柔的笑。
“宇琛,提前回来了?”
她的目光自然地转向宋宇琛身后的赵远和林志天,短暂停留,带着一丝礼貌的打量。
宋宇琛的视线在猫群中扫过,微微蹙眉,
宋宇琛的视线在猫群中扫过,微微蹙眉,“咦,小老虎呢?师姐,它是不是又跟大黑抢地盘输了,闹脾气不肯吃饭了?”
他随口问道,显然对这只猫的习性很是了解。
他口中的小老虎,是一只通体雪白,唯独额头上有一块酷似“王”字的灰色斑纹的猫咪,体型比其他猫略小一些,此刻不见踪影。
江若兰无奈地叹了口气,正要解释说府库里常备的玉米粒恰好用完了,还未开口——
一直安静的林志天,突然伸出小手,从自己的储物袋里摸出了一小截金黄色的熟玉米。
这是他们在飞舟上未吃完的零嘴,他特意留着的。
他将玉米递到一只刚从木屋角落里探出头来的白猫面前。
那白猫正是小老虎,它警惕地嗅了嗅,随即眼睛一亮,凑过来小口小口地啃食起来。
林志天见状,悄悄松了口气,伸出手,试探着轻轻抚摸着小老虎柔顺的背毛。
小老虎似乎很享受,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尾巴尖还微微晃动着。
江若兰的眼睛微微睁大,惊讶地看向林志天,语气中带着几分新奇。
“呀,小朋友,你怎么知道小老虎最喜欢吃玉米?”
她莞尔一笑,“常人都以为猫儿只爱吃鱼干呢。”
林志天抱着猫的手微微一僵,心中暗道一声糟糕,前世的习惯又不自觉地冒出来了。
他连忙垂下眼睑,掩去那一闪而逝的懊恼。
再抬起头时,脸上已换上了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小声道:
“猫……是什么?我不知道它喜欢吃什么。”
“只是我觉得这个玉米很好吃,就想给它尝尝。”
赵远在一旁看得好笑,忍不住开口。
“是吗?阿天,我可记得在雁回村的时候,你最不爱吃的就是玉米。”
“有一次我图省事,午饭给你蒸了玉米,结果晚上回来,玉米一根没动,反倒是我烤来当零食的肉干被你吃光了。”
林志天的脸颊“唰”地一下就红了,一直红到了耳根。
他小声嘟囔了一句:“我现在……就喜欢吃了。”
江若兰看着林志天有些窘迫的小模样,白净的脸颊染着红晕,觉得煞是可爱,不由轻笑出声,柔声解围道:
“好了好了,小老虎喜欢就好,说明阿天有心,和小老虎有缘分呢。”
她转向宋宇琛。
“这两位想必是新来的师弟吧?天色也不早了,师弟你还是快带他们去百务峰登记吧。”
宋宇琛一拍脑袋。
“对对对,师姐说的是!”
他笑着应道。
“领完入宗的物品,我还要带赵兄和小阿天去挑选住处呢!可不能耽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