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余晖下的暗流
洛阳,作为西晋都城,太康年间的阳光仿佛格外温暖和煦。历经三国鼎立的长期战乱,短暂的统一为人们带来了喘息的机会。城中的商旅逐渐增多,尽管已不复汉朝时的鼎盛繁华,但仍透着一股劫后余生的生机。然而,在这表面的安定之下,关乎国计民生的制度变革,正悄然牵动着无数百姓的命运。
时任司隶校尉的傅玄,刚刚结束一场与同僚的激烈争论,脚步有些沉重地返回府邸。窗外,是他亲手栽种的几株梧桐,叶片在微风中沙沙作响,好似在低声诉说着什么。而他的思绪,依旧停留在不久前呈给武帝司马炎的那份奏疏上。
“陛下,”傅玄在心中默默念叨,“臣所言之事,并非为了一己私利,实是为天下苍生考虑啊!”
他回忆起屯田制盛行的岁月。那时,土地归官府所有,屯田的士兵或农民,不过是国家的佃户。若使用官牛耕种,收成中官府得六成,个人得四成;若自有耕牛,则官民各分一半。这样的租率虽较为严苛,但仍在耕作者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毕竟在战乱年代,能有土地耕种、有饭吃,已属奢望。
如今,天下初定,屯田制度逐渐废止,取而代之的是新的“户调制”。这一新制度将土地分配给农民,规定男丁可占田七十亩,女丁三十亩,一户合计百亩。傅玄对此表示赞同,将土地授予编户齐民,无疑能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是恢复国力的根本所在。
然而,随之而来的租调征收,却让他忧心不已。
按照新规定,“户调”为纲,每户需缴纳绢二匹、绵二斤。这是人头税与财产税的结合,倒也简单明了。但附加的“田租”,其征收方式却显得异常沉重。
傅玄眉头紧锁,手中那份关于户调田租细则的文书,墨迹仿佛都带着几分寒意。文书上清晰地写着:凡由政府供应牛只的农户,所种之田,政府收取八成,农户自取二成;若农户自有耕牛,或无力购置耕牛而租借者,政府收取七成,农户自取三成。
“何其残酷啊!”傅玄低声叹息。他曾在奏疏中痛陈其弊端:“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今一朝减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欢乐。”他建议应当恢复旧制,持官牛者与官府按四六分,持私牛者与官府平分。如此,方能“人乐其业,地利毕出”。
然而,他的声音在朝堂的喧嚣中显得十分微弱。武帝司马炎或许是被统一的功绩冲昏了头脑,或许是迫于世家大族的压力,又或许是认为新朝初立,需聚敛财富以巩固根基,最终,傅玄的建议如石沉大海。户调制下的田租征收,依旧按照那惊人的“私牛及无牛例”执行,即无论耕牛来源如何,政府一概收取七成。
这意味着什么呢?
傅玄铺开一张素纸,拿起笔,蘸了蘸墨。他写下“百亩”二字,然后在其下方重重画了一道线,标注“课田七十亩”。
“所谓‘男子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傅玄对着空气喃喃自语,像是在向那些误解此制的人解释,“此‘其外’二字,实乃画蛇添足,或许是后人误读!岂有一户占田百亩之外,还有七十亩课田的道理?若如此,一户便要占田一百七十亩,天下哪有这么多土地?即便有,租税又该如何计算?”
他用力点了点“课田七十亩”:“这七十亩,分明是在那百亩占田之内!意思是,农民名义上占田百亩,其中七十亩要向政府缴纳田租。这便是所谓的‘课田’——课其田租之意!也就是说,这百亩土地,实际上有七成的产出要上缴给官府!”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