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座记忆宫殿

第41章 沙尘暴

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这点钱对她来说还不够买一些小饰品的钱。

“牛逼。”谢璃心里暗自佩服起来。

他都有点想说,医生说他胃有点不好,适合吃软的饭。

林默指着迷人湖那半份地图说道:“大家注意了,我们这次去的地方在塔里木盆地东部,罗布泊腹地。”

“我们开车去那里的话大概需要六个多小时左右。”

谢璃点点头,对前面开车的叶启歌说道:“启歌,等下你开一半的时候换我来开。”

他知道昨天他也就睡了五六个小时左右,要是在这沙漠中高强度开车六小时肯定吃不消。

“好,到时候我不行了再换你。”叶启歌说。

叶启歌也没有拒绝,他知道死撑着可能还会给团队带来不好的影响。

他不能因为自己私人的决定而影响整个团队。

陈七月把玩着手中的硬币,在指间来回翻滚。

静静的看着窗外沙漠的风景,像是在想些什么。

谢璃看出了她的心事,有些好奇的问道:“七月,你在想些什么?”

“我在想,我们会不会也遭遇不测,像彭加木那样意外失踪了。”陈七月说,“毕竟那双鱼玉佩的事情太扑朔迷离了。”

谢璃握着她的手轻声安慰道:“别担心,我们大家都在呢。”

叶启歌也附和着:“是啊!七月就是你想太多了,有本大爷在呢,肯定会保护你的!”

陈七月点点头,经过伙伴们的安慰,她觉得肯定是自己想多了。

只有林默面色凝重的看着窗外,陈七月像是点醒了他,在沙漠中出意外也不是没有可能。

现在只能保佑他们几个平安了。

时间过去两个小时,谢璃三人都不由闭上眼睛开始闭眼休息了起来。

“哐当!”

汽车猛的一晃,谢璃几人也被这剧烈的冲击弄醒。

等谢璃晃了晃脑袋抬眼望去,眼神中满是惊恐。

远方的地平线上传来强烈的沙尘和飓风,让四周地面的沙尘不自觉的漂浮了起来。

原本晴朗的太阳迅速灰暗下来,太阳像是被一层‘灰黄’的滤镜给掩埋住了,让四周平静的沙粒发出了哀鸣。

他们眼前竟然出现了沙尘暴,谢璃一下就打起精神来:“启歌,怎么回事?”

叶启歌面色凝重的说道:“不知道,一开始什么都没发生,但不知为何就突然发生这种情况!”

林默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在沙漠中最有可能遇到的就是沙尘暴。

这种天灾根本不会给他们反应的机会,也许是今天也许是明天。

人类面对灾难是那么的渺小,而且灾难往往就发生在一瞬间,根本就不会给人们反应的机会。

陈七月不安的握着谢璃的手:“我们不会有事吧?”

现在这种情况哪怕是救援都来不及了,信号就算能发出去,等救援赶到的时候,他们估计都被埋在沙子底下了。

谢璃回握陈七月的手说道:“我们一定会没事的。”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开局老登:新婚之夜,让蜜蜜崩!
开局老登:新婚之夜,让蜜蜜崩!
屌丝徐国强穿越到平行世界同名同姓的八十岁老头身上,原本他以为就这么老死了。却不想捡尸蜜蜜后,触发了爷青回重启系统。一颗铁肾丹,让他重启人生。他在缉毒特警里,从三十层高楼,一跃而下。一跳咏流传,成功提热搜!从此他开启了让所有男人都羡慕的娱乐圈生涯.....
达菊为重
重生80年代:这一世为自己而活
重生80年代:这一世为自己而活
主角宋真一天资聪颖,过目不忘上一世,主角3岁父母双亡,爷奶弃养,大爷(大伯)一家贪图父母留下的房子和抚恤金,假意领养主角,套现后再抛弃;发觉主角天资聪颖后,开始长达十几年的PUA,趴在主角身上吸血一生,先是连累主角丢掉公职,后在主角公司上市前,因贪念,下毒毒死主角,堂哥宋建军在主角临死前告知真相。这一世,带着强烈的不甘,重生回到1986年高考前夕!并觉醒精神念力!宋真一发誓;这一世,为自己而活!
香櫆
让你安心当魔王,你却要当驱魔师
让你安心当魔王,你却要当驱魔师
(契约+团队+群像+幽默+热血+剧情严谨+逻辑清晰+无毒点)(坚持读完前10章你会觉得跟对了书,读完30章你会彻底庆幸入坑。)霓虹璀璨的都市之下,也有光无法触及的黑暗。在人类为主的社会,却有着远比人类更加强大的魔物。当七宗罪(七魔)率领着黑暗卷土重来,人类的生存之战将再度开启。这是恶魔的时代?还是人类的时代?不,这是我的时代。我将扛起那战旗,手持战刀,即便化身为魔,我也立誓为王。作者建立大纲耗时
励志成为躺平喵
战神傲世九重天
战神傲世九重天
主角在马上上大学的高三暑假无意间穿越到了异界并且修仙法,并且由于天赋异禀只花了几百年时间便修行到一界老祖级别,本是已经无敌于世,却应争夺灵宝被十方位面强者所围堵,最后叶炫不敌神魂破碎之际,灵宝异动产生将其带回了过去。重生的叶炫将不留遗憾一步步的走上强者之路。收服世家,追求法之巅峰。
重楼酱
年代1977,截胡前妻的金手指
年代1977,截胡前妻的金手指
刚出评分有点低,后面会慢慢涨上来,大哥老弟们手下留情穿越到妹妹写的无脑年代小说里,顶替了原本被炮灰的老实人李向阳。知青对象重生想一脚踹开他,李向阳先一步把女主给踹了。强势索要借款,将原本安排给女主的金手指统统占为己有。一不小心,把资本大小姐出身的女配也给祸祸了。
芳姐她爱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