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梦茜头发还没有干透,便让荆小刚在堂屋里等一下,自己把头发吹干,去了自己西屋的房间,片刻后,隔壁间便响起了吹风机的声音。
荆小刚捧着茶杯,吸溜着热水,这村子里的井水,烧开了之后有着淡淡的碱味,倒也别有一番滋味。左右无事,荆小刚又凑近了墙壁,看着墙上粘贴着的九十年代的老报纸。
只可惜报纸上面写都是全面建设现代化社会,实现小康社会,什么树文明之风的标语,比新闻联播的内容还枯燥,荆小刚看了三分钟,便没了兴趣,看了看吕梦茜房间,见她半掩着门还在吹着头发。
荆小刚心中一动,便站起了身,然后走近后面的桌子,从自己兜里掏出来自己早上取的两千块钱,抬起了那箱牛奶,然后把一叠钱压在了手提袋里牛奶箱子的下面,这样等吕梦茜把牛奶从手提袋里取出来,打开箱子的时候就会发现箱子下面压着的钱吧。
两千块钱,那比荆小刚一个月的工资还要多了,省吃俭用一个多月才能存下来两千块钱,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头脑一热,便取了出来要“捐”给吕梦茜。
荆家并不算富裕,只是西南山区农村的普通人家,荆小刚也知道她妹妹上学需要钱,马上他娶媳妇也要钱,可他却似乎对金钱没什么概念,反倒是像武侠小说里面那般仗义疏财,把自己也需要的钱,捐给了更需要的人。
荆小刚放钱的时候,看到了桌子边上放着一个小小的笔记本,好奇心起,也不管是不是吕梦茜的日记本或者别的隐私了,便拿了起来。
打开笔记本,发现里面写满了小字,字迹工整娟秀,也没有错字涂改的痕迹,比荆小刚拙劣的字体好多了,看起来应该是吕梦茜写的。
荆小刚看了几句,便知道这是“歌本”了,就是那种记录歌词的本子,他前几年上初中的时候,班上的女同学也都这样干过,甚至妹妹荆小溪也这样记录过歌词,看起来是那个年代女孩子的统一行为了。
《丁香花》、《两只蝴蝶》……歌词本上记录的正是这几年流行的歌曲,有些荆小刚还在大街上的商铺里听到循环播放过,不过他并不擅长唱歌,也没有特意买过“随身听”之类的来听歌,只是觉得好听,有些字句会跟着哼几句罢了。
荆小刚看了几首歌词后,正入神的时候,吕梦茜便吹好了头发,走了出来,这会她穿上了粉色的外套,长长黑黑的秀发被吹干后,披散在后背上,又直又顺。外套前面的拉链没有拉上,映衬着外套下白色的毛衣,便像是一朵是盛开着的粉白色的小花。
看到荆小刚在看歌词本,吕梦茜笑了下,问:“你也喜欢听歌啊?”
荆小刚摇头,随即又点了点头:“啊,还好,说不上很喜欢,不过听歌也很不错的——你呢?”
吕梦茜眨了眨眼睛,也学着他的样子:“我也还好,也不是很喜欢,但也不讨厌。”
荆小刚才不相信,倘若她不喜欢听歌,又怎么会还用笔记本把歌词记了下来?至少荆小刚是没有这个耐心的,因为荆小刚记得妹妹当初是对着录音机听着歌,听了十秒钟,然后暂停,把歌词记下来,然后接着听,如此反复。
当然可以去网吧上网,从网上搜索到歌词,再对着屏幕抄录下来,不过那只有丁波明这样“聪明”的才想得到吧。
荆小刚又问:“那你一定会唱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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