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水浒卡牌闯乱世

第121章 来亲戚了

正是阴晴不定的天气,刚才还是晴天,眼下又飘起了小雨。田妞却不着急,直接让人把烧烤架移进了宫殿里。

一边吃烤肉串,一边喝着新罗低度酒,刚感觉到一点惬意,就有两个新罗卫兵带着两个人进来了。

一个是宰沣,另一个是浑身沾着泥点的斥候。宰沣快步上前,躬身禀报:“娘娘,王波女师长已率军大胜!高句丽五万大军溃败,俘虏三万,鲜卑骑射手与孔家子弟尽被拿下,仅高伐兴暂逃。”

斥候紧跟着补充:“王硕将军也传来捷报,已绕至高句丽后方,击退鲜卑残部,明日便能与王波女师长会师!”田妞咬着烤肉串,指尖轻叩桌案,眼底笑意渐浓。

田妞放下肉串,扬声道:“王波女、王硕各赏黄金百两,先锋团赐酒肉;俘虏暂押,待会师后处置。新罗、百济二王……且记着今日功劳,后续再议!”

宰沣微微拱手:“娘娘,三万俘虏可送往倭岛开采银矿,充作军资;新罗、百济二王虽未尽力,但未添乱,不罚已是赏赐,可暂稳其心。”

田妞只是微微点头,斥侯转身出门传懿旨去了。殿内就剩下了宰沣和田妞两人,田妞表情突然就变得极为冷漠:“说吧,为什么会出现在鲜卑人的军队里?我可不是钱元宝,没那么好骗……”

宰沣背脊上冷汗直冒,仔细思考了一下以后还是开口了:“王后娘娘,臣确实有一些私心……但臣作为芙蓉国的外交官,却从没有背叛过国家……”

田妞拿起一根木签子,直接投入了木炭中,只是一两息的时间便烧了起来,眉头一皱:“好啊,转开话题是吧?你可别忘了,我除了是芙蓉国的王后,同时也是赤血军的三军副司令,远的我不说,王波女手下的一万水军部队,还是可以随意指挥的……”

宰沣还想解释,田妞直接打断:“再不讲实话,我就让王波女带兵北上,直接把挹娄给清了……”

听到这话,宰沣彻底急了,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娘娘饶命!臣是挹娄人,族人还在鲜卑治下!混入军中只为暗中护族人周全,绝非背叛芙蓉国,求娘娘明察!”

田妞冷笑一声,但是却挥了挥手:“护族人?本后暂且信你这一回。若往后敢因私废公,别说挹娄族人,便是你自己,也留不下全尸。退下吧,盯着俘虏,别出乱子。”

“臣告退……”宰沣起身准备走。

“慢着……你在外交工作上面可做出了什么成绩?”田妞又喊住了他。

宰沣立马从衣袖里拿出一个绢布卷轴,双手捧着递到田妞面前,声音紧绷却难掩底气:“娘娘请看!臣借挹娄身份取得高句丽附近鲜卑将领信任,已打通一条商路,本想先控高句丽王、再取新罗以通海路,届时便能将鲜卑战马源源不断贩回芙蓉国,只是未料娘娘您先驾临新罗!”

田妞微微点头:“倒算有几分用处,这条商路留着有用。”田妞指尖在卷轴边缘轻划,语气带着几分漫不经心,“不过芙蓉国暂不需战马,你去交涉——要鲜卑治下的兔子,越多越好,活的,半月内先送两千只到新罗来。”

宰沣捧着卷轴的手微微一顿,眉峰拧起,语气满是困惑:“娘娘,恕臣愚钝。眼下战事正紧,战马能助军威,为何反倒要这寻常兔子?两千只数量不小,运输、饲养也需耗费心力……”

田妞微微一笑,又拿起一个肉串,一边吃一边说:“你不懂,兔子用处大着呢。”田妞咬着肉串,油花顺着嘴角往下滴,她却毫不在意,“用精盐换,一两精盐换十只兔子,记着要越肥的越好。这买卖,鲜卑人只会赚不会亏,你只管去谈。”

宰沣虽然十分不解,但还是答应了一声就退下了。田妞等他走后,才压低声音的嘲笑:“一群只知逐水草的蠢货,哪懂什么齐纨鲁缟之计。”田妞把啃剩的木签扔到炭盆里,火星溅起时她眼底满是算计。

“兔子生得快长得肥,啃起草来比羊还凶。等他们都忙着养兔子换盐,草场啃秃了,羊养不了,马没草喂——到时候,这草原还不是任由咱们拿捏?”

精盐在这个时代是没有的,田妞却可以依靠系统,让人轻易的可以把海水制作成精盐,也就是说用盐换兔子,几乎等于是无本买卖。

兔子到了芙蓉国内,肉可以做成粮食,毛皮可以制衣,对于新建立的芙蓉国来说也是很有用处的。

鲜卑王此时正带兵,在国土最西面和西域的沙海联盟抢夺地盘。东边虽然有一些守卫的将领,但大多数都不是他的核心力量,这是他收服的一些小部落。比如挹娄,肃慎……还有就是中立派牧民,而且这场仗肯定还会持续很久。

田妞这个以盐换兔的计谋,根本不是这些短视的人能够看明白的……钱元宝这个芙蓉王真的不如他的王后啊,如果没有吴用,那他可是想不到任何计谋。

但王后田妞可不同,没想到吃顿烧烤,竟然能想到这些,也不知道是不是系统给的加成……

光吃烤肉觉得不爽,田妞又命人拿来胡麻饼,放在炭火上烘烤,抹上一层麻油,再把烤制过的肉块全都放在胡麻饼上,撒上葱蒜碎、精盐、孜然,最后放上从鲜卑部队手中缴获的羊奶疙瘩碎,简易版的披萨也就做出来了。

田妞不带放凉,立马用筷子夹起咬一口:先是天然奶香味扑鼻,再一咬微微酥脆的口感,夹杂着口口爆汁的肉香,是真的满足啊。

“自从穿越过来以后就再也没有吃过披萨,果然不是预制菜,味道就是不一样,吃的就是食材的天然和本味……”

正在田妞沉醉于其中时,门口的卫兵又带着一个人进来了。只见他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穿着一身破麻衣,上面大小数十个补丁,脚下一双草鞋,也都快烂的不成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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