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逢郅的罪行就传遍了整个通榆城。
残害兄长……
拐卖囚禁……
虐待、凌辱和侵犯许多少年……
一桩桩、一件件被印在纸上,像是雪花一样洒在通榆城各个角落之中……
昔日裴家那个体面端庄的家主,一夜之间沦为全城唾弃的罪人,人人都要骂上两句,愤恨地道:“此人千刀万剐也死不足惜!”
然而当众人赶到裴家,裴逢郅已经消失不见了。
只是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众人皆猜测他是畏罪逃跑了。
毕竟,做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不跑,难道等着被官府抓去受审吗?
而另一方面,阿丑之前一直没找到裴逢郅的别院,在小虎子的提示下才发现,原来裴逢郅的别院根本不在桃花林,而是在一片竹林里。
他们找到那片竹林时,果然看到了别院的踪影,只是别院周围竹子尽数被伐,围墙边种满了假桃树,才让小川误以为,别院是在桃花林。
对此,龙瑶的评价是:裴逢郅这心眼子简直比千年的狐狸还要多!
等龙瑶和阿丑闯进别院,院子里的少年们皆是一惊。
几十个少年,最大的不过十五岁,个个衣衫单薄,看到来人后,脸上满是惊恐,瑟瑟缩缩地躲到墙角,几个人紧紧抱成一团。
龙瑶将这些少年解救出来后,立刻把此事上报给了官府,这些少年都是裴逢郅从外面拐来的,想必有不少家人还在四处寻找他们。
处理完此事,龙瑶忽然想起什么,问阿丑:“张管事那老东西,该不会真让他跑了吧?”
这件事,还是小石头告诉她的。小石头说起这件事,还捏着拳头,十分忿忿不平。
阿丑闻没说话,只是勾唇笑了笑。
龙瑶见他这模样,立刻猜出了几分:“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如实招来。”
阿丑脸上露出一贯不羁的笑容:“在他身上留了点小礼物。现在,想必他正生不如死。”
阿丑在张管事离开通榆城的前一天,便在身上放了一只噬肉虫。
这种虫子会寄生在人的身上,前七天什么反应也没有,七天以后,虫子破壳而出,以人的血肉为食,会让人浑身发痒,痒到抓破皮肉也停不下来,抓破的皮肤不会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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