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1:陈阳东北赶山风云

第56章 浅山试枪,鹿血壮行

日头慢悠悠地爬过东山头,像个刚睡醒的巨人,把金灿灿的光辉洒在陈家屯每一座覆盖着厚厚积雪的屋顶上。屯子里,那股子因为刘福贵被公社来人像拖死狗一样抓走而带来的躁动还没完全平息,家家户户烟囱里冒出的青烟,仿佛都带着七嘴八舌议论的味儿。墙根底下,几个老汉揣着手,吧嗒着旱烟,话题三句不离昨天那场风波。

“瞅见没?刘福贵那老小子,脸都吓绿了!”

“该!让他平日里横着走,这下踢到铁板了吧?”

“还得是人家陈阳啊,交的朋友都是通天的人物……”

“往后啊,咱屯子里,老陈家算是这个了!”有人悄悄竖起了大拇指。

处于舆论漩涡中心的陈阳,却像个没事人似的,吃罢早饭,跟爹娘打了声招呼,便领着兴致勃勃的孙晓峰,溜溜达达地往后山走。他穿着一身半旧的靛蓝色棉袄棉裤,脚上是家里做的千层底棉鞋,外面套了件磨得发白的羊皮坎肩,肩上斜挎着那杆保养得油光锃亮的“水连珠”步枪,腰后别着侵刀,整个人利落得像棵山崖上的青松。

相比之下,孙晓峰就“光鲜”多了。一身崭新的军绿色棉猴儿,脚上是城里百货大楼买的翻毛皮鞋,头上戴着裁绒棉帽,肩上扛着一杆同样是新崭崭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只是那持枪的姿势,怎么看都透着一股子生涩和别扭。

“阳哥,咱今天往深处走走呗?说不定能碰上野猪,甚至熊瞎子呢!”孙晓峰搓着手,嘴里呵出大团大团的白气,脸上全是跃跃欲试的兴奋,仿佛已经看到自己扛着巨大猎物凯旋的景象。

陈阳闻言,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瞥了他一眼:“打猎这事儿,讲究个循序渐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这头回正经进山,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蛋。先拿小玩意儿练练手,找找感觉,把枪性摸熟了再说。”

两人一前一后,踩着没过脚踝的积雪,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在这清晨寂静的山林里传得老远。大黄和黑子这两条经验丰富的猎狗,不用主人吩咐,自觉地跑在前面开路,它们低着脑袋,湿润的鼻子不时在雪地上嗅来嗅去,捕捉着空气中任何一丝猎物的气息。林子里静得很,只有风吹过松枝发出的呜呜声,偶尔夹杂着几声不知名鸟雀的啼鸣,更显得空旷幽深。

走了约莫一炷香的工夫,陈阳突然停下脚步,举起右手握成拳头,示意后面的人止步噤声。孙晓峰一个激灵,赶紧猫下腰,紧张地四处张望,手指下意识地搭在了冰凉的扳机上,心脏“咚咚”直跳。

“瞧见没?”陈阳压低声音,用手指着左前方雪地上几串清晰可见、如同梅花瓣似的脚印,声音平稳得像在唠家常,“这是雪兔留下的,看这脚印的新鲜劲儿,边缘还没被风吹模糊,里面落的雪沫子也少,过去顶多不到半小时。”

他边说边弯腰捡起一根枯树枝,在那一串脚印旁边画了个圈,耐心讲解:“看这步幅,不大不小,脚印子陷得深,说明是个肥的,分量不轻。你顺着它脑袋朝向的方向,留意两边有低矮灌木或者草窠子的地方,它八成就在那儿趴窝歇脚呢。”

孙晓峰瞪大眼睛,学着陈阳的样子,仔仔细细地观察那些脚印,嘴里啧啧称奇:“我的个亲娘诶,阳哥,就凭这几个印子,你就能看出这么多门道?你这眼力,真是绝了!”

陈阳笑了笑,没接话,只是示意他跟上。两人顺着脚印,又往前小心翼翼地摸了百十步远。果然,在一丛挂满了霜雪的榛柴棵子底下,一团灰白色的东西正紧紧缩在那儿,不仔细看,几乎和周围的雪地融为一体。

“在那儿!”孙晓峰激动地压低声音,手指着那团灰白。

陈阳朝他努努嘴,意思是交给你了。孙晓峰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狂跳的心脏,手忙脚乱地端起那杆新枪,腮帮子紧紧贴在冰冷的枪托上,眯起一只眼睛,瞄了半天。那雪兔似乎也感觉到了危险,长耳朵微微抖动了一下。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打破了山林的寂静,子弹却擦着兔子的长耳朵飞了过去,打在后面的树干上,崩起一片木屑。那兔子受了惊吓,后腿猛地一蹬,像道灰色的闪电般从柴棵子里窜出来,没命地往林子深处跑去。

“哎呀!跑了!”孙晓峰懊恼地直拍大腿。

“看我的。”陈阳不慌不忙,甚至没有刻意瞄准,只是迅速举枪,身体微微侧转,随着兔子奔跑的节奏轻轻移动枪口,几乎是凭着一种刻入骨髓的本能,扣动了扳机。

“砰!”

又一声枪响。只见那跑出十几米远的兔子如同被无形的重锤击中,猛地一个跟头栽倒在雪地里,四条腿急促地蹬踹了几下,便不再动弹。

“我操!牛逼啊阳哥!”孙晓峰看得目瞪口呆,随即兴奋地跑过去,从雪地里捡起那只还在微微抽搐的肥兔子,拎在手里掂了掂,满脸都是佩服,“这枪法,神了!你咋算准它往哪儿跑的?”

陈阳走过去,接过兔子,掏出腰后的侵刀,一边熟练地给兔子剥皮开膛,一边解释道:“没啥神的,打多了就有经验了。这玩意儿受惊逃跑,一般不会直溜跑,喜欢之字形拐弯,你得预判它下一步往哪边拐。刚才它往左前方那棵歪脖子松树那边窜,我估摸它下一步得往右躲,就往它右前方提前打了那么一丁点。” 他的动作极快,刀刃划过皮毛,发出轻微的“嗤嗤”声,三下五除二,一张完整的兔皮就被剥了下来,热腾腾的内脏被掏出来,随手埋在干净的雪地里。

“打着了就得赶紧收拾,不然血淤在肉里,回头肉就发紫,味道腥,还容易坏。”陈阳将处理好的兔肉用准备好的油布包好,塞进随身的挎包里,“这兔皮也不错,硝好了能做副手套。”

孙晓峰在一旁看得眼花缭乱,只觉得陈阳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充满了一种原始而利落的美感。

接下来,陈阳又如法炮制,用几乎相同的法子,打了一只拖着长长尾羽的雄野鸡。那野鸡从一片刺玫果丛里惊飞起来,色彩斑斓的羽毛在雪地背景下格外醒目,还没飞出多远,就被陈阳一枪从半空中打了下来。

时近中午,陈阳找了个背风的山坳,这里地势平坦,旁边还有块巨大的岩石可以倚靠。他让孙晓峰去捡些干枯的树枝,自己则用侵刀削尖几根木棍,将兔子和野鸡串好。拢起一堆篝火,橘红色的火苗跳跃起来,带来融融暖意。他将串好的肉架在火上,慢慢地转动着。油脂受热,滴滴答答地落在火堆里,激起更旺的火苗和“滋滋”的响声,浓郁的肉香混合着松枝燃烧的独特烟气,很快就在这片小小的空间里弥漫开来。

孙晓峰蹲在火堆旁,看着那渐渐变得金黄焦脆的烤肉,闻着那勾人馋虫的香味,忍不住咽了好几口口水,肚子也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阳哥,你这手艺,真绝了!我看比县里迎宾楼的大厨烤得都香!”

“山里人,没啥讲究,就这点糊口的本事。”陈阳不在意地笑笑,撕下一条烤得外焦里嫩的鸡腿,吹了吹上面的热气,递给孙晓峰,“来,趁热吃,原汁原味,城里可尝不着这口。”

孙晓峰接过来,也顾不上烫,张嘴就咬了一大口。鸡肉的鲜香混合着淡淡的烟火气,瞬间充满了口腔,虽然除了盐没有任何调料,但那纯粹的肉味却让他差点把舌头都吞下去。“香!真他娘的香!”

两人围着火堆,大口吃着烤肉,就着带来的军用水壶里的凉开水,倒也吃得酣畅淋漓。大黄和黑子趴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陈阳把啃剩下的骨头和一些边角料扔给它们,两条狗立刻扑上去,满足地啃咬起来。

就在两人吃得差不多,准备收拾一下继续上路的时候,陈阳的耳朵忽然微微一动,举着水壶的手停在了半空。他侧着头,仔细倾听着远处的动静,眼神渐渐锐利起来:“别出声,来活儿了。”

孙晓峰立刻屏住呼吸,连咀嚼的动作都停了,紧张地顺着陈阳的目光望去。只见百步开外,一片白桦林的边缘,三只傻狍子正探头探脑地往这边张望,它们似乎是被这边的烟火气和刚才的枪声吸引,又或许是循着烤肉的香味过来的,显得既好奇又警惕,屁股上那撮心形的白毛在皑皑白雪的映衬下,格外显眼。

“你的。”陈阳朝孙晓峰努努嘴,声音压得极低,“沉住气,瞄稳了再打。挑那只个头最大的公狍子,打它前腿后面的胸腹位置。”

孙晓峰深吸一口气,感觉刚刚吃饱的胃都有些抽紧。他小心翼翼地趴在一个雪窝子里,架好枪,透过标尺缺口和准星,死死套住了那只最大狍子的身影。瞄了半天,感觉手臂都有些发酸了,才猛地扣动扳机。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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