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灵幼崽捡到

第36章 我像老实人么

他是职业者,一眼就看出凌云身上的白色斗篷不是凡品。加上凌云说的奥斯特语是地道的奥斯特王城腔,又一副恨不得鼻孔怼天架势,便自行脑补出一位奥斯特王城跑出来浪的贵二代形象。

奥斯特帝国虽然崩了,但是它的影响力依旧存在。人类能成为智慧生物之首也是蒙其余辉。整个西大陆拥有无数精神罗,不对,是精神奥斯特人!

于是中阶战士收起武器,行了一个还算标准的骑士礼:“我是阿维德尼阿城的守护骑士里昂·诺斯德,敢问阁下家族城堡建于何地?纹章沿承几层?”

“呵,乡下野骑士也敢询问我家族城堡之地?你的封君是伯爵大贵族还是高阶职业者?”

阿维德尼阿城所属的国家名叫泰斯克曼尼,原来是奥斯特帝国的一部分。国家施行传说中的那种“我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的贵族高度自治封建制度,贵族的权威比奥斯特王国这种大帝国继承者还有过之无不及。

当凌云摆出老牌贵族的架势,中阶战士诺斯德虽然气愤,但也不敢多言。

见对方不说话,凌云反而咄咄逼人起来:“回答我,骑士!”

诺斯德脸涨得通红,嗫嚅道:“我的领主是阿维德领维德达爵士,职业者等级是中阶骑士。”

凌云闻言用鼻子哼了一声,摆出贵族招牌式的傲慢。

要说刚才他还有点虚张声势,现在则彻底有恃无恐了。

一个爵士,一般也就拥有一个骑士领,职业等级顶多中阶4级骑士,手下最多三个无采邑的薪水骑士和二十几个职业武装侍从。至于临时征召的农兵,正经场合他们不算人!

而这些战力全部加起来都不够凌云玩几趟“大风车”。

当然他现在的设定是没神力没魔力还没斗气的三无废材,开不了无双了。但他还有狗啊!

狗爷桑德斯可是能两口一个冬狼王的魔兽,它要是一不小心魔性大发,这个小城镇就得被夷为平地。

而狗子又听从凌云的命令!

四舍五入一下,只要不突然刷出来个强大路人,凌云现在才是小镇上最危险的人物。

当然神殿不能得罪,人家背后是森林女神,就算是较弱神力也是真神!

凌云懒得问发生了什么,直接走过去解开桑德斯拴在马栏上的绳索。

虽然发生过冲突,但狗子并没有弄断身上的绳索,简直比人还贴心。这也说明它一直很听话的待在原地,奈何就是有不知死活的傻缺非要把脸伸到它爪下!

他牵着狗离开马厩,没人敢阻拦,等大狗走后才有人敢去查看倒地的人。

等凌云把小丫头放到大狗身上准备走时,诺斯德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阁下,您不能这么离开!您的坐骑伤了我们好多人,其中还有我们领主的儿子!”

凌云驻足,缓慢回头,嘴角邪魅的勾起:

“你看我像老实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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