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精灵幼崽捡到

第21章 放血疗法

被一屋子眼花缭乱的魔法装备包围,凡是知道其价值的人呼吸都不免粗重起来。

“要是屋主人没有回来,小丫头再出点意外,那岂不是……”

凌云的目光移到小丫头身上,发现她是那么无助且弱小,一不小心就可能洗澡淹死、吃饭噎死、走路摔死……

恰在此时,日常趴在地上装死的大狗桑德斯抬起了头,刚好与他四目相对。直觉立即发出警告,“如果这只猛兽扑上来,咱被撕碎的概率是——1000%!”

某神子邪恶的眼神顿时变得清澈:

“噢,天呐!我在想什么?

小家伙辣么可爱,我怎么能让她受到一点点伤害?

何况她还救了我的命!我一定要像呵护花朵一样呵护她,不让她遭受一点世间的恶意!”

一阵深刻的自我检讨之后,凌云迅速转身搜寻能用的装备,他要尽快武装自己,一刻都不敢耽搁。

这个房间与其说是宝库还不如说是堆集战利品的库房,里面堆满五花八门的各式装备,一看就知道某师父没少出去摸尸。至于这尸体是像凌云这样“掉地上”捡的,还是主动制造的就不得而知了。

他的目光很快被一把造型华丽如同艺术品的长剑所吸引。此剑体通长近一米,剑柄10厘米左右,剑镦为金属制的龙爪抓着一颗质地不明的球形宝珠,不知仅是配重还是另有用途。剑脊厚不足1厘米,剑身最宽处不到5厘米,无血槽。

重点是这剑主体由秘银打造!

秘银啊,奇幻世界最经典的神奇金属。轻若羽毛,硬过龙鳞,还有天然的抗腐蚀性。用它打造的武器坚不可摧,用它制作的护甲坚不可破。

闲得蛋疼的杠二代,最喜欢干的就是用秘银剑刺砍秘银甲,看谁先手骨折或肋骨断。

青木世界的秘银不像《指环王》中那样珍贵,不至于一件秘银锁子甲就能买下整个“夏尔乡”。但是否拥有一把完整的秘银武器,仍旧是区分吊丝与高富帅的重要标志。

这世界秘银的重量也没轻到可以忽略不计,大约有同体积钢铁的四分之一重,而这把剑就仅有一斤多点,也就是两磅不到。

剑上还有三种附魔,分别是坚固、锋锐与迅捷。

坚固和锋锐顾名思义就是让剑更坚固更锋利,可以理解为一个加武器耐久,一个加破甲效果,这是剑类武器最常见的附魔。毕竟现实里剑属于易碎品,想用剑破甲也很难,自然缺啥补啥。

迅捷附魔则较少见,它能让人挥舞武器的速度更快,令敌人更加难以防备。同时还能达到一众脚男最爱的效果——“加攻速”。

另外剑格中心两面分别镶嵌着一白一紫两颗宝石,从宝石周围的魔纹可以看出白色宝石能激发闪电魔法。而紫色宝石凌云的知识鉴定未通过,猜测大概也是激发某个固定魔法。

单手剑、三重附魔、秘银制造,还附赠两个固定魔法。在山口山,这怕是团本毕业装;放费伦大陆,那也得是+4的极品武器。

而这么好的剑居然连个名字铭文都没有,凌云干脆将其命名为——碧空之歌。

经常在山口山里毛装备的朋友就要问了:“为啥要用法系剑的名字?这明明是物理输出装!”

主要是在mc一堆长相夸张的单手武器里,也就碧空之歌与这把剑的优雅气质相贴近。

凌云十二分的满意,有种刚出新手村就拿到屠龙刀的感觉,恨不得马上去找个大怪磨磨刀。

他按耐住内心的雀跃,继续毛了一把通体白色的短弓、一把小巧的匕首、一把内弧刃短刀以及一件尺码偏大的精钢锁子甲,都是至少双重附魔的好东西。

剩下的装备要么不喜欢、要么不合适、要么不会用,还有魔法效果不明不敢用的。尤其是戒指项链、腰带之类的东西,如果不确定其附带魔法是什么就乱戴身上,很可能原地长出浮夸的胸大肌!

最无语的是这类物品往往是戴上就很难取下来的诅咒之物,凌云可不想变成白毛双马尾满世界寻找解除之法。

可能爱好比较广泛的朋友就要说了:“变成美少女?这不是好事么?换我来!”

呵,变美少女那是少数欧皇才能拿到的剧本,普通吊丝大概率是变成一头不好描述的怪物,出门就被一堆村民草叉伺候!

……

一个小时后,凌云意气风发的走出宝库,像极了山口山刚从团本熔火之心出来的土豪老板。

他睥睨左右正欲嘚瑟,却发现门外空无一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魔兽世界之灰烬与王座
魔兽世界之灰烬与王座
阿尔萨斯·米奈希尔,一位来自陨落时间线的死亡骑士,手握寂然的魔剑霜之哀伤,被抛入了一个全然不同的艾泽拉斯。在这里,洛丹伦依然屹立,他所熟知的悲剧尚未发生。他自己,则成了一个格格不入的“幽灵”,一个被本土世界规则所排斥的异常存在。他的力量被压制,与巫妖王的联系也变得微弱不堪。从与一名人类少女的意外相遇开始,这位迷失的王者踏上了探索这个陌生世界的旅途。他很快发现,这个世界的“亡灵天灾”远未成气候,联
命悬一生
混沌珠:无极炼体
混沌珠:无极炼体
白泽穿越了,来到这个以武为尊的世界,穿越到一个天生废脉的人身上。一颗名为混沌珠的东西,带他重新踏足武道。两世孤儿的他渴望亲情,他开始追求自己的根,并发现了这个世界的本源之秘。一个强大的邪宗……一个活了两万年的人……
头顶上的咸鱼
洪荒:我盘古中指,曾嘲讽大道
洪荒:我盘古中指,曾嘲讽大道
开天大劫,盘古大神斩三千魔神,劈混沌创洪荒,即将身化洪荒万物时识破大道阴谋。对大道竖起中指:“大道你就是歌姬吧!”对于盘古的嘲讽,大道毫无办法洪天穿越成为盘古大神对大道竖起的中指。从此,洪荒流传最强嘲讽之言。“神逆,你就是歌姬吧!”“乾坤,阴阳,五行,因果,造化你就是歌姬吧!”“杨眉,罗睺你就是歌姬吧!”“鸿钧,天道,你就是歌姬吧!”鸿钧三讲,紫霄宫三千客:“这位前辈是谁居然敢嘲讽洪荒第一位天道
NPC晨曦
穿书成反派后,我在修真界杀疯了
穿书成反派后,我在修真界杀疯了
熬夜写完小说就穿成书中隐藏大反派?!叶惊秋看着镜中元婴巅峰的自己,再想想未来被男主联合众人围剿的死法,麻了。书中的她,是御澜宗最年轻的银月长老,表面清冷出尘,实则野心滔天,为夺秘宝不择手段,堪称修真界第一“伪君子”。可现在的叶惊秋只想苟命:剧情?掀了!反派剧本?改了!谁挡她活路,她捅谁心窝子!她刻意疏远男主,却没想到——那个本该敌视她的正道之光池南衡,看她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师伯,他们说你是反
枕生雪
弦上引
弦上引
钧天阁上仙慕清弦,仙骨为弦,琴名忘忧,一曲可定六界音能。他立誓绝情,却在忘川河畔,为那支打乱天地韵律的野笛驻足——人间弃女苏引商,天生能听万物音语,体内清商、浊羽、俗韵三音交织,是预言中的“音劫之源”。他收她为徒,本欲驯化其体内浊羽,却在每日琴笛相和中,窥见规则之外的暖意。忘忧丝琴开始随心动变调,他指尖血痕渐深;她竹骨哨音里藏了敬慕,却不知“天煞孤星”的命数,早已注定靠近者皆成劫灰。当阿蛮的音灵
农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