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猫是造物主

写作是与自我的对话

陈默和大王第二次来工作室,是在一个雨后的傍晚。

空气里有泥土被清洗过的清新味道,大王不像上次那样瑟缩了,它蹲在主人脚边,虽然还是警惕地环顾四周,但背脊挺直了些,缺了一角的耳朵机敏地转动着。

陈默的气色也好了一些,虽然眼底还有疲惫,但那种沉沉的死气散去了。他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牛皮纸笔记本,边缘已经磨得发毛。

“旺财大人,”他有些局促地开口,“您上次布置的作业……我完成了。”

旺财跳上茶几,金瞳瞥了一眼那个笔记本:“每天三百字?”

“是,”陈默点头,“有时候多一些,有时候少一些,但……每天都写了。”

他把笔记本翻开。

字迹确实很乱——有的页面工工整整,像在完成某种仪式;

有的页面龙飞凤舞,像情绪失控的宣泄;

有的页面甚至画着乱七八糟的线条和涂鸦。

但每一页,都有字。

“第一天,”陈默翻到最开始的那页,“我只写了十七个字:‘今天下雨,大王趴在窗台上看雨,看了三个小时。’”

他顿了顿:

“写完后,我看着那行字,忽然觉得……这雨好像也没那么讨厌了。”

因为当他把“雨”变成文字,雨就不再只是阻隔他外出的障碍,而成了一种可以被观察、可以被描述、可以被赋予意义的对象。

第二天,他写了大王抓苍蝇失败撞到墙的蠢事。

第三天,他写了楼下早餐摊阿姨多给他塞了个茶叶蛋。

第四天,他写了梦见小时候外婆家的柿子树。

……

“写到第七天,”陈默的声音里有种奇异的温柔,“我忽然意识到……我好像,没那么害怕‘写不出来’了。”

因为三百字太短了。

短到不需要构思情节,不需要考虑文笔,不需要想“这值不值得写”。

就像呼吸一样自然——今天发生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就写什么。

“我以前总以为,写作必须是‘作品’。”

“现在才发现,写作首先可以是……‘记录’。”

“记录活着本身。”

旺财听着,尾巴尖轻轻摆动。

等陈默说完,它才开口:

“你知道你为什么能坚持下来吗?”

陈默摇头。

“因为——”旺财的金瞳看向他,“你终于开始把写作,当作一场与自我的对话,而不是一场面向他人的表演。”

它跳下茶几,走到窗前,看着雨后湿漉漉的世界:

“你以前的写作,像对着一个空荡荡的礼堂演讲。”

“你在乎掌声,在乎座位有没有坐满,在乎结束后会不会有人找你签名。”

“所以当礼堂空无一人时,你就觉得……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陈默怔怔地听着。

“但这一个月的三百字,”旺财转回头,“你是在对自己说话。”

“像写日记,像自言自语,像深夜躺在床上,跟心里那个还没睡着的自己,聊聊天。”

它顿了顿:

“而所有真正的疗愈,都始于‘与自己对话’。”

“当你诚实地面对自己——

“今天的脆弱,昨天的懊悔,明天的恐惧——

“并把它们变成文字时……”

“你就已经在给自己做心理疏导了。”

陈默低头看着自己的笔记本。

那些看似琐碎的文字里,确实藏着情绪的脉络:

写到焦虑时,字会挤在一起,像在发抖。

写到平静时,字会舒展开,像在呼吸。

写到愤怒时,笔画锋利得像刀。

写到温柔时,连标点符号都圆润起来。

“我以前觉得,”他轻声说,“写作是要‘写出好东西’。”

“现在觉得……写作首先是‘写出真实的自己’。”

“好与不好,那是之后的事。”

“但真实,是第一步,也是最难的一步。”

旺财看向蹲在一旁的大王:“你呢?这一个月怎么样?”

大王的意念传来,比上次清晰有力许多:

“我每天带他去公园。”

“他一开始总低头看手机,我就咬他裤脚。”

“后来他开始看我——看我怎么在草地上打滚,怎么追蝴蝶,怎么对着一棵树发呆。”

“昨天……”大王的胡子得意地翘了翘,“他还跟着我爬了一小段土坡,虽然喘得厉害。”

陈默不好意思地挠头:“大王……确实带我重新认识了世界。”

以前他觉得公园就是“有草有树的地方”。

现在,在大王的引领下,公园变成了——

气味的迷宫(大王会在一丛灌木前嗅很久,那里可能昨晚有刺猬路过)。

声音的图谱(不同鸟叫代表不同情绪,风声穿过不同树叶的音调也不同)。

光影的剧场(黄昏时每片叶子都在上演光与影的默剧)。

“我开始把这些也写进三百字里,”陈默翻开笔记本的某一页,“比如这段——”

【大王今天对着一摊积水看了十分钟。】

【我蹲下来陪它看,才发现——】

【水里有云的倒影在慢慢游动,有被雨打落的紫薇花瓣像小船,还有一只水黾在水面划出细密的涟漪。】

【原来一摊不起眼的积水,也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就像我以为已经枯竭的自己,里面也许还有没被发现的小宇宙。】

旺财看完这段,金瞳里泛起笑意:

“这就是了。”

“写作的疗愈,不是靠‘写出名着’,而是靠‘看见平凡里的神奇’。”

“当你重新获得‘看见’的能力——”

“你就能在废墟里看见花,在裂缝里看见光,在看似毫无意义的日常里,看见生命的质地。”

它补充道:

“而且你看——”

“你现在写的这些‘无用’的文字,比你以前绞尽脑汁写的‘小说’,

“反而更接近文学的本质:真诚地感知,诚实地表达。”

陈默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那个问题:

“旺财大人,那我……还能写小说吗?我的天命,到底是什么?”

旺财没有直接回答。

它爪子在空中一划,出现一幅发光的画面——不是未来,是过去。

画面里,十岁的小陈默在作文本上写:“我的梦想是当作家,写出让人哭让人笑的故事。”

老师批注:志向远大,但要多注意错别字。

十五岁的陈默在数学考卷背面写诗,被老师发现,罚站走廊。

他站在走廊里,看着窗外的梧桐树,心里默念:“总有一天……”

二十二岁的陈默在便利夜班,用收银小票写小说开头,被店长发现,扣了五十块钱。

他拿着被扣钱的工资条,却偷偷笑了——因为那个开头,他觉得很棒。

“这些时刻,”旺财轻声说,“就是你的天命在发光。”

“不是等你功成名就才叫实现天命。”

“而是每一个你选择写作、选择不放弃、选择用文字对抗虚无的瞬间——”

“你已经在实践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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