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时风起云涌

第23章 假斯文,真败类

江淮之坐在床边,心脏跳的越来越快,没有办法平静下来。

姜梨说的那一夜,他并非不记得,只是他以为那是一场美梦。

他不止一次,做过这样畜生的梦。

压根就没想过,姜梨真的会偷偷跑来找他。

姜梨刚刚的那个笑,那么苦。说完之后,哭得那样伤心。那在雨中罚跪的时候,是不是哭得比今晚还要难过?

眸子微微眯了起来,然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回头看向床上。

姜梨哭太久,已经沉沉的睡了过去,眼皮又红又肿。刚刚闹过,睡袍被他扯开了一些,领口滑到了肩膀,脖颈至锁骨有一片零星的红痕。

两条白皙的腿屈着,膝盖上贴了膏药,看着更加可怜了。

他除了会喊她的名字,还能喊谁的名字?

姜梨总是因为这些莫须有的东西生气,从小到大都是这样。

记打不记吃是刻进她的骨子里了。

江淮之扯过被子,盖在了她身上,关上了灯,轻手轻脚的关上门退了出去。

姜梨今天下午就没吃东西,又干了一票大活,空腹喝的酒。

估计她半夜会被饿醒。

走到厨房里,洗了一把米和绿豆,兑上水摁了一下电饭煲。

.

另一边的北城中心医院。

沈翊躺在病床上,周围围了几名医生,正有条不紊的帮他重新包扎。

染了血的纱布被扔进了垃圾桶里,沈翊的脸有些泛白,额角起了一层冷汗。

一边坐着的沈父脸色气得铁青,一双眼睛瞪着,恨铁不成钢的看他,“你就不能消停一会?都伤成这样了,还要去花天酒地!伤口裂开不说,那姑娘哭哭啼啼的,你自己解决不好,还要我来给你收拾烂摊子!”

沈翊疼的龇牙咧嘴,有些不着调,“今天完全是意外,我下次尽量注意。”

下次!他还想有下次!?

沈君临被他气得印堂发红,伸出一根手指指着他,“逆子!我们沈家的家风都快被你一个人给败光了!一个两个都不让人省心!”

“哦?什么叫一个两个?”沈翊一点都不在意他的骂声,听到了一个关键词,挑了一下眉毛,语气有些恶劣,“怎么?我大哥也出入风流会所,被人抓到了?”

如果说刚刚沈君临还只是印堂发红,那现在就是两眼一黑的程度了,气得他心脏都开始抽痛,真恨不得一巴掌抽过去。

“你快闭嘴吧!这句话说给我听也就罢了,传到你大哥耳朵里,他非得对你用家法不可!”

沈君临的呼吸有些急促,他缓了好一会,才继续开口对沈翊道:“你这几天安分一点,别再惹是生非了!月汐在樱洲被姜梨倒打一耙,至少短时间内都不能再出入樱洲,你大哥刚把她接回来。你要是再惹事给你大哥添麻烦,我也救不了你!”

沈翊看他,“什么倒打一耙?这种话也就您信。我倒更倾向于是她偷鸡不成蚀把米,估计是她自己想要害姜梨,结果脑子不够用被别人反将一军。”

“姜祈安,白手起家,一手建立起姜氏集团不说,还把司家那个私生子从江城捞回来培养成了一头狼崽子,成了如今的北城太子爷。姜梨的性格也同样刚烈,拿起刀眼睛都不带眨一下就要捅死我,沈月汐几次陷害她都不成,反而自己惹的一身骚。”

一说起这个,沈翊就觉得好笑,看着沈君临的眼神都带了一点玩味,“姜家两兄妹是楚云生的,沈月汐也是楚云生的,怎么差距就这么大?父亲,您说问题是出在哪了呢?”

沈君临听出来他话里话外都是在说他的基因有问题,比不得楚云的前夫。顿时间,暴跳如雷的声音在整个病房里回荡,“孽障!沈翊你这个孽障!”

“父亲不要这么动怒。”沈翊吊儿郎当的吹了声口哨,丝毫没有把沈君临放在眼里,“你还好意思说沈家有门风?我现在这样风流成性,完全是继承了您优良的血统,至于沈月汐和沈叙………也是差不多的,都跟您像。”

他眼神微微暗了一下,拖着腔调:“我们沈家一家子人,都是忘恩负义,道貌岸然,自私虚伪的畜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岐黄倾锦堂
岐黄倾锦堂
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晴天不起雾
世纪三大冤种之何雨柱
世纪三大冤种之何雨柱
世纪三大冤种之一的何雨柱被人算计了一生,也吸血了一生。为了帮扶寡妇宁愿饿着自己的亲妹妹,最后不出意外的被自己亲手养大的继子继女在风雪除夕夜赶出了原属于他的家门。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他应得的下场-----冻死桥洞,野狗分尸……
欢哥
魂穿成少女,我收魂唤骨怎么了?
魂穿成少女,我收魂唤骨怎么了?
[修仙+男变女+无CP]洛七七踏上修仙路后,手上的万魂幡,可驱使无数阴魂战斗。后来她又获得亡灵传承,可从亡灵世界召唤出骷髅怪为她战斗。(前面会有一些现代的东西,毕竟刚穿越过去,虽然接受了身份和性别的转变,但观念没办法这么快改变,狩猎节结束后,就没有现代的东西了)韦老二是一个三十岁还没谈过恋爱的老光根,因为生活不规律,大晚上出去找吃的,被一道雷给劈死了。洛七七,
韦影燑
精灵宝可梦锦鲤
精灵宝可梦锦鲤
故事主要讲述了穿越者锦鲤来到这个世界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他带着自己的第一只宝可梦小火龙一起冒险、旅行,从关东开始了这场不会结束的旅行。看文前,作者要说的话:猪脚就叫锦鲤,名字就叫锦鲤,就叫锦鲤,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然后猪脚是男的,没有女主,更多的见“作者的话”,谢谢。另外,这是个转载文,我转载我自己的文没毛病吧。进度:关东篇(已完结)橘子群岛篇(已完结)成都篇(未完结)方缘篇(未开始)(因为作者要学
sunflower向阳花
HP:论黑魔王比格塑的可行性
HP:论黑魔王比格塑的可行性
(正文部分已完结)穿越后活腻了的永生者林若常,从伍氏孤儿院捡回一只名叫汤姆·里德尔的幼崽——品种特殊,血统高贵,眼神聪明却写满了“我迟早要拆家”。别人看到的是未来黑魔王,林若常看到的是:一只不吵闹但破坏力潜在MAX的邪恶比格大王。于是——小比格汤姆试图伪装?林若常:演技拙劣。小比格汤姆研究黑魔法?林若常:烧开水了解一下?小比格汤姆闹别扭?林若常:(递过丑萌毛衣)试试,据说能心情好。她总能精准预判
农不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