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我,火头军薛仁贵,无敌

第359章 枯萎林、遗忘溪

穿过一片格外密集、形如鬼爪的枯木丛,眼前的景象豁然一变。

一条约三丈宽的溪流横亘在前。

溪水并非透明,而是呈现出一种浑浊的灰白色,如同稀释的骨浆,流淌得异常缓慢,水面漂浮着一些细碎的、如同记忆碎片般的斑斓光点,却又迅速被灰白吞没。溪流两岸,没有任何植物,只有一片死寂的灰白滩涂。

这就是遗忘溪流。

仅仅是站在岸边,薛玄逆就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试图剥离他的记忆,引动他意识深处的迷雾。过往的画面开始模糊,甚至连自己为何来此都产生了一瞬间的恍惚。

他立刻运转混沌逆力,灰暗的能量在识海外形成一道屏障,将那无形的遗忘之力抵挡在外。

“好可怕的溪流!”薛玄逆心中凛然。

这溪水本身,就是一种大杀器。难怪那些失联的小队会迷失,恐怕尚未找到源头,就已经忘了自己是谁,为何而来。

他凝神望向溪流的上游。那股异常的波动正是从那个方向传来,比溪流本身的遗忘之力更加隐晦,却也更加……活跃。

他没有贸然接触溪水,而是沿着岸边,逆流而上。

越往上走,溪水的颜色越发灰暗,流淌速度也愈发缓慢,几乎如同沼泽。那股遗忘之力呈几何级数增长,即便有混沌逆力护体,薛玄逆也感到神魂传来阵阵压力,需要不断消耗力量抵抗。

岸边的景象也开始变化。

开始出现一些被灰白色物质半包裹的物体——锈蚀的兵器、破碎的法器、甚至还有一些保持着惊恐或茫然姿态的……尸骸!这些尸骸仿佛被溪流的力量“腌制”过,血肉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灰白胶质状,并未完全腐烂。

其中几具尸骸的服饰,正是逆玄盟和蚀骨殿的样式,很可能是之前失联的队员。

薛玄逆更加警惕。

他注意到,这些尸骸并非完全死寂,偶尔,他们的手指或者眼珠会极其轻微地动弹一下,仿佛还在某种无尽的遗忘噩梦中挣扎。

前行了约莫十余里,溪流在此处拐过一个弯,形成了一个不大的水潭。

水潭中央,有一股灰白色的泉水正在汩汩涌出,那便是溪流的源头。而源头的正上方,虚空之中,悬浮着一物!

那是一个约莫拳头大小、通体晶莹、内部却仿佛有无数灰色雾气流转不定的……水晶?

异常波动的核心,正是源自这块奇异的水晶!

它静静悬浮在那里,不断散发出浓郁的遗忘之力,融入下方的泉眼,使得涌出的泉水具备了那种可怕的特性。

而在水晶下方,水潭的边缘,盘膝坐着一道身影。

那是一个穿着古朴灰色长袍的老者,须发皆白,面容枯槁,双眼紧闭,周身没有任何能量波动,仿佛已经坐化于此无数岁月。

但薛玄逆的神魂却敏锐地感知到,老者与那虚空中的水晶,以及整个遗忘溪流之间,存在着一种极其紧密的联系!

他并非死人,而是处于一种深沉的、与这片地域融为一体的特殊状态。

就在薛玄逆目光落在老者身上的瞬间,那一直紧闭的双眼,猛地睁开!

没有瞳孔,只有一片混沌的灰白,如同浓缩的遗忘溪流!

一股远比溪流本身更加磅礴、更加直接的遗忘意念,如同海啸般朝着薛玄逆冲击而来!这一次,不再是潜移默化的侵蚀,而是狂暴的、旨在瞬间抹除一切的攻击!

薛玄逆识海外的混沌逆力屏障剧烈震荡,发出不堪重负的嗡鸣。他感觉自己的记忆如同被一只无形大手抓住,就要硬生生抽离、撕碎!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