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开局染血,重生长坂坡

第八十二章 百花瑶露丸

简飞在桂阳城内大力推行“外儒内法,济之以道”的治理策略。

别说五年了,一个月之内就卓有成效。

百姓安居乐业,儒家学馆的朗朗读书声,声声入耳。

简飞看着写着拿着四书五经苦读的孩子,心想,将来,我大汉的天下就靠你们了。

而另一边,飞雄军也没有停下脚步。

一边,樊荃儿通过极致的烹饪之法,烧制除了又方便携带,又好吃的百花丸。

所谓百花丸,就是用浓稠的蜂蜜,塑封的饭团。饭团之中,放入少量的盐巴和熟肉。

每一百个百花丸放在一个袋子之中,行军之时,士兵便可以拿出一个百花丸来进食。这样,军粮的供应效率就整整提高了一倍。

五千飞雄军,每个人携带五袋百花丸,便可以一直从桂阳打到洛阳城。

而樊荃儿的烹饪手法实在是高超,后来她又发明出了十种口味的百花丸,供应军队进食。

这一下,就连兵士对于军粮口味的要求,都满足了。

一边,马钧和华沸儿通过“七星”的眼线,获取了大量关于曹魏的消息。

首先,曹操死后,汉献帝为其举办了盛大的国葬。国葬的地点就在洛阳城郊的北邙山。葬礼的规格超过了一般的帝王。

葬礼之后,发生了激烈的火拼。

曹操在时,并没有设立储君。

曹操有过二十六个儿子,注意,是有过,不是有。

曹操的二十六个儿子当中,一个是原配丁夫人生的,叫做曹修,其他二十五个都是小太太们生的,这些小太太们就包括了各种各样的人妻。

他最喜欢的儿子,叫做曹冲,是一位“环夫人”生的。

环夫人生得十分美丽,可以说是倾国倾城,而曹冲也十分聪明。

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用浮在水中的船,称量一头大象的重量。不仅如此,曹冲的为人心地也十分善良。有一次,曹操挂在仓库之中柱子上的马鞍子被老鼠咬破了。管理库房的人心惊胆战,怕被曹操给发现了,就会一怒之下杀他全家。

曹冲让这个人不要怕,他把自己的一件衣服故意用刀子弄破了一个洞,并且做出发愁的样子。

曹操就问曹冲,你这么小年纪,你发的什么愁呢?

曹冲说:“我的衣服被老鼠咬破了,有人告诉我说,衣服被老鼠咬破,人会倒霉。”

曹操说,胡说八道。

这时候,曹冲就让那个管库房的人进来,把马鞍子被咬了的事情说了。

曹操傻眼了。

可惜,这位小曹冲,在今年驾鹤西归,遽归道山了。

才十三岁。

哎!

曹操曾经对着曹丕说:“这是我的不幸,却是你们的大幸。”

简飞认为,这也是大汉的大幸。

这样聪明,这样仁爱的小曹冲如果上位了,以后想要攻打曹魏就难上加难了。

也真的只能靠着徐盛亲自出马了。

“犯大吴疆土者,盛必击而破之。”

给冲儿在六月初一当天,来一刀狠的。

不过,曹冲死就死了。

可是曹操不开心,他打听到有一个邴家有一个女孩子,刚死了不久,便向邴家提亲,要替儿子曹冲的亡魂,娶邴小姐的亡魂,但是邴家不肯。

因为这个邴家的族长,叫做邴原,是一个十分有骨气的读书人,看不起曹操。

曹操又打听到甄家有一个刚死了不久的女孩子,就向甄家提亲。甄家同意了。

要是三国杀出个曹冲和甄氏的双武将卡牌,可就有意思了。

不过应该无法过x。

那么曹操最大的儿子,曹修,死在建安三年征讨张绣之时。

具体的过程简飞都知道。

次于曹修的,就是曹丕。

曹丕这个鸟人,生于汉灵帝中平四年,比曹冲大了九岁。

曹丕比起曹冲,稍微有点笨,心地也不好,曹操一向不太喜欢他。

但是实话实说,曹丕这个人还是很厉害的,尤其是文采。一方面,他的确有一些才能,另一方面,他也比较勤奋。

他写过一本书,叫做《典论》。

但是,你说他绝顶聪明嘛,那肯定不是的。而且,他的性格一定是不是十分讨喜的。

有这么一类人,他们也没什么问题,就是性格不讨喜,一方面,源自这种人过于内向,不善于表达,同时又太过自我,所以,在社会上,才会被很多人不喜欢。

但是,如果因为这个就否定他们的能力,肯定是不对的。

曹操也不喜欢曹丕。

曹操喜欢的,是曹彰和曹植。

曹丕、曹彰、曹植还有一个曹熊,都是卞夫人所生。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卞夫人以前是个风尘女子,就是俗称的果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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