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第一奸臣,李二求我别辞职!

第三百二十二章 顺利拿下

许元的瞳孔猛地一缩。

只见远方的黑暗中,一条黑色的洪流,无声无息地涌出。

没有呐喊。

没有嘶吼。

只有马蹄踏碎大地的闷雷之声。

一万唐军,人衔枚,马裹蹄,在夜色的掩护下,化作了一柄刺向辽城心脏的黑色利刃!

快!

快到了极致!

当城头那几个昏昏欲睡的守军,终于察觉到大地的震颤时,那道黑色的洪流,已经冲到了城下不足百步的距离!

“敌袭——!”

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了宁静的夜空。

然而,一切都晚了。

“嗡!”

上百具早已准备好的勾索,带着尖锐的破空声,从唐军阵中飞出,如同毒蛇的獠牙,死死地咬住了斑驳的城墙。

紧接着,一道道矫健的黑影,顺着绳索,以一种匪夷所思的速度,向上攀爬。

他们就像是黑夜中的猿猴,敏捷而致命。

城头上的高句丽守军彻底慌了神,他们手忙脚乱地砍着绳索,射着零星的箭矢。

但这孱弱的反击,在那钢铁洪流面前,显得如此可笑。

“杀!”

当第一个唐军士卒翻上城墙,挥刀砍下一颗惊恐的头颅时,这场攻城战的结局,便已经注定。

城门,被从内部轰然打开。

尉迟恭一马当先,手中那杆乌黑的马槊,如同一条出洞的黑龙,所过之处,人仰马翻,血肉横飞。

“挡我者死!”

他狂笑着,杀意沸腾。

杀戮,开始了。

惨叫声,哀嚎声,兵器碰撞声,响彻了整个辽城。

山梁之上,许元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

火光,映照着他的侧脸,明暗不定。

“陈冲。”

他头也不回地低声唤道。

“末将在。”

一名身形挺拔,面容冷峻的将领,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身后。

正是三千玄甲亲卫的统领,陈冲。

“带你的人,准备入城。”

许元的声音,没有一丝波澜。

“尉迟将军正在城中制造混乱,守军已然崩溃,必然会有大量溃兵试图从其他城门逃窜。”

陈冲的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但没有多问。

“末将这就带人封锁其他城门。”

“不。”

许元摇了摇头,转过身,一双深邃的眸子在火光下闪烁着骇人的精光。

“不是封锁。”

“是混进去。”

陈冲猛地一愣。

“混进去?”

“对。”许元的声音冰冷得像一块玄冰,“让你的三千亲卫,脱下甲胄,换上高句丽溃兵的衣服,混在他们中间,跟着他们一起跑。”

陈冲的大脑,飞速地运转着。

他瞬间明白了许元的意图,一股寒意从脊背升起。

溃兵……会往哪里跑?

答案只有一个。

平壤!

这是何等大胆,何等疯狂的计划!

在敌人的国都之中,埋下三千颗最致命的钉子!

“大人,届时城中混战,如何分辨敌我?”

陈冲压下心中的震撼,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简单。”

许元从怀中取出一束鲜红的缨络。

“传令下去,所有参与此事的将士,左臂之上,系此红缨。”

“记住,手臂系红缨者,为我袍泽。”

“其余人等,皆为敌寇,格杀勿论!”

陈冲的眼神变得无比坚定。

“末将明白了。”

他接过红缨,重重抱拳。

“请大人放心,城破之日,此三千人,必为大军内应!”

说罢,他没有丝毫迟疑,转身一挥手,带着隐蔽在山林中的三千亲卫,如幽灵般向着混乱的辽城摸去。

许元目送着他们离去,重新将目光投向了那座已经变成人间炼狱的城池。

这一夜,注定无眠。

……

copyright 2026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