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之我要随心所欲

第8章 混沌海贼团二番队队长——躯

与对待雷禅那“棍棒底下出孝子”(虽然棍棒是自己手疼)的粗暴方式截然不同,程勇对躯,可谓将“富养女”的理念贯彻到了极致。

接下来的百年光阴,不再是魔界鸡飞狗跳的拆迁之旅,反而更像是一场缓慢而细致的“暖心”攻略。

程勇没有再强行逼迫,也没有再用那招“强制睡眠”(除非躯偶尔情绪失控要自残或同归于尽时才会轻轻“安抚”一下)。他只是将躯带在身边,如同一个真正笨拙却无比真诚的老父亲,开始了他的“宠女”大业。

衣:程勇搜刮了魔界能找到的最柔软、最华丽的料子——月光蛛丝织成的轻纱、火山熔晶淬炼的暖玉片、甚至不知从哪个倒霉妖王宝库里顺来的、能自动调节温度的星兽皮毛…他亲手(手艺惨不忍睹,但心意十足)给躯做了无数套衣服,从战斗劲装到休闲长裙,务必让女儿每天都漂漂亮亮。

食:程勇拿出了看家本领。他不再用那些药效猛烈但味道古怪的丹药,而是精心挑选魔界稀有灵果、纯净能源晶石、高阶魔兽最鲜嫩的部位,用不知名的异火慢炖细烤,做成一道道不仅大补而且香气四溢的美食。他甚至会记得躯偏爱清甜口味,不喜过于油腻。

住:程勇不再随便找个山洞就凑合。他找到风景绝佳、灵能充沛的悬浮山脉,亲手伐木(能扛得住魔界风雷的铁木)、凿石,盖起了一座虽然造型歪歪扭扭但异常坚固温馨的小木屋,门口还开辟了一片小花圃,种上了会发光的魔界植物。

行:无论去哪,程勇要么让躯坐在他不知从哪弄来的、铺着柔软垫子的代步妖兽上,要么就干脆自己扛着(虽然躯极力反对后者,觉得太丢脸)。遇到危险,程勇永远是笑眯眯地挡在前面,然后敌人就莫名其妙地睡着了,从不让战斗的余波惊扰到身后的“闺女”。

他不再整日把“叫爹”挂在嘴边,而是絮絮叨叨地讲着各种稀奇古怪的见闻,笨拙地关心着她的冷暖,在她做噩梦时(她经常做关于过去的噩梦)守在旁边,用那五音不全的破锣嗓子哼着不成调的安眠曲。

百年如一日。

躯那颗被冰封、被仇恨填满的心,在这如同春风化雨般无孔不入的、笨拙却真挚的温暖中,不可避免地、一点点地融化了。

她从未被人如此珍视过,如此小心翼翼地对待过。痴皇视她为精致的藏品,过去的父亲视她为可交易的货物。唯有程勇,这个强大到无法理解、行为古怪的人类,是真的在毫无保留地、甚至有些卑微地对她好。

她开始不再激烈反抗,沉默地接受那些衣服和食物,甚至会在他烤肉时偷偷调整火候。她依旧冷着脸,但那双蓝色的眼眸中,冰霜渐渐消融。

百年的时光如水般流淌,足以冲刷掉许多尖锐的棱角,也能让某些温暖悄然渗透进冰封的心底。

躯慢慢地、或许连她自己都未曾完全意识到地,接纳了程勇这个父亲的存在。他那份笨拙、固执却又无比真挚的“好”,如同魔界罕见的暖阳,一点点融化了她因过往残酷经历而筑起的坚冰。她开始习惯身边有这么一个吵吵嚷嚷、时常搞出些啼笑皆非之事,却总能将她护在身后的“父亲”。

也是在日常的絮叨和程勇偶尔得意洋洋的吹嘘中,逐渐拼凑出了这个“父亲”更多的信息。

原来,他就是前些年(对妖魔来说不算长)在魔界闹得沸沸扬扬、让诸多妖王头疼不已的“混沌海贼团”的船长!那个传闻中带着一个极其能打但似乎脑子不太好的队长,走到哪拆到哪,还擅长让妖瞬间安眠的诡异组织头子!

躯回想起程勇那招无解的“强制睡眠”,以及他偶尔流露出的、深不见底的神秘感,顿时觉得这个传闻…恐怕还是保守了。

而她自己也在这个男人的自作主张下,莫名其妙地成为了这个海贼团的“二番队队长”!

得知这个消息时,躯是沉默的。她看着程勇兴高采烈地用那种散发着怪味的染料,在她光洁的后背上纹上那口狂野的“混沌钟”图案时,心情复杂无比。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