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三国黑山贼,我在乱世搞事情

第217章 讲个笑话吧?

“不…不可以!!沙尔比,你不能这么做,你也是我们大鲜卑的一员啊,这群汉狗会将我们的儿郎都杀了的。”

怕了,拓跋匹孤此刻真的怕了!

他自己被俘了倒无所谓,因为部落中还会有别的兄弟,今后的部落也只是被他们吞并了而已。

可要是将这群汉狗带过去…!

这后果…他根本不敢想象。

毕竟亲眼见识过这群人的战斗力了,绝对有能力将他们一口吃下。

而其后果就是,部落就此…覆灭!!

“这…??”

闻言的沙尔比顿时一怔,脸上也浮现出一抹纠结之色。

“呵呵,沙比啊~你难道忘了这厮是怎么对你的吗?他配当这个部落首领吗?”

于毒笑吟吟的在旁边补了一句。

“怎么对我的…?”闻言的沙尔比猛然惊醒。

是啊,自己为何会来到此处?不就是这狗东西给逼的吗?

无缘无故的给他扣了一顶大锅,还要将他带回去治罪。

最后更是直接将儿郎们当诱饵,自己却独自逃命了,这种人…哪有资格当首领?

竟还反过来道德绑架他?鲜卑儿郎死不死关他屁事?他们要是真回去了,那不是还要当拓跋匹孤这厮的替罪羊吗?

一念至此,沙尔比目光顿时变得冷峻。

“呸!拓跋匹孤,你竟还有脸跟我谈大鲜卑的荣耀?你将我们抛弃的时候就不配当这个首领了。”

“将所有过失推托到我头上的时候,就别怪我投降汉人,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

“你…!!”拓跋匹孤一时语顿,面对沙尔比的质问,他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反驳。

是…!他是将过失推托到了沙尔比身上,但谁叫他当时提了一嘴呢?

虽然最后是他下的决定,但…!

抛开事实不谈,难道他就没有错吗?

自己可是部落领主,想为自己背锅的人大有人在,自己这是抬举他好吗?竟然还敢反抗?

作为最具有统一鲜卑部落的希望,儿郎们为他而死不是应该的吗?难道要他像普通人一样憋屈的死去?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不管,沙尔比,你赶快给我就地自尽,绝不能泄露半点部落的消息,不然我定要杀你全家,我要将你的妻子送给那些卑贱的奴隶享用!”

拓跋匹孤愤怒的咆哮着!

他知道沙尔比有这个能力,作为随军从侍,堪舆地图不过是看家本事罢了,绝对能轻易的带领汉军杀过去的。

“呵呵,果然够无耻啊!你们这些狗东西是怎么活这么大的?满口爱护家园、保护儿郎,却一次次的将自家的兄弟推入深渊,啧啧!”

在一旁看戏的于毒见状也是不由得轻声感叹,这就是人性呐!

没经过文明洗礼,永远都是一群自私自利之徒,只会烧杀抢掠的野蛮人,简直死不足惜!

“自尽?你踏马怎么不去死?”

沙尔比双眼通红,猛的上前,一把掐住了拓跋匹孤的脖子。

“想杀我的家人?玷污我妻子?我先杀了你啊啊啊!!”

彻底疯狂!沙尔比拼劲全力,死死的掐着,致使拓跋匹孤疯狂抽搐、猛翻白眼。

“住手!!”

赵云等人急忙上前,直接分开了两人。

“呜哇哇…!你好大的胆…胆子,竟敢…咳咳咳!”

拓跋匹孤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沙尔比,这低贱的家伙竟敢以下犯上?还想杀了他?

真是不可饶恕!!

自己让他背锅还真是正确的选择,真是该死,他全家都该死!

等他回去后一定将他们的头通通砍下。

是的,此时的他还天真的抱有能回去的想法。

这些汉人不是缺马缺牛羊吗?现在的这般作态不就是想让他屈服,多索要一些报酬而已。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