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糯也就大着胆子在桌面上拿起一只野兔。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则让阿耀大跌眼镜。
阮糯拎起那只皮毛被打得破损严重的野兔,开始扒皮、开膛取出内脏、清洗血水……
每一步都非常流畅,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似乎已经做过千百遍,没有任何生疏感。
这……
这当真是一个养在世家大族深宅内院的千金大小姐会做出的事情吗?!
山里猎户家没什么金贵的调料,日常用来做饭的调料也不过是一块块粗盐。不过野兔本身肉质够鲜美,仅用粗盐调味也足够了,反倒还能激发出兔肉原本的肉香。
阮糯将兔肉切成均匀的小块,取出肉质最肥美的地方,先下锅开始生煎,直到将野兔肉中本身的油脂煎出来,再下入其他地方的兔肉。
直到将所有的兔肉都煎到表面金黄微焦,阮糯抓起一点点已经被碾碎的粗盐扔到锅中。随后在锅中加入大量的山泉水,盖上锅盖开始炖煮。
阿耀觉得阮家大小姐确实脑壳有点不太聪明,但她做饭的时候仿佛就和烹饪本身融为了一体,让人看起来那样赏心悦目。
她仿佛天生就应该和这些东西在一起,没有丝毫违和。
他现在还没有将野兔肉吃到嘴里,已经相信阮糯烹饪出来的兔肉一定比酒楼食肆卖的成品菜更美味。
时间在从锅中溢出的肉香中缓缓流逝。
阮糯盯着阳光打下来的影子估量着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将锅盖打开,白色的蒸汽冲天而起,肉香瞬间充斥了整个狭小的茅草屋。
原本干柴的兔肉被炖得肥满多汁,阿耀很是给面子,顾不得刚出锅的肉还很烫,直接夹起一大块放到嘴中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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