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暖阳穿透稀薄的云层,洒在维泽米尔城蒙特菲奥雷领地广阔的丘陵上。金黄色的阳光给起伏的山峦镀上一层温柔的光晕,远处农田里金色的麦浪在微风中翻涌,如同流淌的蜂蜜。空气中弥漫着成熟麦穗的香甜气息,混杂着泥土特有的温润味道,这是中世纪乡野最动人的秋日画卷。
凯撒·蒙特菲奥雷男爵骑在他心爱的栗色战马上,深蓝色的眼眸望向远方起伏的山丘。战马步伐沉稳有力,每一步都踏出贵族坐骑特有的优雅节奏。马蹄踩在乡间土路上,发出有节奏的声,偶尔扬起一小片尘土。
微风吹动着他金棕色的头发,整个人散发着年轻贵族特有的优雅气质。他身穿深蓝色的丝绒骑装,虽然款式相对低调,但那种剪裁的精致和布料的质感,一眼就能看出价值不菲。腰间佩着一柄纯粹装饰性的细剑,银质剑柄在阳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泽。
少爷,我们要去哪里呀?
艾莉娜骑在小马上,歪着脑袋问。
小丫头十二三岁,从小跟在凯撒身边做贴身婢女,一双琥珀色的大眼睛总是东张西望,对什么都感到好奇。她扎着麻花辫,穿着干净整洁的灰色仆从装,骑在一匹温顺的棕色小马上,像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充满了活力。
她以前都是跟在少爷出席各种文化沙龙,听那些贵族老爷们咬文嚼字地谈论诗歌与哲学,闷得要死。最近少爷突然开始喜欢上郊游,对她来说,这些广阔的田野、清新的空气、自由的天空,所见一切都是新鲜事物,比那些无聊的沙龙有趣多了。
随便走走。凯撒淡淡一笑道: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
他的语气轻松随意,带着前世996社畜终于解放后的那种惬意。在这个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没有kpi的世界里,时间似乎都变慢了,每一天都可以悠闲地浪费。
凯撒,或者说李牧,这已经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五天了。
前世的李牧还在为房贷和996而头疼,每天挤在拥挤的地铁里,面对永远做不完的需求和改不完的bug,喝着浓缩咖啡熬夜加班。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松软的鹅绒床上,窗外是中世纪城堡的尖塔和石墙,耳边是仆人们恭敬的问候。
也可以说,十六岁的凯撒·蒙特菲奥雷做了一场非常逼真的梦,梦到自己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都市里,做了二十四年名叫李牧的普通打工人。
这种身份认知的模糊感,让他有时候会恍惚——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自己?那个每天为生活奔波的李牧,还是这个锦衣玉食的贵族少爷凯撒?
不过无论如何,现实就是现实。
作为蒙特菲奥雷子爵的次子,凯撒没有长子阿历山大那般沉重的继承压力。在这个遵循长子继承制的贵族世界里,长子注定要继承家族的一切——领地、爵位、责任,以及无尽的政治算计。
大哥阿历山大已经开始跟着母亲学习领地管理,每天忙着处理佃农纠纷、税收账目、与其他贵族的社交往来,整个人都散发着未来领主的严肃气质。而他这个二儿子,却可以相对自由地度过时光,不用背负那些沉重的责任。
家里甚至还专门花了一笔不菲的钱,给他买了个最低等的、没有封地的男爵爵位。这种爵位在贵族圈子里被戏称为装饰品,除了能让人称呼一声男爵阁下,没什么实际权力。但对于次子来说,这已经足够了——日后无论是联姻、升学还是经商,都能派上用场,至少不会丢了蒙特菲奥雷家族的脸面。
原主凯撒是一个标准的贵族公子,喜欢那种伤春悲秋、矫揉造作的浪漫主义调调。
他时常泡在家族图书馆里,捧着那些用花体字写成的诗集和骑士传奇,一读就是一整天。对于母亲安排的经商课程和礼仪训练,他总是心不在焉,成绩一塌糊涂。贵族圈子里不少人都暗暗讥讽他是蒙特菲奥雷家的废物少爷,说他除了会念两句酸诗,什么都不会。
李牧接手这具身体后,发现这个处境后,干脆不跟那些虚伪的贵族们玩了。反正自己是次子,没有继承压力,何必在意那些闲言碎语?转而去游山玩水,郊外踏青郊游,享受这个时代难得的宁静与自由。
做一个贵族次子,有专门的仆人伺候起居,有训练有素的战马可以骑,可以去森林打猎、去湖边垂钓、去乡野间游玩,做什么都行,想睡就睡,想吃就吃。没有老板的夺命连环call,没有甲方的无理需求,没有永远做不完的工作——这种生活,简直就是前世李牧梦寐以求的退休状态。
虽然内心还有些不真实的梦幻感觉,偶尔夜深人静时还会想起现代社会的一切,但这种无忧无虑的贵族生活确实让人沉醉。
他已经开始习惯了这种悠闲的生活,甚至开始享受它。
今天,又是凯撒少爷例行的颓废秋游一天!
两人沿着蜿蜒的乡间小道慢慢前行,路过金黄的麦田和正在收割的农夫。秋收时节,田野里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镰刀划过麦秆的声音此起彼伏,空气中弥漫着麦草的清香。
农夫们看到衣着华贵的贵族少爷经过,都会停下手中的活计,恭敬地脱帽行礼,嘴里喃喃地说着男爵大人之类的敬语。有几个年轻的农妇甚至还红着脸偷偷打量这位英俊的贵族少爷,然后被旁边的老妇人拧了耳朵。
少爷,前面有个小酒馆诶!艾莉娜指着不远处一栋木制建筑兴奋地说道。
那是一家路边小酒馆,规模不大,但门前停着好几辆马车和拴着的马匹,显然生意不错。酒馆是典型的中世纪乡村建筑风格——木制框架结构,墙面填充着白色的灰泥,屋顶铺着深褐色的茅草。二楼的窗户半开着,可以看到里面昏暗的房间。
酒馆的招牌上画着一只肥胖的豚鼠,颜料已经有些斑驳,但那只豚鼠圆滚滚的样子还是挺有趣的,让人忍不住想笑。招牌下面用潦草的字迹写着:豚鼠酒馆——最好的麦酒和烤肉。
去看看吧。凯撒对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很感兴趣,笑道,希望有好吃的。
前世作为社畜,他最喜欢的放松方式就是去各种小馆子寻找美食。现在来到中世纪,虽然没有川菜湘菜,但体验一下这个时代的乡村饮食,也是一种独特的乐趣。
两人在门口下马,把缰绳交给酒馆门口专门看管马匹的小厮。推开厚重的木门,一股混杂着酒精、烤肉、汗味和烟草的气息扑面而来,这是中世纪酒馆特有的味道——粗犷、浓烈,带着底层平民生活的烟火气。
里面烟雾缭绕,光线昏暗。几根粗糙的木梁支撑着低矮的天花板,墙上挂着几盏油灯,火光摇曳不定,把人影投射在墙上,晃动不止。地面是踩得结实的泥土地,上面铺着一层干草,混杂着酒渍和食物残渣。
酒馆里坐着十来个客人,大多是附近的农夫和过路的商队护卫。几个身材魁梧的雇佣兵正围坐在角落的橡木桌子旁,大声聊着天,粗俗的笑声不时响起。吧台后面,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老板正擦着木杯,看到有客人进来,抬头瞄了一眼。
老板,来两杯蜂蜜酒,再来点你们这儿的特色菜。凯撒找了个相对安静、靠窗的位置坐下,随手把手套放在桌上。
虽然他穿着相对低调,但身上那股从容自信的贵族气质,在一群粗鲁的农夫和雇佣兵中依然鹤立鸡群,就像鹅群里混进了一只天鹅。
尤其是那身深蓝色丝绒骑装的质地和剪裁,任何有眼光的人都能看出价值不菲。酒馆老板是个精明人,立刻看出这位是真正的贵族老爷,不敢怠慢,毕恭毕敬地亲自端着酒杯过来,还特意擦了擦桌子。
大人,这是本店最好的蜂蜜酒,是用森林里野生蜂蜜酿的,您尝尝。老板谄媚地笑着,露出几颗黄牙,烤肉马上就来,保证新鲜!
艾莉娜小心翼翼地坐在凯撒对面,双手放在膝盖上,好奇地打量着酒馆里的一切。这种平民酒馆她还是第一次来,感觉一切都新鲜又有些紧张。
正当凯撒端起酒杯品着蜂蜜酒的时候——酒的味道出乎意料地不错,甜中带着淡淡的花香——角落传来雇佣兵们的大声议论。
兄弟们,这次豚鼠渔村的活儿,可真他娘的邪门!一个光头壮汉重重地拍着桌子,震得酒杯都跳了起来。
这个光头大汉长着一脸横肉,左脸上有道从眼角延伸到下巴的狰狞刀疤,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吓人。他身穿皮甲,腰间挂着一把沉重的阔剑,浑身散发着血腥和汗臭混合的味道——这是常年刀口舔血的雇佣兵特有的气息。
他正是这支商队护卫队的头领,江湖人称铁拳马格努斯,据说曾经一拳打死过一头野熊。当然,这种传说有多少水分就不好说了,但至少他的名号在这一带还是挺响亮的。
怎么个邪门法?马格努斯老大?旁边一个年轻的雇佣兵好奇地问道。这小伙子看起来才二十出头,脸上还带着稚气,显然是刚入行的新手,眼神里满是对老大传奇经历的崇拜。
马格努斯灌了一大口烈酒,用粗糙的手背擦了擦嘴角,琥珀色的酒液顺着他的下巴滴落:那个该死的渔村,最近闹水鬼!已经死了好几个渔民了!一个个死得老惨了,全身肿胀发白,像是泡在水里好几天似的,但实际上前一天晚上还活蹦乱跳呢!
他们死人就死人,关我屁事!马格努斯越说越气,可他娘的那些维泽米尔城的警察,居然把通往渔村的道路都封锁了!我们押送货物就得绕路,多走三十英里,足足耽误了两天时间!商会老爷们扣了我们的工钱,老子找谁说理去?!
说完,他又狠狠灌了一口酒,脸都涨红了,愤愤不平道:“老子下次一定加价三成!”
水鬼?其他雇佣兵都竖起了耳朵,连喝酒的动作都停下了。酒馆里的氛围突然变得有些紧张,就连其他桌的客人也悄悄侧耳倾听。
没错,就是水鬼!马格努斯压低声音,但依然带着炫耀的语气,那东西青面獠牙,浑身长满湿漉漉的水草和青苔,足有八尺高!眼睛是死鱼一样的灰白色,看着你的时候,感觉灵魂都要被吸走了!
就住在村子旁边那个老深的湖里,白天不出来,专门等到深更半夜,趁着月黑风高,从湖里爬出来!马格努斯说得绘声绘色,那些渔民晚上要是敢靠近湖边,直接就被它拖下水,第二天早上才浮上来,已经变成一具肿胀的尸体了!
凯撒本来只是随意听着,一边品着蜂蜜酒,一边观察这个时代的风土人情。但听到这个词,他不由得来了兴趣,放下酒杯,微微侧耳倾听。
在这个中世纪风格的世界里,各种超自然传说层出不穷——什么吸血鬼、狼人、女巫、恶魔,在民间故事和教会的布道里到处都是。但大多数都只是民间故事罢了,就像前世那些都市传说,听着吓人,实际上都是瞎编的。
这还是他穿越五天来,第一次听到有人声称亲眼见过这种东西,而且说得有鼻子有眼,不像是在编故事。
马格努斯老大,您该不会是喝多了,在这儿吹牛给咱们听故事吧?一个雇佣兵半开玩笑地说,引得其他人也跟着笑起来。
吹牛?老子会吹牛?马格努斯怒目圆瞪,脸上的刀疤都跟着扭曲了,猛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绿色的东西,重重拍在桌上,震得桌上的酒杯都晃了晃,都他娘的给老子看清楚了!
这就是水鬼的心脏!货真价实的水鬼心脏!
一时间,酒馆里安静了片刻。
凯撒的目光立即被那个东西吸引了。
那是一个拳头大小的绿色物体,形状不规则,看起来既像某种矿石,又像是凝固的果冻,还有点像是某种生物的内脏器官。它的表面布满了奇特的纹理,像是树木的年轮,又像是某种神秘的符文。最诡异的是,在酒馆昏暗的光线下,这东西竟然还隐隐发出微弱的绿光,就像萤火虫一样,一明一灭,仿佛还活着,还在呼吸。
整个酒馆的空气似乎都因为这个东西的出现而变得凝重起来。
这...这真的是水鬼心脏?其他雇佣兵都围了过来,神色惊疑不定,有人甚至下意识地握紧了腰间的武器。
当然是真的!昨天夜里,那畜生想偷袭我们的营地!马格努斯得意洋洋地说,一边说一边比划着,仿佛在重现当时的场景,月黑风高,那鬼东西从湖里爬出来,浑身滴着水,发出咕噜咕噜的恐怖声音。兄弟们都吓傻了,只有老子我,抄起大剑就冲上去,一刀砍在它脖子上!绿色的血喷了老子一身!
这是老子我从它胸腔里亲手挖出来的!他拍着胸脯,一脸骄傲。
吹牛吧你!有人起哄,昨晚我明明看你躲在帐篷后面,腿都吓软了,屁滚尿流的!
放屁!老子那是在...在观察敌情!战术性撤退,懂不懂?!马格努斯脖子一梗,涨红了脸。
其他人哄笑起来。酒馆里的紧张气氛一下子被打破,变得热闹起来。
马格努斯涨红了脸,却不敢反驳太多——这玩意儿确实是他等其他人打完了,偷偷摸摸躲在后面,趁人不注意,从尸体上挖下来的。但这种丢人的事,打死他也不会承认!
然而凯撒的注意力完全不在雇佣兵们的打闹上。
他的目光被那个绿色物体牢牢吸引,完全无法移开。
不知为何,那东西对他有种说不出的奇异吸引力。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就像饿了三天的人突然闻到烤肉的香味,像口渴到极点的旅人看到沙漠中的绿洲,像烟瘾发作的人看到了香烟。
明知道不该,明知道这东西看起来诡异又恶心,但就是控制不住地想要靠近,想要触碰,想要...占有它。
凯撒的心跳不自觉地加快了。
他感觉身体深处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在叫嚣,在渴求。那不是理智的声音,而是更原始、更本能的东西,仿佛刻在基因深处的本能。
这位朋友,凯撒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从容,起身走向雇佣兵的桌子,能否让我仔细看看这个东西?
他的脚步很稳,表情也很淡定,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心脏正在胸腔里狂跳,每一步都像是在对抗某种无形的引力。
马格努斯抬头打量了一下凯撒,注意到他身上那身低调却质感十足的丝绒骑装,还有那股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的贵族气质。
他立即换了副恭敬的表情,连忙站起来,甚至还擦了擦手:当然可以,当然可以,这位大人!您请!
贵族老爷们的怪癖谁知道呢?也许人家就是喜欢收集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反正只要不得罪贵族,什么都好说。
凯撒伸手拿起那个绿色物体,放在手心细细端详。
入手的瞬间,凯撒整个人都愣住了。
饿。
一种从未有过的、难以形容的饥饿感突然袭来。
这不是普通的饥饿。不是胃在叫,不是肚子在抗议。而是更深层的、更本质的渴望——是身体深处某个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方在呐喊,在尖叫,在疯狂地索取。
就好像细胞在哭泣,灵魂在嚎叫,整个存在都在渴求着这个东西。
凯撒死死握紧那个绿色物体,指关节都因为用力过猛而发白了。手指传来微凉的触感,那东西像是果冻一样柔软,又带着某种生命的律动,仿佛还在微弱地跳动。
那股饥饿感越来越强,像是有无数只虫子在身体里爬,从骨髓深处涌出来,顺着血管流遍全身,让他浑身都不舒服。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每一寸肌肤都在瘙痒,每一根神经都在尖叫。
如果...如果大人喜欢的话,一块银币就卖给您了。
马格努斯看得出这个贵族少爷非常感兴趣——他的眼神太专注了,专注得让人有些不安。马格努斯有点担心这位贵族老爷直接仗势强抢,那他可就白忙活了,于是壮起胆子,小心翼翼地试探着说道。
虽然他刚才还声称这是水鬼心脏,引以为豪,但说实话,这东西放在身上总让人感觉阴森森的,不太吉利。能卖掉换成银币,那是最好不过了。一块银币,够他在酒馆里痛饮好几天了。
成交。凯撒几乎是立刻就答应了,连价都没还,毫不犹豫地从钱袋里掏出一块银币,放在桌上。
他的动作很快,快得像是生怕对方反悔。
艾莉娜在一旁看得一愣一愣的,然后小心翼翼地拉了拉凯撒的袖子,小声说:少爷,这东西看起来好可怕...您真的要买吗?
小丫头看着那个绿油油、还散发着诡异光芒的东西,心里很不安。她从小就听老妈妈们讲过各种鬼故事,这种邪门的东西,正常人都应该躲得远远的才对啊!
没事的。凯撒安慰道,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只是觉得挺有趣,买回去研究研究。
但他自己都知道,这个理由听起来有多么苍白无力。他的注意力完全被手中的绿色物体吸引了,根本无法分心去想其他事情。
那股饥饿感越来越强烈,几乎要淹没他的理智,让他的思维都开始变得模糊。
身体深处有什么东西在疯狂渴求着这个绿色物体,就像瘾君子看到毒品,像溺水的人抓住救命稻草,明知道可能有害,却根本无法抗拒,甚至不想抗拒。
两人匆匆喝完酒,囫囵几口吃完老板端上来的烤肉,就丢下几个铜币,急匆匆地带着艾莉娜走了。
马格努斯和其他雇佣兵看着这位贵族少爷离开的背影,面面相觑。
居然花这么多钱买这破玩意,贵族老爷们的脑子都有病。有人嘀咕道。
马格努斯摸着那块崭新的银币,咧嘴一笑:管他呢,反正咱们赚到了!来,兄弟们,今天老子请客,喝他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