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华章

第78章 收买人心

“把尸体藏起来!”

吕奉仙一挥手,陆丙和齐丁以最快的速度将两具尸体拖进了后院,杨铁心操刀顶着孙虎的心口窝,勒令他不许出声。

吕奉仙把佩剑挂在腰间,拎着酒葫芦来到院子里打开宅门,只见外面有七八名腰悬佩刀,手持火把的差役,看起来像是巡夜的官差。

“大半夜的在搞什么名堂?”

为首的班头想要迈步入内,却被吕奉仙一把推住,“呵呵……我家少主人中了邪,阿翁请了道长在后院做法事,官爷切勿冲撞!”

“半夜做法事?”班头半信半疑,“不是在干作奸犯科的事情吧?”

吕奉仙一脸笃定的道:“我家少主犯了邪祟,每晚三更都犯癫,因此阿翁才请道长半夜做法事。”

接着补充道:“对了,你们晋阳县的兵曹参军徐盛是我家阿翁的好友,上半夜刚在这里吃完酒离开。”

吕奉仙嘴里所说的徐盛就是他方才嘴里提到的故友,二十年前与他一道在安西都护府做过官兵,后来退伍来到太原,混了一个从八品的兵曹。

所谓兵曹,相当于县城的武装部部长,平日里负责管理民壮,以及为朝廷招募兵员,虽然比不上大人物,在小地方也算是有些身份。

“呵呵……原来是徐参军的友人,那没事了!”

班头闻言露出和善的笑容,拱手告别,带着随行的差役继续巡街去了。

院子里有铁锹和锄头,陆丙和齐丁加上小仆童一起动手,连夜挖了一个深达七尺的长方形土坑,然后把金无赤和木逢春的尸体做了掩埋。

天亮之后。

吕奉仙留下陆丙、杨铁心看家,让齐丁到街上买一辆驴车,自己去找徐盛,以运送一些太原特产到长安为理由,请求徐盛送自己离开太原城。

“呵呵……吕兄给太子殿下买的啥好东西?”徐盛笑问。

吕奉仙憨笑:“买了几坛子宁化老醋,另外加上几缸杏花村的清酒,愚兄穷的叮当响,能买的起什么东西?”

徐盛大笑:“东门的刘钦是我内弟,我写个字条,保证畅通无阻。府尹大人稍后要召开会议,恕我不能相送。”

“叨扰兄弟了,改天你到长安,我做东!”

吕奉仙拿了字条,迅速的返回宅院,汇合了陆丙、齐丁三人,把孙虎和仆童塞进酒缸里,骑着马驱赶着驴车直奔太原城东门。

“吕爷慢走!”

有了徐盛的字条,吕奉仙不仅畅通无阻的离开了太原城,看门的班头喊得尊称一声“爷”。

半个时辰后,四人一车渐行渐远,距离太原城已经二十多里路。

“这不是去长安的路吧?”陆丙挠头问道。

吕奉仙点头:“去镇州。”

……

两天之后。

水杨花快马加鞭,昼夜疾行,回到了位于平康坊的相府。

“金无赤和木逢春没有留下什么蛛丝马迹吧?”

李林甫在偃月堂内召见了水杨花,他并不关心两个杀手的死活,只在乎有没有暴露身份。

水杨花拱手:“他俩身上除了衣衫,没有任何物品能够证明与相爷有关系。”

李林甫点头:“五行侍卫缺一不可,金无赤死了还有金足赤,木逢春死了还有木迎春,本相会立马补上空缺。”

“是。”

水杨花点头。

他知道,李林甫暗中蓄养了数十名死士,金木水火土只是代号而已,自己死了,一样会有人补上位置。

“你去找李普,领三百两黄金,给金无赤和木逢春的家眷各送一百两,妥善安置。”

“多余的一百两呢?”水杨花不解。

李林甫捻须道:“给梁庆家眷送去,把他们送到岭南去,远离中原。”

“喏!”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