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开局抬棺劝谏,李二气炸了

第44章 新规划,骇人听闻

见挤兑不走李世民,魏叔玉便由着他。

魏叔玉用勺子敲了敲酒杯,众人的目光顿时吸引过来。

“诸位……”

“今天将你们召集过来,主要是感激诸位对高昌事业的支持。不过高昌实在太过遥远,想要将它与大唐紧密相连,需要修建驰道。”

众人脸色骇然,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长安至高昌四千多里地,要修建驰道可是个大工程。

“玉儿,你的想法也太异想天开了吧!那不是一点距离,可是大几千里地啊!!”

房玄龄跟着附和:“叔玉,前隋之所以灭亡,就是修建大运河引起的。”

魏叔玉冷笑一声,老房的话只能骗骗小孩子。

前隋真正灭亡的原因,还不是杨广动了关陇集团的利益。

魏叔玉表情很平淡:“再困难也要修。随着四轮马车的出现,驰道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李世民表情十分纠结:“玉儿,修长安至高昌的驰道,大概需要多少铜钱?”

魏叔玉摆摆手,房间内的胡姬都被请了出去。见他如此郑重,所有人的好奇心不由得提溜起来。

“父皇,修这个驰道嘛,其实没您想象中那么困难。”

李世民颇为期待看着他:“玉儿快说吧,朕倒想知道有啥办法不花钱修驰道。”

魏叔玉像看白痴一般看着他:“父皇您想什么屁吃,哪可能有不花钱就能修路的。钱还是要花滴,不过是花多花少的问题。”

“砰!”魏征直接拍了他的脑袋。

“你磨叽个锤子,赶紧说,真是急死个人。”

魏叔玉朝老爹竖个中指:“阿耶你敢打我,待会就告诉母亲你来青楼喝花酒!”

我尼玛。

魏征气的脸皮抽搐不停,他怎么就生了个皮猴子。

还好,魏叔玉只是调侃一声,旋即便将他的计划说出来。

“想修建到高昌的驰道,其实挺简单,就是全部用奴隶修路!!”

“什么!!”

众人顿时身子一哆嗦,脸上的表情顿时凝固了。大脑一时间处理不了这种信息,出现了短暂的空白。

等他们回过神,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看向魏叔玉的眼神格外不同。

同时,勋二代们激动得眼眶猩红。

倘若真用奴隶修好驰道,长安到高昌两个月的路程,可以缩短到五六天。

到时候西域的胡姬,还不是想抓就抓。

李世民忍住心底的骇然,总感觉心情难以平静。

“玉儿,那样太不人道了吧!”

魏叔玉忍住心底的失落:“俗话说得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父皇您可别忘了,五胡乱华的惨痛教训!”

“额......”

李世民还能说什么,他当然希望能将驰道修到高昌。沿途40里地建好驿站,到时候去高昌只需五六天。

到时候西域将牢牢掌控在大唐手中,他李世民就成为拓土几千里的帝王。

“陛下,老臣觉得魏驸马的提议可行。反正大唐士卒们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让他们去抓奴隶去。”

随着房玄龄开了口,程咬金、侯君集、李靖等人纷纷开口。

他们心里很明白,倘若此事能办成,到时候大唐境内的驰道、水利都可以用这种方法来修建。

奴隶来源嘛,大唐周边到处都是,像什么高句丽、突厥、吐蕃、倭人、天竺猴子、昆仑奴等。

到时候他们军方,就会有打不完的仗,想想就美滋滋。

“朕觉得有违天和,还是年后再说吧。”

看着意兴阑珊离去的李世民,魏叔玉很有些失落,难道他穿了个假大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