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开局抬棺劝谏,李二气炸了

第72章 察觉,魏征想破坏

常威还能说什么,他只得将兄弟俩带进去,连同那9匹瘦小的马儿。

“铛......”

常威抽出唐横刀,语气冰冷道:

“哼...待会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不怪本将军将你俩大卸八块。”

王朝马汉虽然心里很害怕,但也知道此刻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放心吧,绝对不会让常将军失望。”

很快,兄弟俩被带到房玄龄、魏征、萧瑀等人跟前。

“见过诸位大人。”

房玄龄语气淡然道:“说吧,你们兄弟俩要敬献祥瑞??”

两兄弟对视一眼后,王朝一步向前:“没错,我们兄弟俩耗资百万贯家财,经过十年潜心钻研,终于研制出逆天的祥瑞。”

房玄龄、萧瑀、李靖、高士廉等人脸皮抽了抽,为何他说的话如此熟悉。

“说吧,祥瑞在哪里,它有何用处。”

王朝对马汉使个眼色,一头精瘦的老马被带过来。

“诸位大人,我俩敬献的祥瑞就是它。”

“它??”

房玄龄、魏征等人一脸疑惑,眼前瘦不拉几的马儿,居然是祥瑞??

萧瑀怒斥一声:“区区一匹瘦马也敢称祥瑞,尔等不怕脑袋搬家?”

“它可不是一匹普通的马。诸位大人或许不知道,它可是一头十八岁的老马。莫看它精瘦,跑起来依旧迅猛无比。”

房玄龄冷哼一声:“那又如何,它依旧是头老马。再说不出个所以然,就等着削掉脑袋吧。”

王朝连忙解释:“诸位大人,我俩献的祥瑞在马蹄上。众所周知,很多战马之所以折损,就因为它们的马蹄受损。

我们兄弟俩耗尽百万贯家财,终于钻研出马蹄铁神器。只要给马儿订上马蹄铁,哪怕它们踏在尖刀上,也不用担心马蹄受损。”

“什么!!”

听完王朝的话,众人再也冷静不下来。倘若他说的是真的,那还真算得上是祥瑞。

侯君集一把捏住他的肩膀:“马蹄真能在刀剑上踏过,而且毫发无损??”

此时的侯君集,可谓是军方第二人。对于战场上的情况,他算得上是了如指掌。

很多战马损伤,就是伤在马蹄上。之所以如此,很多时候是踏在沙砾、刀剑之上受伤。

马儿与其它动物不一样,伤了马蹄的马儿,哪怕及时得到救治,也往往活不了多久。

“回大人,不信你们可以检验一番。”

侯君集魄力挺大,“你们几个金吾卫,去弄些刀剑过来。”

片刻后,一百把刀剑被凌乱的摆放在地面上。

“常将军上吧,骑着马儿在上面走一趟。”

“踏踏踏,踏踏踏。”常威骑着瘦马在上面跑了个来回。

看着完好无损的马蹄,侯君集等人心中卷起惊涛骇浪,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神器,马蹄铁是逆天的神器。

“快,马蹄铁的样子带过来没有?”

马汉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幅马铁铁递给侯君集。

看着如此简单的物件,他嘴巴张得大大的,半晌都说不出话来。

马蹄铁相当于给马儿穿鞋子,人可以穿鞋子,为何就没人想到给马儿也穿鞋子呢?

侯君集缓缓吐了一口气:

“大唐每年因马蹄折损的壮马,足足有大几千匹呐。有了马蹄铁,我大唐再也不缺战马用。”

房玄龄戏谑道:“有了马蹄铁,朝廷在战马方面,每年能节约大几万贯。”

魏征心里总觉得有些怪。耗费上百万的家财钻研祥瑞,为何总觉得像好大儿的手笔?

眼前献祥瑞的戏码,肯定是好大儿想坑陛下的钱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