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召荣耀

第1章 大灾之年

城中富商钱员外家门口搭了个粥篷,并敲锣打鼓的告知全城百姓,今日皆可去领一碗粥吃。

如今粮食的价格高出往日数十倍,甚至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若说那一碗粥便是一条命,也算毫不夸张。

照理说百姓们听到这个消息,定会一窝蜂的跑去讨那一碗救命粮,可真到了钱家大院门口,才发现并没有多少人。

一棵枯树下,项小满捧着个破碗,盯着里面稠糊糊的米粥,两眼放光:“师父啊,不是都说这钱员外是个奸商吗?今天怎么……”

“浑小子,你小点声!”他刚一开口,嘴巴就被一张干枯的大手捂住。项谨东张西望,压着声音斥道,“让那奸商,呸,让人家听见再给你抓了去,咱可没功夫管他是谁,如今这世道,能给一口吃的那就是救命恩人,少废话,赶紧吃粥。”

“烫!”

“烫也得吃!”

项谨呼哧呼哧,竹筒倒豆子一般,三两口便将一碗粥喝个精光,然后就又装作没事儿人一样,跑到人群后面排队去了。

项小满一怔,还能这样?

果不其然,没一会儿,项谨就端着第二碗粥回来了。

项小满眼前一亮,哪里还顾得上烫不烫,沿着碗边转着圈,滋溜溜就吸了起来,虽然烫的龇牙咧嘴,好在是喝了下去。

就这么着,这一老一少领了粥便跑到枯树旁,吃完了就接着去排队,来来回回也不知重复了多少次。

那管家看了半晌,最后实在没有忍住,领着几个家仆将二人给轰了出来。

师徒俩抱头鼠窜。

“师父,别跑了!”项小满跟在身后两步一回头,“咱先找个地方躲起来,我还没吃饱呢,等会儿那管家不在了咱们再回去。”

项谨停下脚步,并未发现有人跟来,喘了几口粗气后,颇为语重心长地训道:“臭小子,凡事都要有一个度,过之不及。”

“您可真有度!”项小满撇了撇嘴,“您吃了足足八碗,我才吃三碗。”

“谁让你吃这么慢?”项谨毫不在意项小满有何不满,很是惬意的打了个饱嗝。

“唉,多好的粥啊。”项小满回过头,眼巴巴的望向粥篷的方向,又揉着肚子小声嘀咕,“也不知道又要等到啥时候才能再吃到。”

项谨没有回答,这种问题他也不知道答案,只是招呼了一声,便背着手哼着曲,悠哉游哉的信步离开了。

常言道:“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其实这句话说的不准确,最起码现在不合适,要知道自打前年春天开始,直到今年入秋,那老天爷可是连一个喷嚏都没舍得打,豫州境内早已是赤地千里,饿殍遍野。

天下九州,豫州地处中心,天中县又地处豫州中心,原本应是最富饶的地方,如今却因一场大旱,饿死了七、八成的人口,以至于好不容易有人发善心施粥赈灾,都没有多少人来领。

天灾难料,人祸呢?

昨夜有一群流寇攻进了天中县,目标是城中巨富钱员外。

这钱员外老来得子,数代单传有了继承,本想着舍些粮食救济灾民,好为孩子积福,没想到前脚行善,后脚便传入了城外流寇的耳里。

可叹这钱员外一世的奸名恶名,最终却因为一场善举,给自己招来了杀身之祸,一家三十三口无一幸免,就连宅子也被付之一炬,也不知这算不算讽刺!

钱家大院,一老一少两道身影,不停的将一具具尸体从废墟里扒出,搬到一处还算干净的空地上。

项小满擦了擦额间的汗,感到很费解:“师父,咱们这么做的意义是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