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个神

第29章 日记

类兽人与兽人是两个不一样的种族。庞克是类兽人,麋鹿是兽人。

兽人比起人类更像野兽,身上带着动物的特征,兽毛、尾巴、肉垫等等,绝大多数兽人还带着野兽本能,头型也是对应的野兽头型。

类兽人比起野兽更像人类,居住在寒冷地带的类兽人是白色皮肤,居住在炎热地带的类兽人是红色皮肤,类兽人普遍个子比其他人类种族更壮实更高,除了突出生长的犬齿会暴露在外,几乎与正常人类没什么区别。

不过最大的区别,在世界各地都有出现:兽人是最被歧视的种族。

类兽人只是比起人类来说体型更为威猛高大,说到底他们就是大体型人类而已。

除了麋鹿曾经服役的艾尔卡索尼亚是兽人歧视最严重的国家而外,其他各地不会把兽人歧视摆在明面上,私底下还是看不起兽人。

歧视归根于这些人认为“兽人比起人类更像是野兽”,极端的种族主义者会认为兽人听不懂人类的话,无法被驯服,无法和他们沟通。有地下黑市饲养兽人等长大后将兽人拿去当成普通野兽贩卖,他们全身都是钱:皮毛、血肉、内脏……

这是世界长期存在的矛盾,无法根除。

尤其是草食兽人,像麋鹿这种,更是处于歧视链底端,只有观赏价值,肉食兽人像是以前合作的傅尔哈,他们就有更多的力量和战斗力,世界各地也雇佣肉食兽人成为自己的保镖,当然,如果肉食兽人没有用处后雇主们想的第一件事是重新雇佣一个新的肉食兽人。

庞克突发奇想对麋鹿说了句话:“受苦了,老兄。”

麋鹿不知道庞克为什么突然对他说这句话,歪头疑惑。

“我也是第一次看见你这种食素的兽人是雇佣兵。看上去你很擅长打斗。”庞克敲了敲麋鹿的双剑,他从麋鹿磨损的剑柄看出主人频繁使用它。

麋鹿还是不明白那句“受苦了”到底指的是什么,他可以问脑袋比他灵活的季阿娜或者李时雨,不过现在还有外人在,可以等之后再问。

出于礼貌,麋鹿回复庞克的问题:“擅长。用了三十年,很顺手。”

“三十年?”庞克的惊呼惹得所有人都看向他,庞克不在乎别人的目光,他行为夸张化地向后退了几步,指着麋鹿,“你,你三十岁?”

类兽人都这么大惊小怪吗?因为庞克,麋鹿在心里对类兽人这个种族有了刻板印象。

麋鹿很诚实:“我四十岁。”

兽人几乎无法从外表看出实际年龄,就像熊兽人傅尔哈已经五十七岁,看上去却和四十岁的麋鹿相差无几。

“四十岁!”庞克来回指着自己和麋鹿,满脸震惊,“你看上去不像是四十岁,兽人都这么显年轻吗!为什么他们都说我看上去像四五十岁的人!”

粗糙的皮肤,干裂的双手,做表情时脸上全是皱纹,还有胡子。

难道不是四五十岁吗?麋鹿不明白。

后半句,庞克看向戴安蒙特,戴安蒙特故意去问布瑞德李时雨还有多久醒来岔开眼神。

显然,戴安蒙特就是说他是四五十岁的人。

麋鹿对庞克说出致命一击的话:“难道你不是这个岁数吗。”

庞克原地跳起来,显然被麋鹿这句话说的破防。

瑞文西斯觉得这个庞克比她和汪达的精力还充沛。

活泼的中年人。

庞克抓住麋鹿双肩使劲摇晃:“我二十三!我才满二十三!”

天呐,比李时雨还小两岁。

麋鹿知道自己刚才好像不小心说错话了。

听到庞克说出自己的年龄,瑞文西斯小声“哇哦”的一句,悄悄靠近季阿娜耳语:“类兽人都这么显老吗,我真的以为是个和小辈们一起出来玩的叔叔。诶,季阿娜,如果你说你的年龄,他是不是更生气?”

庞克听到这边小动静,停下摇晃麋鹿的动作,看向季阿娜。

季阿娜摆出“完蛋”的表情,拉拉瑞文西斯的衣角。

她只有嘴角在动:“见见场合再说话,瑞文西斯。之前不是告诉过你我不希望成为人群焦点吗。”

瑞文西斯想到不久前酒馆前的对话,为自己的失礼找补:“抱歉,季阿娜妈妈。那天我喝醉了,下次一定记住。”

她特意说“季阿娜妈妈”是为了让季阿娜心软。

季阿娜也确实吃这一套,她没有继续责怪瑞文西斯。

季阿娜在心里下定决心下一次阻拦话多的瑞文西斯在别人面前和自己悄悄说小话,被现场抓包真的很尴尬。

庞克目的直接了当:“季阿娜!你多少岁!”

瑞文西斯的眼神瞥向季阿娜,再次小声的“哇哦”一句。

顿感压力的季阿娜敷衍地笑:“我还是不说吧。你知道的,我是精灵。”

她在告诉庞克,精灵和普通人的寿命不能一概而论。

不接受现实的庞克怪叫一声,松开麋鹿的双肩,跑至一旁扶着墙壁黯然神伤。

黑暗的环境,黑暗的角落,黑暗的心情。

庞克与周遭融为一体。

呆滞的麋鹿还以为是自己说错话,跟到庞克身边告诉他自己保养毛发的方法,庞克跟他解释自己不是兽人没有毛发,麋鹿又说自己护理双角的方法,庞克要哭了说自己没有角。

戴安蒙特对季阿娜说:“是不是组织的所有队伍里都有个傻大个?”

一直在旁观战的汪达认真冒出一句:“麋鹿不傻。”

他只是单纯的维护自己的队员,没有听出戴安蒙特开玩笑的意思。

戴安蒙特对着突然冒出来的一句话搞得不知所措,季阿娜对她说:“没事,我们队伍还有傻小个。”

傻小个,谁,我?

汪达看着季阿娜,季阿娜对他摇头。

哦,不是自己,那肯定是瑞文西斯。

汪达继续去旁边收拾麋鹿的包裹,确认李时雨将于不久后醒来他就开始清理麋鹿背着的所有队员的物品,他分得清谁是谁的。

瑞文西斯和季阿娜也没有什么要刻意避讳的物品,反正衣服都是包好的,他们很相信汪达的人品,不会对她们的私人用品动手动脚。

这个是麋鹿的私人用品小木箱,这包是瑞文西斯的衣服……

他一边分类一边在内心赞美赫尔哈斯,还好是将整个房间一起传送过来的。

就是麋鹿说当时连旅馆的床桌子椅子等没有固定的物品也被传送过来。

等之后和组织联系让他们给旅馆老板赔钱吧。

不对,应该是找赫尔哈斯赔钱,或者“魔王”“勇者”赔钱,他们才是造成老板损失的根源。

“诶。”

将上面的物品全部搬开,汪达看到被翻开的一本书,根据文字排列和书角磨损程度,是笔记本。

蹲走过去,他认出来,是李时雨的日记本,之前在米斯隆德一起去礼品店买的当地礼物,是他送给李时雨的二十四岁生日礼物,这是他的第二本日记本,第一本早已写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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