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版三国

第五百一十二章 备战

所有的精锐兵种都有自己最强的一面,就如现在已经消失了的白马义从,那几乎是当世最快的速度,若非被鞠义抓住时机一次剿灭的话,恐怕别的部队只能跟着吃灰,太快了。*,,

同样鞠义当初的目标就是击败白马义从,所以在选择好战场之后,训练的时候自然训练的是最大杀伤力,以求团灭白马义从,连种子都不给公孙瓒留下。

如此这般训练出来的先登,自然具有最强的攻击性,但代价就是防御力很一般,只能说勉强超过了白马义从!

不过相对于普通军队来说,先登强大的攻击性足够在对面的部队没有反应过来之前直接碾碎对方的军阵,然后快速将对面打成溃逃,如此这般几乎看不出低下防御力带来的弊端,尤其是在有鞠义率领的时候,对面几乎都是望风而逃!

可惜相比于鞠义,从北地九原走出来的高顺比任何人都了解什么叫做精锐,攻强也罢,防高也罢,敏高也罢,冲击力强大也罢,在加强一面的同时总会削弱另一面,不过由于精锐过于凸显自己的优势反而很难令人注意到他们的缺点,但这并不是说他们没有缺点。

【我早就过了用别人作为垫脚石的年龄,不过陈公台说的很有道理,这一战关乎我们以后的地位,击败先登死士,那么以后不论是投靠袁绍还是投靠刘备都会获得更高的地位,就算是不为了我。也需要为他们考虑。】

高顺紧握着双手神色冷漠的望着北方,那里有着当前号称天下第一强兵的先登死士,不过高顺清楚的知道自己不会败。自己麾下的陷阵面对任何人都不败,他已经将精锐的路走到了极致。

相比于白马义从,并州狼骑本身就是以全能著称,而陷阵营正是选拔了并州狼骑之中最为精锐的部分,然后在高顺的疯狂训练下成就了全能的兵种,不论是近战还是远攻,亦或是攻坚。防守没有丝毫弱点的超级兵种。

如果说先登死士是一柄锋利的匕首,只有优秀的刺客握在手中才能出招即要人命,那么高顺麾下的陷阵营便是一杆大戟。能刺,能挑,能扫,能削。但是更需要一个顶级的人物才能驾驭。

另一边在奉高遛马的华雄也已经接到了刘备的调令。命他暂时加入关羽麾下,等候新命令的到来,与此同时张飞也接到了调令,准其在不久之后进入兖州进行对吕布作战,至于于禁再次交接了原有的工作,领着自己的副将,重整自己的部队,已经压倒了泰山的边境。

“你们都听好。这一次战斗将会是你们自出道以来最困难的一战,先登死士先不谈。对面的高顺,我比任何人都清楚!他的陷阵营强,非常的强!”华雄站在点将台对着自己麾下的将士大吼道。

华雄在确定自己即将要和高顺动手之后,先是一怔,随后整个人颤抖了起来,不是畏惧,是兴奋,李儒交给他的的天锁三变他已经彻底掌握了,甚至已经算是刻到骨子里面了!而即将和他记忆中堪称恐怖的高顺交手,华雄已经彻底兴奋了起来。

当初华雄在泰山贼之中选拔出来的贼兵,历经一次次的战斗,现在还活着的将将五成了,而这五成之中还站在营地之中的已经不足一半,剩下的多是已经退伍,不过新加入的士卒的,在老兵潜移默化的熏陶之下已经变得和那些老兵一样的坚毅!

对于华雄的话,麾下的士卒没有丝毫的反应,他们的纪律性已经彻底刻在了他们的意志当中,不过任凭华雄如何努力,他依旧不能以自己的军团天赋给自己这支军队铸就军魂,这大概是他最遗憾的地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