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和爹,好战妻,只想当咸鱼的他

第104章 逃脱大难

总算有惊无险的将上官沅芷与胖四,以及几十个伤重的兄弟送上了岸。

上官沅芷刚上得岸来,就听得河对面隐隐传来叫喊喝骂之声,不由得心神紧绷,连路都走不稳。

“上官将军,速去叫开虎关城门,我等去救将军!”

文益收朝上官沅芷大喊一声,命兄弟们驾了空船没命的往回划。

河中大雾,文益收等人划过河心,才发现刚才上船之处已然大火冲天,以芦苇荡中心位置向四处烧了开去。

“将军!”文益收站在船头,老眼含泪,心中狂呼这些北突人好狠的心。

竟然放火将这片芦苇荡烧成了白地,将军等人岂有命在。

“放箭!”

岸上等着大火熄灭的北突兵见大雾中冲出几条船来,别克桑当即下令放箭射杀小船上的人。

这些驾船而来的人,都身着大周兵卒号衣皮甲,便知这些船是来救姜远的,哪肯放过。

文益收见芦苇荡燃起大火,姜远与杜青等人恐已遇难,文益收的眼睛欲滴血,恨不得冲上岸去与北突人同归于尽。

北突人的箭矢如雨发,幸好离得远风又大,不少箭矢失了准头,否则定然被射成刺猬。

就在文益收绝望之际,芦苇荡中心处,突然升起一件血红色的破烂号衣,正在使劲摇晃。

文益收大喜,喝道:“将军没死,调转船头往那边划!”

芦苇丛被烧得差不多了,露岀仅剩一片灰烬的泥土来,别克桑就看见一群泥人连滚带爬的往河边跑。

“上马!绝不能让他们上船!”别克桑心下着急,已等不得大火完全熄灭,下令冲锋。

兴许是别克桑在草原上呆得久了,忽略了这芦苇荡中不是什么善地,乃是泥沙堆积而成。

战马若是缓行倒也罢了,冲锋是何等力道,冲在前面的几十骑战马陷入淤泥中,摔得人仰马翻。

“下马!给我上!”

这又是上马下马的,时间便是这么耽误了,别克桑眼见那些船越来越靠近姜远等人,心中又恼又急。

“弓箭手靠前!射杀!”

别克桑亲手持弓在沙地上狂奔,若就这么让姜远跑了,他的命也差不多完了。

别克桑的人马终是慢了一步,弓箭手们所发箭矢因距离过远,全都射在沙地之上。

泥人一般的姜远等人,连滚带爬的上了船,划船的士卒用船浆用力一戳岸边,几条船离岸而去。

“拜拜了您呐!”

姜远站在船尾仰天长笑,得意的朝别克桑挥手。

“啊……”

岸上,别克桑愤怒的将手中长弓砸在地上,发出一声不甘的怒吼声。

姜远瘫倒在船舱中,与同样精疲力尽的杜青相视一笑:“杜兄,我们成了!”

杜青也是快意至极,大笑道:“此次边关之行,杜某很爽!哈哈哈哈哈…”

从英公岭出关,到武威山烧粮草,又绕着圈子奔逃近千里,此时得脱大难,两人都是开心不已。

姜远笑着笑着,声音逐渐低沉了下去,此次出来五百兄弟,如今回去时却只剩得一百来人。

王麻子为了关城门拖那么一小会的时间,也战死在武威山,连个尸首都没落下。

这些死去的都是大周的好儿郎,他们的愿望很简单,仅仅是等战争结束了,回家种地娶媳妇过日子而已。

杜青重重的拍了一下姜远的肩膀,道:“战死沙场是他们的归宿,你我说不得也会有那么一天,慈不掌兵,道理你比我懂。”

姜远点点头,道理他是懂的,但还是有些难受与感性。

船终于靠岸了,已听不到对岸别克桑撕心裂肺的狂吼之声。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