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驯服母虎,走婚诸部

第12章 她们……以后就由您来庇护了

“以洁净之身,承天神之佑!”林巫再一次为林天授冠,他的声音因激动而微微颤抖,“林天首领,请受冠!”

当那顶象征原始权力的羽冠,戴在头发丝滑、皮肤白皙、身着帅气鱼皮衣、浑身散发着清新香气的林天头上时,强烈的反差感形成了无与伦比的视觉冲击和精神震撼。

族人们望着他们这位如同从神界降临、与周围原始环境形成鲜明对比的新族长,眼中充满了无比的敬畏、崇拜和狂热。

“拜见首领!”以林勇为首的族人,齐刷刷地跪倒在地,呼声震天。

林天屹立在火光中,感受着洁净带来的通透感,看着眼前这支“改头换面”的部落,心中豪情万丈。

这时,林木站出来激动地喊道:“族长姓林,林巫也姓林,我们都跟着姓林了!我们的部落,以后就叫林部落吧!”

林岩却大声反对:“不好!陶器上是‘天’字!族长叫林天,是上天派来拯救我们的!我们应该叫天部落!族长就是‘天’!”

林巫眼中闪过睿智的光芒,他缓缓点头:“岩说得对。‘天’,代表上天,是赐予我们食物、火焰和希望的存在。林天族长就是‘天’的化身。我们的部落,从此更名为——天部落!”

“天部落!”

“首领!天!”

欢呼声响彻山洞,一个新的时代,在这凛冬之中,正式开启。

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和粗犷的鼓点围绕着中央那堆巨大的篝火,新烤熟的鱼肉香气,弥漫在整个山谷营地。

人们围着火堆,用力跺着脚,唱着不成调却充满力量的古老歌谣,庆祝着新“天”部落的诞生,以及他们新任的、年仅十二岁的首领——林天。

然而,这场狂欢的主角,林天,却独自一人坐在阴影处的一块大石上,与热烈的气氛格格不入。

他稚气未脱的脸上没有喜悦,只有与年龄不符的沉静和深思。

目光扫过场中每一个纵情歌舞的身影,心中默数:

“四十五个……加上我,部落还有四十六人。”

原本部落里有五十多人,一个冬天,死了十多个,连同狩猎战士就死了六七个,他们都是部落里最精锐的力量。

一个冬天,人口死亡率达到惊人的四分之一!

他的视线尤其在几个腹部微微隆起的女人身上停留。

有五个女人怀了孕,这是部落的希望。

但在这个极端落后的原始时代,生产就是一道鬼门关,大人和孩子能都顺利熬过来吗?

完全是未知数。

今天狩猎队运气好,带回了一头不小的野猪和一些浆果,暂时食物充足,可明天呢?

后天呢?

一场暴雨,一次兽群迁徙,或是简单的伤病,都可能让这点脆弱的盈余瞬间消失,将整个部落推向饥饿和死亡的边缘。

“必须改变……”

林天低声自语,指尖无意识地碾碎了一颗脚下的干土块,“按照上辈子的经验,生存之道,就是要做大做强。但具体从哪里开始?”

他脑子里飞速转着上辈子作为现代人的知识储备:农业、畜牧、建筑、医疗、制度……

千头万绪,却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工具太简陋,人力太稀少,知识体系几乎为零。

一切都得从最基础的做起。

就在这时,须发灰白、脸上涂着神秘彩绘的林巫,带着几个女人走了过来,打破了林天的沉思。

林天认得她们,是原首领的女人,其中还有两个是孕妇。

按照部落的传统,新首领继承旧首领的一切,包括他的女人和财产。

这是一种力量的象征,也是维系部落结构的一种方式。

林巫恭敬地躬身:“首领,她们……以后就由您来庇护了。”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曾文正公全集今注新诠
本书为清代名臣曾国藩着作全集(含上谕三道、谕赐祭文二首、国史本传等文16篇、曾文正公家书10卷、曾文正公年谱12卷、求阙斋日记类钞2卷等)的文言文译本。
涓涓不止江河生
北凉质子
北凉质子
身为异姓王之子的陈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活了二十年。半年前得知自己要被蛮荒小国交换为质子的时候,开始了歇斯底里的疯狂。然后天理循环,就此挂了。主角穿越至此,接管了陈积的身体……
橘子没熟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春秋大梦之白日做梦
(不后宫,不套路,不无敌,不系统,不无脑,不爽文,介意者慎入。)那天中午,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从古滇国飞来到了春秋时期的百家争鸣之地。看着这些人吵来吵去,我才觉得,现在好啊,现在多清净啊。叫我孙子,本是鬼谷子弟子。哎,没有办法,都是孙子与九人被卷入百家争鸣之地,这里满是死亡游戏与对赌挑战。我只能依靠智谋,后来还觉醒了“灵闻”能力。我要探寻真相,和昭阳如月一起组建联盟,反抗吴起那家伙。我不想再陷
我叫陈田平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开局逼我送死,反手召唤三千玄甲
赢战穿越成毫无根基的大乾太子。陈世美的爹想废了他!素未蒙面的弟弟想杀了他!逼迫他出兵平叛,想让他死在战场上!好在关键时刻争霸系统出现,他麾下人口越多,召唤的大军就越强!玄甲军,陷阵营,燕云十八骑!杀十万叛军,杀皇子,杀丞相,杀尽一切敌人!渐渐的,赢战从一个废物太子,成了人人畏之如虎的杀神!
山锋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开局满级的我选择在大明当老六
穿越大明,我的姐姐是当朝太子妃,我的大哥是开国国公,我的舅舅是大明“卫霍”。最关键的是,我的姐夫叫朱标。这不妥妥的王炸开局么。但当朝的皇帝好像是个小心眼,为了活的舒服,我选择苟起来做个小透明。十年来。我养在“深闺”,当个安静的美男子。直到舅舅领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二叔公来府作客,我发现,这个二叔公的真实身份竟然是……我好像,大概,也许,苟不住了…
摆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