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设司法,止纷争。 不能仅凭首领一言决断。成立‘刑讼堂’。小纠纷,如邻里口角、田界之争,由各‘里’(即将居住区划分的单元)推举的‘乡老’调解。调解不成或犯谷规者,由刑讼堂审理。堂设主事一人,副手二人,由公推正直、熟知谷规、通情达理者担任。审理需有原告、被告、证人,允许双方陈情。裁决依据,便是我们即将制定的《青牛谷规约》。重大案件,如杀人、叛谷,需由你我来做最终裁定。如此,方能显公正,服人心。”
“其五,开选拔,聚贤才。 打破门第之见。凡谷中子弟,无论出身,皆可入学堂读书识字。设立‘考成法’,对于各级管事、匠人头目、乃至未来所需之吏员,不唯资历,重在考核其德行与实绩。能干者上,平庸者让,如此方能人尽其才,谷中事业方能蒸蒸日上。”
苏清鸢一条条道来,思路清晰,考虑周详,既借鉴了历史经验,又充分结合了青牛谷的实际,处处体现着避免前朝弊端、力求公平高效的良苦用心。
沈砚听得目光越来越亮,他紧紧握住苏清鸢的手:“清鸢,此真乃治国安邦之良策!简洁而高效,公平而务实。就依此办理!”
接下来数日,沈砚与苏清鸢召集了王魁、张嵩等元老,以及几位德高望重的老者、各行业的佼佼者,共同商议细则。苏清鸢将大致框架提出,引导众人讨论具体条款,例如每丁应授田多少亩最为合理,十五税一是否适中,徭役每年几日为宜,各类违反谷规的行为应如何惩处等等。这种“民主议事”的方式,让众人感觉自己也参与了“立法”,对新规的认同感大大增强。
经过反复磋商,一部简单明了、共分为七章五十二条的《青牛谷规约》初稿终于拟定。内容涵盖了户籍、田亩、税赋、徭役、司法、选拔、奖惩等方方面面。
规约成文之日,沈砚召集全体谷民于校场,由声音洪亮者当众宣读。每读一条,便加以解释,确保人人听懂。当读到“田亩属谷产,按丁授田,永不准买卖”时,台下爆发出震天的欢呼声,尤其是那些曾饱受土地兼并之苦的农户,更是热泪盈眶。当听到“赋税固定,严禁加派”时,众人更是吃下了定心丸。
宣读完毕,沈砚肃然道:“此规约,非为我沈砚一人所定,乃为青牛谷长治久安所立,亦是为诸位及子孙后代之福祉所立!规约面前,人人平等!我沈砚率先遵守,若有违犯,同样受罚!望诸位共同监督,恪守不渝!”
“谨遵规约!愿随首领(苏姑娘),共建家园!”山呼海啸般的声浪,表达了全体谷民对这新制度的拥护与期待。
随后,相应的管理机构也初步搭建起来。苏清鸢亲自掌管户籍和田亩,因其最为繁琐且关乎根本;王魁负责仓廪收支;张嵩被公推为刑讼堂首任主事;学堂正式开办,不仅教孩童,也开夜校教成人识字、算数……
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如同为快速成长的青牛谷这棵大树,安装了坚固的支架和疏导养分的脉络。整个谷地的运作,顿时变得井然有序,效率倍增。人们明确了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对未来充满了稳定的预期。一种不同于旧朝官僚体系的、充满活力的、简约而高效的新秩序,在这片世外桃源中悄然诞生,为未来的宏图霸业,打下了最坚实的制度根基。苏清鸢站在坡顶,望着井然有序、生机勃勃的山谷,眼中充满了光芒。她知道,他们正在创造的,不仅仅是一个避难所,更是一个新世界的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