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 整顿吏治,建立考核制度
景和初年,万象更新。随着均田令的推行与农业技术的推广,民生渐苏,国力日盛。然而,端坐于龙椅之上的沈砚,与并肩理政的苏清鸢,并未沉溺于眼前的治世之象。他们深知,打天下易,治天下难。前朝覆辙犹在眼前,其崩坏并非始于战场失利,而是源于官僚体系的腐朽溃烂——官吏贪墨成风,庸碌无为,上下欺瞒,终致民心尽失,国基动摇。欲使新朝国祚绵长,开创真正盛世,必须打造一支清廉高效、勤政爱民的官吏队伍。吏治清明,乃是固本培元之首务。
御前定策,君臣共识
一日朝会毕,沈砚于御书房召见苏清鸢及心腹重臣张嵩、王魁等,专议吏治。沈眉宇间凝着与年龄不符的沉稳与忧思,他环视众人,沉声道:“诸卿,今四方初定,百废待兴。然,朕观史册,忧思难解。天下大乱,常起于吏治不明。官吏乃民之父母,亦是朝廷颜面。若官吏贪黩,则良法美意终成空文;若官吏慵懒,则朝廷政令不出宫门。前车之鉴,刻骨铭心!整顿吏治,刻不容缓!”
张嵩躬身奏道:“陛下圣明,洞见症结。然吏治关乎千万官员,牵连甚广,如烹小鲜,火候拿捏至关重要。操之过急,恐生变乱;过于宽纵,则难收实效。当以何策治之,还请陛下、娘娘明示。”
苏清鸢静坐一旁,眸光清亮,闻言颔首接口,声音平和却自带分量:“张尚书所虑周详。整顿吏治,非为滥施刑罚,意在激浊扬清,使贤者在位,能者在职,贪者惧,庸者勉。妾身以为,当以‘立法度、明赏罚、严监察’三策并行,建立长效机制,而非仅凭一时兴起之风宪。”
创立考成,立法度以衡绩
在帝后主导下,一套详尽缜密的《景和考成法》经反复商讨后诞生。其核心在于“三年一考,优胜劣汰”,以实绩为导向,打破论资排辈的旧习。
1. 量化考绩,注重实政:考核内容彻底摒弃虚文浮夸,紧密围绕国计民生。对地方州县长官,重点考核其任内“户口增减、垦田数目、赋税完成、狱讼清简、盗贼平息、学校兴衰、道路河工修缮”等可量化指标。各项数据需由户、刑、工等对应部司交叉审核,严防虚报。对中央各部官员,亦根据其职掌设定相应考核标准,如户部考钱粮收支、仓廪丰盈,工部考工程进度、质量优劣。
2. 三等九级,明细等第:综合各项指标,将官员考绩划分为“上、中、下”三等,每等之内再细分为“上、中、下”三级,共九等。考绩评定力求客观,减少主观臆断。
3. 明定赏罚,畅通升降:考绩与官职升黜、俸禄赏罚直接挂钩。
? 优等超迁:连续三年考绩“上上”或“上中”者,不拘出身、资历,破格提拔,委以重任,并赐金帛、荫子弟,极尽荣宠。
? 中等留勉:考绩“上下”、“中上”者,留任原职或平级调迁,以示稳定;“中中”者,由上官诫勉谈话,指出不足,限期改进。
? 劣等严惩:考绩“中下”者,罚俸、降级;“下上”者,革职留用,以观后效;“下中”、“下下”者,立即革职,永不叙用。对其中贪赃枉法、渎职害民者,一经查实,立按律严惩,直至处以极刑,家产充公。
沈砚对此法极为看重,朱批道:“考成之法,犹如悬衡,量才授职,序次贤愚。能使百官知所趋避,勉力向公!”
强化监察,设耳目以肃贪
然而,沈砚与苏清鸢均深知,再完善的考核制度,若缺乏独立有效的监督,也终将流于形式,甚至成为新的腐败温床。苏清鸢深思熟虑后,向沈砚提出了关键建议。
“陛下,”苏清鸢于一次晚间议事时郑重言道,“考成法虽立,然执行之权仍在官吏自身。若上下勾结,欺瞒朝廷,则良法亦成空文。妾观前朝之弊,台谏往往受制于权臣,难以发挥作用。故,需建立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直接对陛下负责的监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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