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乐感觉自己的灵魂,比身体更晚一秒,才重重地砸回这具躯壳里。
天旋地转的感觉尚未完全消退,五感已经被一股狂暴的、充满了年代感的信息洪流所淹没。
首先是听觉。震耳欲聋的迪斯科舞曲,鼓点像是无数根小铁锤,疯狂地、毫无节奏地敲击着他的太阳穴。那高亢的、充满了电音失真感的歌声,对于听惯了现代录音棚精修作品的林小乐来说,不亚于一场酷刑。
然后是嗅觉。浓得化不开的烟草味,混合着劣质威士忌的酒精味、发胶的化学香味,以及舞池中男男女女身上蒸腾出的、原始的汗味……这股复杂的、极具侵略性的气味,让他刚从《功夫》世界里带来的那点清新气息,瞬间荡然无存。
最后是视觉。头顶上,一个巨大的、由无数小镜片组成的迪斯科球,正不知疲倦地旋转着,将五颜六色的、晃眼的光斑,投射到这个昏暗空间的每一个角落。光斑之下,是群魔乱舞。穿着花衬衫、喇叭裤的男人,和烫着夸张爆炸头、涂着鲜艳口红的女人,正随着那魔性的音乐,扭动着身体。
林小乐挣扎着从冰冷的地面上撑起半个身子,茫然四顾。
这里是……八十年代的香港夜场。
一个充满了荷尔蒙、酒精、暴力与机遇的、野蛮生长的时代。
他身上那件猪笼城寨同款的、朴素到近乎土气的白色汗衫和黑色长裤,在这片浮华喧嚣的背景中,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就像一张彩色照片里突兀出现的黑白像素块。
“扑街仔!在这里挺尸啊?!”
一声粗暴的怒吼,伴随着一记毫不留情的猛踹,狠狠地踢在了林小乐的大腿上。
林小乐疼得“嘶”了一声,抬头看去,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穿着黑色紧身背心、手臂上纹着一条青龙的壮汉,正居高临下地瞪着他,满脸的横肉都在随着怒气颤抖。
看这架势,应该是这里的管事。
“看什么看?还不快滚起来干活!想被扣光这个月的薪水啊?!”壮汉又骂了一句,唾沫星子都快喷到林小乐脸上了。
林小乐的大脑,在剧痛和惊吓中,终于完成了重启。
对,系统给他的身份是……“枫林阁”酒吧服务员。
一个食物链最底端的、可以被任何人随意打骂的角色。
这开局,比在华府当低等下人还惨。至少华安还能摸鱼,在这里,他感觉自己随时可能因为上错一杯酒,就被拖到后巷“物理优化”掉。
就在林小乐准备发挥自己多年社畜生涯练就的、炉火纯青的“孙子”功力,爬起来点头哈腰道歉时。
一个略带一丝慵懒和玩世不恭的声音,从旁边响了起来。
“彪哥,新来的?别吓着人家嘛。”
林小乐心中一动,循声望去。
正是那个他穿越过来第一眼就看到的、穿着黑色风衣的身影。
小马哥!
他不知何时已经转过身来,嘴里依旧叼着那根标志性的火柴棍,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他没有看林小乐,目光只是淡淡地落在那个叫“彪哥”的壮汉身上。
彪哥脸上的嚣张气焰,在看到小马哥的瞬间,便如同被针戳破的气球,瞬间瘪了下去。他脸上堆起了近乎谄媚的笑容,腰也下意识地弯了三分。
“马哥!您……您怎么过来了。一点小事,这小子偷懒,我教训教训他。”
小马哥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一卷港币,随手抽出一张,揉成一团,轻飘飘地丢到了彪哥的背心口袋里。
“算我账上,给他换件干净的衣服。”他的语气很平淡,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别耽误了招呼客人。”
“是,是!马哥说的是!我马上办!”彪哥如蒙大赦,连连点头,然后狠狠地瞪了林小乐一眼,压低声音骂道,“还不快谢谢马哥!你这衰仔,今天算是走了狗屎运了!”
林小乐这才如梦初醒,他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对着那个潇洒的背影,有些结巴地说道:“谢……谢谢马哥。”
小马哥没有回头,只是随意地摆了摆手,便径直走向了酒吧最深处、光线最幽暗的一个卡座。
林小乐看着他的背影,心脏依旧在“怦怦”狂跳。
那不是见到偶像的激动,而是一种,在近距离接触到一头正在假寐的猛虎时,发自灵魂深处的战栗。
刚刚那一瞬间,他从小马哥那看似随意的眼神里,捕捉到了一闪而逝的、如同鹰隼般的锐利。那是一种真正从枪林弹雨、刀山火海里滚过的人,才会有的眼神。
这个世界,没有如来神掌,没有特异功能。
这里只有冰冷的子弹,和比子弹更冰冷的人心。
“还愣着干什么?跟我来!”彪哥没好气地拽了林小乐一把,将他拖进了员工更衣室。
几分钟后,换上了一身廉价的白衬衫黑马甲的林小乐,正式开启了他在《英雄本色》世界的……服务员生涯。
不得不说,社畜的适应能力是惊人的。在彪哥又一轮唾沫横飞的岗前培训后,林小乐迅速进入了角色。他端着托盘,穿梭在龙蛇混杂的卡座之间,脸上挂着职业的假笑,心里却在疯狂地开启吐槽和分析模式。
“我靠,这大哥的发型是照着拖把烫的吗?都能当鸟窝了……”
“那个大姐的眼影是直接用油漆刷的吧?蓝色加绿色,这是阿凡达配色?”
“还有这酒……兑水兑得也太明显了,冰块比酒还多,简直是欺诈消费者啊!”
在吐槽之余,他的目光,始终有意无意地,瞟向角落里那个“vip”卡座。
那里,坐着三个人。
一个,是刚刚替他解围的,潇洒不羁的小马哥,正翘着二郎腿,一杯接一杯地喝着xo。
另一个,坐在主位上,面容沉稳,眼神深邃,不怒自威,浑身散发着一种大哥的气度。正是伪钞集团的头号人物,宋子豪。
而在宋子豪身边,还有一个年轻人,正殷勤地为他倒酒,脸上带着谦卑而讨好的笑容。他看向宋子豪的眼神里,充满了崇拜,但林小乐却从那崇拜的深处,捕捉到了一丝难以察觉的、对权力的渴望与嫉妒。
谭成!
未来的叛徒,亲手将这个“铁三角”送入地狱的男人!
林小乐端着酒走过他们卡座时,甚至能听到他们的谈话。
“豪哥,台湾那边都安排好了,这次的货,够我们吃三年的。”谭成压低声音,兴奋地说道。
宋子豪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端起酒杯,淡淡地说:“阿成,记住,我们出来混,讲的是信用。说好给别人的货,不能差一分一毫。”
“是是是,豪哥教训的是!”谭成连连点头。
小马哥在一旁嗤笑一声,吐掉嘴里的火柴棍,说道:“豪哥就是太讲原则了。跟那帮台湾佬,不用那么客气。他们要是敢耍花样,我第一个过去,把他们的堂口给点了!”
他的话语里,充满了狂傲与自信。
林小乐低着头,快步走开,心中却已是翻江倒海。
台湾……交易……
剧情,已经开始了!
就是这一次交易,宋子豪被谭成出卖,被捕入狱。小马哥为了给他报仇,远赴台湾,打断了腿,从一个意气风发的江湖大佬,变成了给人擦车的落魄瘸子。
而他,林小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酒吧服务员,要怎么在这场即将到来的腥风血雨中,存活下去,并“协助”他们完成宿命?
直接跑过去告诉他们“谭成是内鬼”?
林小乐毫不怀疑,下一秒,他就会被当成疯子,或者对家的探子,被拖出去沉进维多利亚港。
不行,必须冷静!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开始分析自己的优势。
“嘴炮buff”、现代网络梗、生活常识……这些在之前的世界里无往不利的技能,在这个人均“社团大佬”、一言不合就掏枪的世界里,作用似乎被降到了最低。
难道,这次真的只能当个纯粹的旁观者,眼睁睁看着悲剧发生?
不,一定有办法!
就在他心烦意乱之际,一个卡座传来了争吵声。
“你他妈的!敢说我们出老千?!”一个喝得满脸通红的黄毛,猛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指着对面的一个中年胖子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