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笛声由远及近,很快在楼下停住,红蓝闪烁的光透过楼道窗户,在天花板和墙壁上投下晃动的影子。来得很快,比预想的还要快一些。
脚步声上楼,略显急促。出现在楼梯转角的,只有一个人。
来人穿着藏蓝色警服,年纪大约四十岁左右,国字脸,眉头习惯性皱着,眼神扫视现场时带着一种审视的锐利。肩章显示是二级警督。他手里没拿执法记录仪,也没穿反光背心,就是最普通的执勤装扮。
“谁报的警?怎么回事?”他声音洪亮,目光迅速扫过现场——扎着刀的防盗门,门口瘫坐在地上、捂着胸口“喘不过气”的刘健,旁边围着几个面色“焦急”的同伙,以及斜倚在门框上、双手插兜、一脸漠然的吕一。他的目光在吕一脸上和门板上那把刀之间停留了一瞬,眉头皱得更紧了。
“警察同志!是我们报的警!”眼镜男立刻上前,脸上换上了一副混合着后怕、愤怒和看到救星般的表情,语速很快,“这个人!这家店的老板!持刀行凶!差点杀了我们的人!您看看,刀还扎在门上呢!要不是我朋友躲得快,现在恐怕就……”
中年民警抬起手,示意眼镜男先停一下。他向前走了两步,目光锁定吕一,语气严肃但克制:“先把刀放下。有什么问题,慢慢说。”
吕一抬眼看了看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变化,也没有争辩。他慢吞吞地伸手,握住还扎在门板上的刀柄,稍微一用力,将刀拔了出来。金属摩擦木头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他没有像警察可能预期的那样将刀放在地上或交给警察,而是随手一抛,那刀在空中划了个弧线,“哐当”一声,被扔进了屋内的玄关地板上,还滑行了一小段距离。
这个动作随意得有些挑衅。中年民警眼神沉了沉,但没立刻发作。他转向眼镜男:“你,把事情经过,客观地说一遍。不要夸大,也不要遗漏。”
眼镜男早有准备,立刻开始了他的“客观”陈述。
他先表明了自己“消费者权益调查员”和“打假博主”的身份,然后讲述了如何发现“老林酒铺”天价卖酒,粉丝刘健如何“受骗”购买五十瓶,他们今天上门如何“理性沟通”、“要求给个说法”,而对方(吕一)如何“态度蛮横”、“出口成脏”,最后更是“毫无征兆”、“丧心病狂”地持刀直刺刘健面门,意图“杀人”。
刻意强调了吕一动作的“突然性”和“致命性”,弱化了刘健试图冲进门和之前的言语挑衅,将吕一塑造成一个被揭穿骗局后恼羞成怒、暴力伤人的凶徒。
“……警察同志,您看看,这光天化日之下,法治社会,竟然还有如此嚣张、视法律如无物的人!要不是我们躲得快,今天就要出人命了!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消费纠纷了,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啊!”眼镜男最后总结,语气沉痛,仿佛真的为社会的治安担忧。
中年民警听完,不置可否,又看向地上的刘健:“你怎么样?需不需要叫救护车?”
刘健适时地“虚弱”地摆摆手,声音气若游丝:“还……还行,就是吓得够呛,心脏不舒服……缓缓就好……警察同志,您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中年民警点了点头,然后转向吕一:“他说的,你有什么要补充或者反驳的吗?”
吕一耸耸肩,语气还是那副调调:“他们砸门,骂人,还想往里冲。我拿刀吓唬一下而已。谁真要杀他?杀他干嘛?脏手。” 他的话简单直接,也没否认拿刀刺人的动作,但轻描淡写地定义为“吓唬”。
“吓唬?”眼镜男立刻抓住话头,激动地指着门板上的刀痕(虽然刀拔了,痕迹还在),“用刀对着人脑袋扎叫吓唬?刀都扎门里了!这是吓唬?这是杀人未遂!”
中年民警抬手制止了眼镜男的激动,他看了看吕一,又看了看眼镜男一方,脸上露出思索的神色。现场情况其实比较清楚:一方持刀做出了具有严重危险性的动作,另一方有挑衅行为但未造成实际伤害(除了刘健自己吓尿了)。属于典型的互有责任,但持刀一方的行为性质明显更严重。
他沉吟了一下,对眼镜男说道:“持刀威胁他人,甚至做出攻击性动作,这种行为确实很危险,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你们这边,虽然上门‘沟通’,但方式方法也有问题,容易激化矛盾。”
他顿了顿,话锋一转,语气变得有些像调解:“不过嘛,我看这位(指刘健)好像也没什么实际伤情,就是受了惊吓。真要走法律程序,鉴定、调查、诉讼……时间拖得长,对双方都是个折腾。你们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为了置气,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