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那是手,不是铁钳子。”林振实在看不下去了,走过去帮林浩初调整姿势,“手搭在腿上,自然点。嫂子,你往哥这边偏一点头。”
林浩初小声嘀咕:“这比翻砂还累。”
“别废话,笑一个。”林振退到一边。
“预备——”照相师傅手里捏着那个像皮球一样的快门线,“看镜头,茄子!”
“咔嚓。”
镁光灯一闪,冒出一股白烟。
画面定格。
照片里,林浩初穿着笔挺的中山装,坐得端端正正,嘴角咧着,那是发自内心的憨笑。李雪梅微微侧着头,靠向他的肩膀,眉眼弯弯,温婉得像一汪水。背景是一块画着天安门城楼的布景,上方印着几个烫金大字:1960年·怀安留念。
这就是那个年代最奢侈的浪漫。
中午的喜宴摆在国营饭店,没大操大办,一共就两桌。
一桌坐着双方的长辈和亲戚,一桌坐着林振、几个要好的工友和李雪梅学校的同事。
菜式倒是硬得很。红烧肉那是必须要有的,大块的五花肉炖得颤巍巍的,泛着油光。还有糖醋鲤鱼、小鸡炖蘑菇、花生米、炒鸡蛋。在这个物资紧缺的年头,这一桌子菜,那就是顶级的排面。
大伯林兴昌今天也换了身新衣裳,虽然还是布鞋,但那是王秀兰那是千层底纳得结结实实的新鞋。他端着酒杯,手有点哆嗦,看着坐在对面的亲家公李建国,有些局促。
毕竟人家是文化人,是老师,自家往上数三代都是泥腿子。
“亲家公。”林兴昌站起来,那杯酒端得高高的,“浩初这孩子笨,但他心眼实。以后要是哪里做得不对,您尽管打,尽管骂,我们绝不护短。”
李建国也赶紧站起来,扶了扶眼镜,笑道:“老哥言重了。浩初这孩子我看在眼里,是个好样的。工人阶级嘛,最光荣!咱们把闺女交给他,放心。”
两个当爹的碰了一杯,那汾酒入喉,辣得心里头暖烘烘的。
林浩初和李雪梅挨桌敬酒。
到了林振这一桌,林浩初倒了满满一杯,看着这个比自己小、却像是主心骨一样的堂弟,眼眶有点发红。
“振儿,哥……哥不会说话。”林浩初憋了半天,酒杯举到半空,“这杯酒,哥敬你。没有你,哥现在还在土里刨食,哪能娶上这么好的媳妇,过上这种日子。”
他说的是实话。如果不是林振,他可能还在林家村被人看不起,被林赖子那种无赖欺负。哪能像现在,穿着体面的工装,吃着商品粮,还要结婚了。
林振站起来,笑着跟他碰了一下:“哥,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只要你跟嫂子把日子过红火了,那就是最大的本事。”
“喝!”
林浩初一仰脖,那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下去,烧起了一团火。
周围的工友们开始起哄。
“林组长,光喝酒哪行啊!得给新娘子表演个节目!”
“就是,听说你力气大,要不给咱们表演个单手举桌子?”
“去去去,哪有结婚举桌子的!”林浩初笑骂着,护着李雪梅,那股子护犊子的劲儿,让李雪梅心里甜丝丝的。
饭吃到一半,饭店门口突然进来几个人。
领头的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那是商业局管饭店的刘科长,后面跟着两个服务员,端着两个盘子。
“哟,这不是林工吗?”刘科长一进门,眼睛就亮了,直奔林振这边来,“刚才听经理说林工家里在这办喜事,我特意过来讨杯喜酒喝!”
那两个盘子上,一盘是切得薄薄的酱牛肉,一盘是极其难得的油炸大虾。
“这……刘科长太客气了。”林振站起来客套。
“应该的,应该的!”刘科长把菜放下,满脸堆笑,“咱们县谁不知道林工是财神爷?以后还得请林工多关照啊!”
这一出,让在座的亲戚朋友们都看直了眼。
特别是李家那边的亲戚,原本还觉得李雪梅嫁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工人有点亏,这会儿看着连商业局的干部都上赶着巴结林家,那眼神立马就不一样了。
这林家,那是真起来了啊。
李雪梅悄悄握住林浩初的手,在桌子底下捏了捏。林浩初转头看她,两人相视一笑。
这一顿饭,吃得热火朝天,吃得扬眉吐气。
送走宾客,回到干部楼已经是下午了。
林浩初和李雪梅的新房没安在这,而是在厂区附近租了个小院子。本来林振说让住家里,或者在厂里申请个单间,但林浩初死活不肯,说不能打扰林振搞研究。
那小院不大,但收拾得干干净净。窗户上贴着大红的喜字,炕上铺着崭新的红牡丹床单和鸳鸯戏水的被面。
夕阳从窗棂照进来,给屋里镀上了一层金边。
林浩初坐在炕沿上,看着正在叠衣服的李雪梅,那种不真实的感觉才慢慢散去。
“雪梅。”
“嗯?”
“我会对你好的。”
李雪梅动作一顿,回过头,眼里亮晶晶的:“我知道。我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