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初和李雪梅的日子,就像那新糊的窗户纸,透着光,干净又亮堂。
他们租的那个小院子,就在厂区西边不远,走路十来分钟就到。
院里有棵老槐树,墙角下李雪梅种上了几盆月季,还用竹竿搭了个小架子,准备让牵牛花爬上去。
林浩初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先是挑满院里的两口大水缸,再把院子扫得干干净净,这才揣上两个媳妇头天晚上蒸好的杂粮馒头,精神抖擞地去铸造车间上班。
他现在是小组长了,手底下管着七八号人,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光凭一身傻力气。
他学着林振的样子,把组里的活儿分得明明白白,谁负责抬砂箱,谁负责清铁渣,每天下班前还开个小短会,总结一下。
一开始组里还有几个老油条不服气,可林浩初话不多,就是干。最重的活他抢着干,最烫的铁水他顶在最前头,不出一个星期,组里就没人敢不服了。
晚上回到家,李雪梅已经做好了饭。虽然还是粗茶淡饭,但桌上总有一盘炒得碧绿的青菜,一碗热气腾腾的鸡蛋汤。吃完饭,李雪梅就拿出课本,点上煤油灯,教林浩初认字。
“这个字念爱,爱情的爱。”李雪梅用铅笔在纸上写下工工整整的字。
林浩初凑过去,脑袋都快挨着李雪梅的辫子了,一股淡淡的皂角香味钻进鼻孔,让他心里痒痒的。他盯着那个“爱”字,咧着嘴傻笑:“俺知道了,就是俺对你这个。”
“贫嘴!”李雪梅脸一红,轻轻推了他一下,“快写,写十遍。”
林浩初嘿嘿笑着,拿起那支林振送的英雄钢笔,一笔一划地在作业本上写起来。他的手在车间里抬铁水、翻砂模,粗糙得像砂纸,可现在握着笔,却小心翼翼,像是捧着什么宝贝。
灯光下,一个埋头苦学,一个含笑看着,岁月静好,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然而,有光的地方,总有阴影。
怀安县机械厂的家属区,从来就不缺闲话。
王寡妇自从在林浩初的亲事上栽了跟头,心里就一直憋着一股火。她那个远房侄女王秀琴,本来以为能攀上林家这棵大树,结果被人当众打脸,灰溜溜地回了乡下,这让她在亲戚面前也抬不起头来。
这天下午,家属楼下的公共水龙头旁,几个家属正一边洗衣服一边唠嗑。
“哎,你们听说了吗?林家那个大侄子,就是林浩初,跟子弟小学的李老师结婚了。”
“听说了,在国营饭店办的酒席呢,排场大得很!”
王寡妇端着个盆子也凑了过来,听见这话,撇了撇嘴,阴阳怪气地开了口:“排场大有什么用?还不是图他们林家的势。你们想想,那李老师可是高中毕业的文化人,长得白白净净,怎么就看上林浩初那个乡下来的棒槌了?”
她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让周围的人都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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