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各位陪审员。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心情复杂。我是一名律师,我的职业是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他人,却从未想过有一天,需要用它来为自己辩护,好让自己,避免来自暴徒的恶意迁怒所引发的无妄之灾。”
他的声音清晰而沉稳,回荡在法庭内。
“对方律师反复强调我‘受过训练’、‘武力值高’,并以此推断我具有‘故意伤害行为’。我想请法庭注意一个基本事实:无论我受过何种训练,在那一刻,首先是一个在自己的工作场所、正在履行职务时,遭遇了突然、恶意、目标是攻击我的暴徒。”
他指向监控画面定格的瞬间——张观礼挥臂袭击的狰狞表情,以及助理被打晕的经过。
“这不是争吵中的推搡,也不是理论时的激动比划。这是暴徒伪装成咨询者,接近我之后,蓄意的、侮辱性的肢体攻击。其性质恶劣,意图明显。”
“当那只手带着风声朝我脸上扇来时,我感受到的是强烈的侵犯和威胁。我的身体,基于长期训练形成的自我保护本能,在零点几秒内做出了反应——格挡,并制止侵害。”
“我的反击,造成了对方轻伤的后果。我对此表示遗憾。但请法庭审视,我的反击,是在什么情境下发生的?
是在我毫无防备、正在工作时;
是在对方主动发起、意图明确的偷袭之下;
是我的助理遭受攻击的情况下;
更是在侵害已经发生、且可能继续的瞬间。我的反应,是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保护我和我助理俩人避免再次遭受伤害。”
苏时译深吸一口气,目光变得锐利而深邃。
“对方律师说我‘有能力采取更温和的方式’。在理论上,或许存在无数种‘更温和’的选择。但在电光火石之间,在遭受突如其来的恶意袭击时,法律是否应该苛求一个受害者,必须像计算机一样精准计算,选择那个理论上‘最温和’、‘伤害最小’的方案,否则就要承担‘故意伤害’的罪责?如果法律这样要求,那么它将不是在保护公民免受侵害,而是在给受害者戴上沉重的枷锁,变相鼓励偷袭者的肆无忌惮!”
他稍作停顿,让这番话渗入每个人的思考。
“今天,我们在这里审理的,不仅仅是一巴掌造成的伤害。我们是在界定,当恶意袭来时,一个公民扞卫自身尊严和安全的权利边界在哪里;我们是在衡量,法律的天平,究竟应该倾向无辜的受害者,还是挑衅的侵害者。”
接着,他说出了那段至关重要的陈述,声音不高,却字字千钧:
“法律,追求的是实质的公平,而非形式的对等。他伪装身份,恶意偷袭,想打攻击我,那是事实,如果仅仅因为他受伤,就可以判定我有罪、需要赔偿,那这看似‘扯平’的背后,恰恰是最大的不公。”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