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花公鸡迈着从容的步子消失在晨雾里,仿佛刚才的惊惶只是一场幻梦。院子里重归寂静,只剩下初升的阳光,将父子二人的影子拉得细长。
老蔫低头,看着牵着自己食指的那只小白手,心里的惊涛骇浪渐渐平息,化作一股深沉而温热的暖流,缓缓淌过四肢百骸。他活了这大半辈子,在火葬场这地方跟死人打交道比跟活人多,早已习惯了沉默、习惯了被人避之唯恐不及、也习惯了这世间大多事情的浑浊与艰难。他没什么大本事,只有一把子力气和一颗不算灵光但懂得分辨好歹的心。
当初收留珍鸽,与其说是男人对女人的那点心思,不如说是在她那双过于平静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不同于这污浊尘世的干净。后来有了随风,这孩子从小就不哭不闹,安静得让人心疼,也灵慧得让人心惊。他不是没怀疑过,不是没琢磨过,珍鸽的来历,这孩子的不同寻常,都透着蹊跷。但他从不多问。
他知道自己配不上珍鸽,无论是容貌、气度,还是那份他看不透的底蕴。他能给的,就是一个遮风挡雨的屋檐,一口热饭,一份不掺假的、沉甸甸的守护。他把随风视若己出,不仅仅是因为珍鸽,更是因为这孩子本身。他看着他从襁褓里那么小小一团,长成如今这般玉雪可爱、眉眼灵秀的模样,那份成就感,比他年轻时第一次独立完成一具尸体的入殓还要强烈百倍。
而刚才那一幕,无疑印证了他长久以来模糊的预感——他的风儿,不是凡人。
若是换了别家父亲,见到自己五岁的儿子有这等近乎“妖异”的本事,怕是早就吓得魂飞魄散,或疑神疑鬼,或忧心忡忡了。但老蔫没有。
他心里只有一种近乎朴素的欣慰和骄傲。
看,这就是我儿子!我老蔫的儿子!他虽然不是我亲生的骨血,但他叫我一声爹!他有大本事,却不骄不躁,心性纯善,连只受惊的畜生都知道安抚,对那群顽童也言语平和。
这世道,人心叵测,魑魅魍魉横行。有点非常的本事,未必是坏事。至少,能护着他自己,护着他娘,不受人欺负。
老蔫粗糙的大手反过来,将随风那只小手完全包裹在掌心。那柔软的、温热的触感,让他觉得无比踏实。他蹲下身,平视着儿子的眼睛,那双眼眸黑亮清澈,倒映着他自己那张布满风霜的脸。
“风儿,” 他开口,声音依旧是惯常的瓮声瓮气,却带着前所未有的郑重,“刚才……做得对。畜生也是条命,能不伤就不伤。那些娃子,也没坏心,就是顽皮。”
他没有问“你是怎么做到的”,也没有说“以后不要在人前显露”。他只是肯定了儿子的行为,告诉他什么是对,什么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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